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火槍手的内情
關燈
小
中
大
出了羅浮宮,達達尼昂征求朋友們的意見,怎樣使用他從四十比斯托爾中分到的那份錢。
阿托斯建議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頓;波托斯建議他雇一個跟班;阿拉米斯建議他找一個稱心如意的情婦。
酒飯當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
酒飯是阿托斯去訂的,跟班則是波托斯幫助找的。
這個跟班是庇卡底人,我們這位自命不凡的火槍手,看見他站在杜奈爾橋上往河裡吐口水,觀看水面漾起的一個個圓圓,便把他雇了來。
波托斯說,這個人當時那樣專心緻志,證明他善于深思熟慮,沉着冷靜,因此不用什麼人推薦,就把他領了回來。
這個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傭他的紳士的非凡派頭迷住了,以為自己找了個好主兒。
可是,到了這個主人家裡一看,下房已經讓一個名叫穆斯克東的夥計占據了,而波托斯對他說,雖然他的寓所相當寬敞,但容不下兩個跟班,他得去伺候達達尼昂,他這才多少有些失望。
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請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達達尼昂從口袋裡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帳,他又以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謝上天,讓自己跟了這樣一個克羅伊斯①。
他是個長期混不飽肚子的角色,這次盛筵的殘羹剩飯讓他飽吃了一頓,所以直到飯後他仍然以為自己交了好運。
不過,晚上為主人鋪床的時候,普朗歇的幻想破滅了。
房子倒是有兩間,一間過廳,一間卧室,床卻隻有一張。
普朗歇隻好從達達尼昂床上抽出一條毯子,睡在過廳裡;達達尼昂呢,從此就少蓋一條毯子。
-------- ①公元前五世紀小亞細亞地區呂底亞國的末代國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個跟班,名叫格裡默,是他用一種特殊的方法訓練出來,給自己當差的。
這位高貴的爵爺生性沉默。
這裡所說的爵爺當然是阿托斯。
五六年來,他與自己的兩個夥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親密無間地生活在一起。
在這兩個夥伴的記憶中,他們倒是經常見他露出微笑,但從來沒有聽見他笑出聲。
他說話言簡意赅,說自己想說的,從來不多說一句,不矯飾,不做作,不賣弄,實事求是,絕不添枝加葉。
阿托斯雖然年方三十,儀表堂堂,思想高雅,卻誰也沒發現他有情婦。
他從來不談女人,不過也不阻止别人當他的面談;他偶然插兩句話,也多是尖酸刻薄,憤世嫉俗。
顯而易見,這類談話令他非常反感。
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顯得像個老頭兒;這些多年的習慣他不願抛棄,便把格裡默訓練得能根據他簡單的手勢或嘴唇簡單的動作行事。
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對格裡默說話的。
格裡默對主人的品格深深熱愛,對主人的天才極為敬佩,但在他面前總是誠惶誠恐。
有時,他自以為完全領會了主人的意圖,雷厲風行去執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卻與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馳。
每每遇到這種情形,阿托斯聳聳肩膀,并不動怒,隻是揍格裡默一頓,也隻有在這樣的時候,他一天才說幾句話。
波托斯呢,正如我們所看見的那樣,性格與阿托斯完全相反。
他不僅話多,而且愛大聲嚷嚷,至于别人聽不聽,則全然不在乎——這裡得為他說句公道話:他說話是圖痛快,是圖聽見自己說話那份痛快。
他無事不談,隻有學問除外。
對于這一點,他自己解釋說,那是因為他從小就對有學問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厭惡。
他不像阿托斯那樣氣宇軒昂,也感到自己氣質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們交往之初,他對這個氣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現得不公正,因而極力想超過他,辦法就是追求服飾的華麗。
可是,阿托斯雖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槍手外套,但隻要他一昂首邁步,便立刻顯出獨領風騷的派頭,使穿着講究的波托斯,顯得相形見绌了。
波托斯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維爾先生的候見室裡和羅浮宮衛隊裡,吹噓自己如何大走桃花運,說他從黃袍貴族變成佩劍貴族之後,情婦也就由村婦換成了男爵
