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論合宜感 第三章 論通過别人的感情同我們自己的感情是否一緻, 來判斷它們是否合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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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觀者表示同情的情緒完全一緻時,它在後者看來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們的客觀對象;相反,當後者設身處地發現前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時,那麼,這些感情在他看來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應。

    因此,贊同别人的激情符合它們的客觀對象,就是說我們完全同情它們;同樣,不如此贊同它們,就是說我們完全不同情它們。

    一個對加害于我表示不滿,并看到我确實同他一樣對此表示憤恨的人,必然贊同我的憤恨。

    一個對我的悲痛一直保持同情的人,不能不承認我傷心是合乎情理的。

    那個對同一首詩或同一幅畫表示贊美而且同我的看法确實一緻的人,必然認為我的贊美是正确的。

    那個對同一個笑話發笑,并且與我一起大笑的人,沒有理由否認我的笑聲是合宜的。

    相反,在這些不同的情況下,那個與我的感受不同、也不能體會我的情緒的人,不可避免地會非難我的情感,這是因為他的感情同我的感情不一緻。

    如果我的仇恨超過了朋友相應能有的義憤,如果我的悲傷超過了朋友們所能表示的最親切的體恤之情,如果我對他的贊美太高或者太低以緻同他本人不相吻合,如果當他僅僅微笑時我卻放聲大笑,或者相反,當他放聲大笑時我卻僅僅微笑;在所有這些場合,一旦他在對客觀對象的研究中開始注意到我是如何受此影響的,就必然會按照我們感情之間的或多或少的差别,對我産生或多或少的不滿:在上述所有場合,他自己的情感就是用來判斷我的情感的标準和尺度。

     贊同别人的意見就是采納它們,采納它們就是贊同它們。

    如果同樣的論點使你信服也使我信服,我自然贊同你的說理;如果不是這樣,我自然不會對此表示贊同;我也不能想象自己會贊同你的意見而不接受它。

    因此,人們都承認,是否贊同别人的意見不過是說它們同自己的意見是否一緻。

    就我們對别人的情感或激情是否贊同而言,情況也是這樣。

     确實,在一些場合,我們似乎表示贊同而沒有任何同情或一緻的情感;因而,在這些場合,贊同的情感似乎與這種一緻的感覺有所不同。

    然而稍加注意,我們就将相信,即使在這些場合,我們的贊同最終也是建立在同情或這種一緻的基礎上的。

    我将從極其普通的事情中舉出一個例子,因為在這些事情中人們的判斷不大容易為錯誤的體系所曲解。

    我們經常會對一個笑話表示贊同,并且認為同伴的笑聲十分正确而又合宜,雖然我們自己沒有笑,因為或許我們是處在悲傷的情緒之中,或許注意力恰好為其它事物所吸引。

    可是,我們根據經驗知道,什麼樣的笑話能在大多數場合令人發笑,并知道它屬于哪一類。

    雖然就當時的心情來說,我們不可能輕易地對此表示諒解,但是由于我們感到在大多數場合自己會由衷地同大家一樣發笑,所以我們贊同同伴的笑聲,感到這種笑聲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