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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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将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衆。”公曰:“不義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将襲鄭。夫人将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醜,大叔出奔共。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颍考叔為颍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

    颍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

    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穎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匮,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