阿托斯建議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頓;波托斯建議他雇一個跟班;阿拉米斯建議他找一個稱心如意的情婦。
酒飯當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
酒飯是阿托斯去訂的,跟班則是波托斯幫助找的。
這個跟班是庇卡底人,我們這位自命不凡的火槍手,看見他站在杜奈爾橋上往河裡吐口水,觀看水面漾起的一個個圓圓,便把他雇了來。
波托斯說,這個人當時那樣專心緻志,證明他善于深思熟慮,沉着冷靜,因此不用什麼人推薦,就把他領了回來。
這個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傭他的紳士的非凡派頭迷住了,以為自己找了個好主兒。
可是,到了這個主人家裡一看,下房已經讓一個名叫穆斯克東的夥計占據了,而波托斯對他說,雖然他的寓所相當寬敞,但容不下兩個跟班,他得去伺候達達尼昂,他這才多少有些失望。
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請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達達尼昂從口袋裡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帳,他又以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謝上天,讓自己跟了這樣一個克羅伊斯①。
他是個長期混不飽肚子的角色,這次盛筵的殘羹剩飯讓他飽吃了一頓,所以直到飯後他仍然以為自己交了好運。
不過,晚上為主人鋪床的時候,普朗歇的幻想破滅了。
房子倒是有兩間,一間過廳,一間卧室,床卻隻有一張。
普朗歇隻好從達達尼昂床上抽出一條毯子,睡在過廳裡;達達尼昂呢,從此就少蓋一條毯子。
-------- ①公元前五世紀小亞細亞地區呂底亞國的末代國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個跟班,名叫格裡默,是他用一種特殊的
這位高貴的爵爺生性沉默。
這裡所說的爵爺當然是阿托斯。
五六年來,他與自己的兩個夥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親密無間地生活在一起。
在這兩個夥伴的記憶中,他們倒是經常見他露出微笑,但從來沒有聽見他笑出聲。
他說話言簡意赅,說自己想說的,從來不多說一句,不矯飾,不做作,不賣弄,實事求是,絕不添枝加葉。
阿托斯雖然年方三十,儀表堂堂,思想高雅,卻誰也沒發現他有情婦。
他從來不談女人,不過也不阻止别人當他的面談;他偶然插兩句話,也多是尖酸刻薄,憤世嫉俗。
顯而易見,這類談話令他非常反感。
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顯得像個老頭兒;這些多年的習慣他不願抛棄,便把格裡默訓練得能根據他簡單的手勢或嘴唇簡單的動作行事。
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對格裡默說話的。
格裡默對主人的品格深深熱愛,對主人的天才極為敬佩,但在他面前總是誠惶誠恐。
有時,他自以為完全領會了主人的意圖,雷厲風行去執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卻與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馳。
每每遇到這種情形,阿托斯聳聳肩膀,并不動怒,隻是揍格裡默一頓,也隻有在這樣的時候,他一天才說幾句話。
波托斯呢,正如我們所看見的那樣,性格與阿托斯完全相反。
他不僅話多,而且愛大聲嚷嚷,至于别人聽不聽,則全然不在乎——這裡得為他說句公道話:他說話是圖痛快,是圖聽見自己說話那份痛快。
他無事不談,隻有學問除外。
對于這一點,他自己解釋說,那是因為他從小就對有學問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厭惡。
他不像阿托斯那樣氣宇軒昂,也感到自己氣質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們交往之初,他對這個氣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現得不公正,因而極力想超過他,辦法就是追求服飾的華麗。
可是,阿托斯雖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槍手外套,但隻要他一昂首邁步,便立刻顯出獨領風騷的派頭,使穿着講究的波托斯,顯得相形見绌了。
波托斯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維爾先生的候見室裡和羅浮宮衛隊裡,吹噓自己如何大走桃花運,說他從黃袍貴族變成佩劍貴族之後,情婦也就由村婦換成了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