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王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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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裡,公侯田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不能五十裡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
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内,方百裡之國九,七十裡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裡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以祿士,以為間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裡之内以共官,千裡之内以為禦。
千裡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
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千裡之内曰甸,千裡之外曰采,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國三卿,皆命于天子。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國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國二卿,皆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于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内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
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
下卿再命。
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論辨,然後使之。
任事,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于市,與衆棄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
士遇之塗,弗與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
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
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
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
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
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
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
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讨。
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東巡守之禮。
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嶽,如西巡守之禮。
歸假于祖祢,用特。
天子将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
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
考禮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将之。
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将之。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钺,然後殺,賜圭瓒,然後為鬯。
未賜圭瓒,則資鬯于天子。
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天子将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幹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
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
鸠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
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谷皆入,然後制國用。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祭,豐年不奢,兇年不儉。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
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裡,公侯田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
不能五十裡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
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
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
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
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
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
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天子之縣内,方百裡之國九,七十裡之國二十有一,五十裡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以祿士,以為間田。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天子百裡之内以共官,千裡之内以為禦。
千裡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
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千裡之内曰甸,千裡之外曰采,曰流。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大國三卿,皆命于天子。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次國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小國二卿,皆命于其君。
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于方伯之國,國三人。
天子之縣,内諸侯祿也,外諸侯嗣也。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
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
下卿再命。
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
論辨,然後使之。
任事,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
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人于市,與衆棄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
士遇之塗,弗與言也。
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天子五年一巡守。
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
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
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
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
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
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
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
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讨。
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東巡守之禮。
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嶽,如西巡守之禮。
歸假于祖祢,用特。
天子将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
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
考禮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将之。
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将之。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钺,然後殺,賜圭瓒,然後為鬯。
未賜圭瓒,則資鬯于天子。
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
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宮。
天子将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幹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
田不以禮,曰暴天物。
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
鸠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
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谷皆入,然後制國用。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
祭,豐年不奢,兇年不儉。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兇旱水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