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鄭交質】(隐公三年 《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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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