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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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這以後,克萊德覺得在監獄裡簡直度日如年。
隻有他母親每周來探望他一次。
她一動手工作,就很難更經常地來看他——後來兩個月裡,她往返于奧爾巴尼與布法羅之間,甚至還到過紐約市,但結果并不成功,跟她當初所希望的大相徑庭。
因為,說到她向教會和公衆呼籲一事,她真可以說是疲如奔命的了(如果說克萊德并不知道,那末隻有她自己知道了)。
經過三周來多多少少向各地區和純粹各教派試探的結果,她不得不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基督徒他們至少是漠不關心的——壓根兒不象基督徒應具有的氣度。
因為,他們對此态度全都一個樣,特别是當地的牧師,他們自以為事事都得極其謹小慎微,方可表達出他們會衆的意見,因此,他們一緻認為,這是一場臭名昭著、而且當然也是令人不快的、業已定罪結案了的審判——從國内比較保守的人的視角來看,或是從各報刊的言論來判斷,至少也都是完全贊同的。
首先,這個女人,還有她的兒子,究竟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一個自稱勸人為善的——地下傳教士——竟敢藐視有組織的、曆史悠久、等級森嚴的神權及其體制(神學院、合法教會及其分支機構——對于聖言都是極其審慎,深思熟慮地加以诠釋,而又由于符合傳統教條,因此也就是合法的诠釋)所規定的一切教義和方式方法,忽然靈機一動,擅自舉辦了未經任何神職授權,所以也就是莫名其妙的傳道館。
再說,她要是也能象一位賢妻良母那樣待在家裡,一門心思撲在她的兒子和她的其他孩子上面——栽培教育他們——那末,上面談到的這類事,難道還會發生嗎? 除此以外——克萊德究竟有沒有殺害了這個姑娘呢?不過,不管怎麼說,根據克萊德自己在受審時所作的證詞,他不是已犯了跟這個姑娘通奸的罪嗎?這個罪在很多人心目中,幾乎跟殺人罪同樣嚴重。
這個罪不是他自己也供認了嗎?替一個判定犯有通奸罪的人呼冤叫屈——即便此人不是殺人犯(這個有誰知道呢?),在教會裡能這麼亂來一氣嗎?不——哪一個基督教堂都不能為辯論這個案子是非功過提供場所,入場聽講居然還要收費。
這可要不得。
哪怕是每個教堂裡每個基督徒對格裡菲思太太個人也許是深表同情——或是對她兒子可能受到的不公平判決表示憤慨,這也要不得。
不,不。
這從道德上來說,是極不可取的。
因為年輕人的注意力,也許還會被犯罪的一些具體細節給吸引過去了。
再說,由于各報刊載過有關她去東部營救兒子的消息,還描述過她身上穿着稀奇古怪的那副德行,絕大多數牧師都認為她肯定是個宗教狂,決不是哪一個教派或是某個神學流派裡的一員,以這副德行登上聖壇,就是為了亵渎真正純潔的宗教。
因此,她所請求的每一個對象——盡管未必都是鐵石心腸——卻轉念一想——覺得不行——一定還有什麼别的好辦法——對基督徒來說可以少一些麻煩——比方說,租一個大會堂,如果再請各報刊适當配合一下,本來還是可以從基督徒裡招徕很多聽衆的。
這樣,格裡菲思太太就到處(除了一處例外)碰壁,都叫她上别處求告去——至于向天主教徒尋求幫助——一來是出于她的偏見——二來由于她那種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不信任感——她腦子裡壓根兒連想都沒有想過他們。
她知道,根據掌管聖·彼得神聖鑰匙的人解釋,基督的仁慈,不是給那些不承認教皇權力的人的。
所以,她不知有多少天來到處敲門,到處碰壁。
最後,她出于萬般無奈,才不得不求助于一個猶太人——此人擁有尤蒂卡一家最大的電影院——真正罪惡的淵薮。
得到他的允許,她可以在某天上午無償借用這家電影院舉行演講會,講講她兒子這個案子的是非曲直,題為“一個母親為自己兒子申辯”——入場券每位兩角五分,使她淨收入多達兩百塊美元之譜。
這個數字盡管不算大,可是一開頭就使她精神亢奮起來。
她深信,不管那些正統的基督徒态度如何,她很快就能斂到一筆錢,足夠克萊德上訴用的。
也許還得花些時間——不過,這筆錢她準能斂到的。
但是沒有多久,她發現,還有别的一些因素不得不考慮到——比方說,車費、她本人在尤蒂卡等地的開銷,更不用說務必寄一些錢到丹佛她丈夫那裡去。
這時,她丈夫已是一籌莫展,而且幾乎活不下去了,再加上家裡出了這一場特大悲劇,使他一病不起,病得越來越重了——看了弗蘭克和朱麗娅的來信,總是讓人牽腸挂肚的。
也許他壓根兒好不了。
他那裡少不得也要周濟一點兒。
因此,除了她個人在這裡的開銷以外,格裡菲思太太還不得不從眼前唯一收入的這筆錢裡拿一些派别的用處。
