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王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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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裡,公侯田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不能五十裡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

    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内,方百裡之國九,七十裡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裡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以祿士,以為間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裡之内以共官,千裡之内以為禦。

     千裡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

    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千裡之内曰甸,千裡之外曰采,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國三卿,皆命于天子。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國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國二卿,皆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于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内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

    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

    下卿再命。

    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論辨,然後使之。

    任事,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于市,與衆棄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

    士遇之塗,弗與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

     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

    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

    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

    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

    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

    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

    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讨。

    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東巡守之禮。

     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嶽,如西巡守之禮。

     歸假于祖祢,用特。

     天子将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

    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

    考禮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将之。

    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将之。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钺,然後殺,賜圭瓒,然後為鬯。

    未賜圭瓒,則資鬯于天子。

     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天子将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幹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

    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

    鸠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

     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谷皆入,然後制國用。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祭,豐年不奢,兇年不儉。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