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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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 本篇表現了莊子反對束縛和羁絆,提倡一切返歸自然的政治主張。

     全文可分成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至“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以“伯樂善治馬”和“陶、匠善治埴、木”為例,寄喻一切從政者治理天下的規矩和辦法,都直接殘害了事物的自然和本性。

    第二部分至“聖人之過也”,對比上古時代一切都具有共同的本性,一切都生成于自然,譴責後代推行所謂仁、義、禮、樂,摧殘了人的本性和事物的真情,并直接指出這就是“聖人之過”。

    餘下為第三部分,繼續以馬為喻,進一步說明一切羁絆都是對自然本性的摧殘,聖人推行的所謂仁義,隻能是鼓勵人們“争歸于利”。

     在莊子的眼裡,當世社會的紛争動亂都源于所謂聖人的“治”,因而他主張摒棄仁義和禮樂,取消一切束縛和羁絆,讓社會和事物都回到它的自然和本性上去。

    文章對于仁義、禮樂的虛僞性、蒙蔽性揭露是深刻的,但追慕上古社會的原始狀态則極不可取,“無為自化”的政治主張也是消極的,回避現實的。

     【原文】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龁草飲水①,翹足而陸②,此馬之真性也。

    雖有義台路寝③,無所用之。

    及至伯樂④,曰:“我善治馬。

    ”燒之⑤,剔之⑥,刻之⑦,雒之⑧,連之以羁⑨,編之以皁棧⑩,馬之死者十二三矣(11)。

    饑之,渴之,馳之(12),驟之,整之(13),齊之,前有橛飾之患(14),而後有鞭之威(15),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

    陶者曰:“我善治埴(16),圓者中規,方者中矩。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

    ”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17)”,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注釋】 ①龁(hé):咬嚼。

     ②翹(qiáo):揚起。

    陸:通作踛(lù),跳躍。

     ③義(é):通“峨”,“義台”即高台。

    路:大,正;寝:居室。

     ④伯樂:姓孫名陽,伯樂為字,秦穆公時人,相傳善于識馬、馴馬。

     ⑤燒之:指燒紅鐵器灼炙馬毛。

     ⑥剔之:指剪剔馬毛。

     ⑦刻之:指鑿削馬蹄甲。

     ⑧雒(luò)之:“雒”通作“烙”,指用烙鐵留下标記。

     ⑨連:系綴,連結。

    羁(jī):馬絡頭。

    (zhì):絆馬腳的繩索。

     ⑩皁(zào):飼馬的槽枥。

    棧:安放在馬腳下的編木,用以防潮,俗稱馬床。

     (11)十二三:十分之二三。

     (12)馳:馬快速奔跑;下句“驟”字同此義。

    “馳之”、“驟之”,意指打馬狂奔,要求馬兒速疾奔跑。

     (13)整:整齊劃一;下句“齊”字同此義。

    “整之”、“齊之”,意指使馬兒步伐、速度保持一緻。

     (14)橛(jué):馬口所銜之木,今用鐵制,謂馬口鐵。

    飾:指馬絡頭上的裝飾。

     (15):“策”字的異體。

    馬鞭用皮制成叫鞭,用竹制成就叫“策”。

     (16)埴(zhí):粘土。

     (17)稱:稱舉,贊揚。

     【譯文】 馬,蹄可以用來踐踏霜雪,毛可以用來抵禦風寒,餓了吃草,渴了喝水,性起時揚起蹄腳奮力跳躍,這就是馬的天性。

    即使有高台正殿,對馬來說沒有什麼用處。

    等到世上出了伯樂,說:“我善于管理馬。

    ”于是用燒紅的鐵器灼炙馬毛,用剪刀修剔馬鬃,鑿削馬蹄甲,烙制馬印記,用絡頭和絆繩來拴連它們,用馬槽和馬床來編排它們,這樣一來馬便死掉十分之二三了。

    餓了不給吃,渴了不給喝,讓它們快速驅馳,讓它們急驟奔跑,讓它們步伐整齊,讓它們行動劃一,前有馬口橫木和馬絡裝飾的限制,後有皮鞭和竹條的威逼,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