想一想克萊德身處絕境——真可怕,可是,為了赢得最後勝利,難道她還不應該千方百計地苦撐下去嗎?她斷斷乎不能為了營救克萊德
隻有他母親每周來探望他一次。
她一動手工作,就很難更經常地來看他——後來兩個月裡,她往返于奧爾巴尼與布法羅之間,甚至還到過紐約市,但結果并不成功,跟她當初所希望的大相徑庭。
因為,說到她向教會和公衆呼籲一事,她真可以說是疲如奔命的了(如果說克萊德并不知道,那末隻有她自己知道了)。
經過三周來多多少少向各地區和純粹各教派試探的結果,她不得不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基督徒他們至少是漠不關心的——壓根兒不象基督徒應具有的氣度。
因為,他們對此态度全都一個樣,特别是當地的牧師,他們自以為事事都得極其謹小慎微,方可表達出他們會衆的意見,因此,他們一緻認為,這是一場臭名昭著、而且當然也是令人不快的、業已定罪結案了的審判——從國内比較保守的人的視角來看,或是從各報刊的言論來判斷,至少也都是完全贊同的。
首先,這個女人,還有她的兒子,究竟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一個自稱勸人為善的——地下傳教士——竟敢藐視有組織的、曆史悠久、等級森嚴的神權及其體制(神學院、合法教會及其分支機構——對于聖言都是極其審慎,深思熟慮地加以诠釋,而又由于符合傳統教條,因此也就是合法的诠釋)所規定的一切教義和方式方法,忽然靈機一動,擅自舉辦了未經任何神職授權,所以也就是莫名其妙的傳道館。
再說,她要是也能象一位賢妻良母那樣待在家裡,一門心思撲在她的兒子和她的其他孩子上面——栽培教育他們——那末,上面談到的這類事,難道還會發生嗎? 除此以外——克萊德究竟有沒有殺害了這個姑娘呢?不過,不管怎麼說,根據克萊德自己在受審時所作的證詞,他不是已犯了跟這個姑娘通奸的罪嗎?這個罪在很多人心目中,幾乎跟殺人罪同樣嚴重。
這個罪不是他自己也供認了嗎?替一個判定犯有通奸罪的人呼冤叫屈——即便此人不是殺人犯(這個有誰知道呢?),在教會裡能這麼亂來一氣嗎?不——哪一個基督教堂都不能為辯論這個案子是非功過提供場所,入場聽講居然還要收費。
這可要不得。
哪怕是每個教堂裡每個基督徒對格裡菲思太太個人也許是深表同情——或是對她兒子可能受到的不公平判決表示憤慨,這也要不得。
不,不。
這從道德上來說,是極不可取的。
因為年輕人的注意力,也許還會被犯罪的一些具體細節給吸引過去了。
再說,由于各報刊載過有關她去東部營救兒子的消息,還描述過她身上穿着稀奇古怪的那副德行,絕大多數牧師都認為她肯定是個宗教狂,決不是哪一個教派或是某個神學流派裡的一員,以這副德行登上聖壇,就是為了亵渎真正純潔的宗教。
因此,她所請求的每一個對象——盡管未必都是鐵石心腸——卻轉念一想——覺得不行——一定還有什麼别的好辦法——對基督徒來說可以少一些麻煩——比方說,租一個大會堂,如果再請各報刊适當配合一下,本來還是可以從基督徒裡招徕很多聽衆的。
這樣,格裡菲思太太就到處(除了一處例外)碰壁,都叫她上别處求告去——至于向天主教徒尋求幫助——一來是出于她的偏見——二來由于她那種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不信任感——她腦子裡壓根兒連想都沒有想過他們。
她知道,根據掌管聖·彼得神聖鑰匙的人解釋,基督的仁慈,不是給那些不承認教皇權力的人的。
所以,她不知有多少天來到處敲門,到處碰壁。
最後,她出于萬般無奈,才不得不求助于一個猶太人——此人擁有尤蒂卡一家最大的電影院——真正罪惡的淵薮。
得到他的允許,她可以在某天上午無償借用這家電影院舉行演講會,講講她兒子這個案子的是非曲直,題為“一個母親為自己兒子申辯”——入場券每位兩角五分,使她淨收入多達兩百塊美元之譜。
這個數字盡管不算大,可是一開頭就使她精神亢奮起來。
她深信,不管那些正統的基督徒态度如何,她很快就能斂到一筆錢,足夠克萊德上訴用的。
也許還得花些時間——不過,這筆錢她準能斂到的。
但是沒有多久,她發現,還有别的一些因素不得不考慮到——比方說,車費、她本人在尤蒂卡等地的開銷,更不用說務必寄一些錢到丹佛她丈夫那裡去。
這時,她丈夫已是一籌莫展,而且幾乎活不下去了,再加上家裡出了這一場特大悲劇,使他一病不起,病得越來越重了——看了弗蘭克和朱麗娅的來信,總是讓人牽腸挂肚的。
也許他壓根兒好不了。
他那裡少不得也要周濟一點兒。
因此,除了她個人在這裡的開銷以外,格裡菲思太太還不得不從眼前唯一收入的這筆錢裡拿一些派别的用處。
想一想克萊德身處絕境——真可怕,可是,為了赢得最後勝利,難道她還不應該千方百計地苦撐下去嗎?她斷斷乎不能為了營救克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