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你錯了就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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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不多住在紐約這個大都市的地理中心區,可是從家步行不到一分鐘,就有一片樹林。

    春天來到時,樹林裡野花盛開,松鼠在那裡築巢養育牠們的孩子,馬尾草長得有馬頭那麼高這塊完整的樹林地,人們叫它「森林公園」。

     那真是一座森林,可能跟哥倫布發現美洲時的情景,沒有多大分别。

    我經常帶着那頭波士頓哈巴狗「雷克斯」,去公園裡散步,牠是一頭可愛馴良的小狗,由于公園裡很少看到人,所以我不替雷克斯系上皮帶或口籠。

     有一天,我和雷克斯還在公園,看到一個騎着馬的警察………一個急于要顯示他權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聲說:「你讓那隻不戴口籠的狗,在公園亂跑,難道你不知道那是違法的?」 我柔和的回答說:「是的,我知道,不過我想牠不至會在這裡傷害人的。

    」 那警察頭頸挺得硬硬的說:「你『想。

    不至于,你。

    想。

    不至于,法律可不管你怎麼樣去想………你那條狗會傷害這一裡的松鼠,也會咬傷來這裡的兒童。

    這次我寬容了你,下次我看到你那頭狗不拴鍊子,不戴口籠,你就得去跟法官講話了。

    」 我點點頭,答應遵守他所說的話。

     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話……但祗遵守了幾次。

    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歡在嘴上套上一個口籠,我也不願意替牠戴上………所以我們決定碰碰運氣。

    起初安然無事,有一次,我終于碰上了一個釘子。

    那次,我帶了雷克斯跑到一座小山上,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個騎馬的警察………雷克斯當然不會知道怎麼回事,牠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邊沖去 這次我知道事情壞了,所以不等那警察開口,幹脆自己說了………我這樣說:「警官,我願意接受你的處罰,因為你上次有講過,在這公園裡,狗嘴上不戴口籠,那是觸犯法律的。

    」 那警察用了柔和的口氣,說:「哦………我曉得在沒有人的時候,帶着一頭狗來公園裡走走,是蠻有意思的!」 我苦笑了一下,說:「是的,蠻有意思。

    祇是,我己觸犯了法律。

    」 那警察反替我辯護,說:「像這樣一頭哈巴狗,不可能會傷害人的。

    」 我卻顯得很認真的說:「可是,牠可能會傷害了松鼠!」 那警察對我說:「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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