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晉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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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臼季使,舍于冀野。

    冀缺薅,其妻馌之,敬,相待如賓。

    從而問之,冀芮之子也,與之歸;既複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敢以告。

    ”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對曰:“國之良也,滅其前惡,是故舜之刑也殛鲧,其舉也興禹。

    今君之所聞也。

    齊桓公親舉管敬子,其賊也。

    ”公曰:“子何以知其賢也?”對曰:“臣見其不忘敬也。

    夫敬,德之恪也。

    恪于德以臨事,其何不濟!”公見之,使為下軍大夫。

     2 陽處父如衛,反,過甯,舍于逆旅甯嬴氏。

    嬴謂其妻曰:“吾求君子久矣,今乃得之。

    ”舉而從之,陽子道與之語,及山而還。

    其妻曰:“子得所求而不從之,何其懷也!”曰:“吾見其貌而欲之,聞其言而惡之。

    夫貌,情之華也;言,貌之機也。

    身為情,成于中。

    言,身之文也。

    言文而發之,合而後行,離則有釁。

    今陽子之貌濟,其言匮,非其實也。

    若中不濟,而外強之,其卒将複,中以外易矣。

    若内外類,而言反之,渎其信也。

    夫言以昭信,奉之如機,曆時而發之,胡可渎也!今陽子之情譓矣,以濟蓋也,且剛而主能,不本而犯,怨之所聚也。

    吾懼未獲其利而及其難,是故去之。

    ”期年,乃有賈季之難,陽子死之。

     3 趙宣子言韓獻子于靈公,以為司馬。

    河曲之役,趙孟使人以其乘車幹行,獻子執而戮之。

    衆鹹曰:“韓厥必不沒矣。

    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車,其誰安之!”宣子召而禮之,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

    夫周以舉義,比也;舉以其私,黨也。

    夫軍事無犯,犯而不隐,義也。

    吾言女于君,懼女不能也。

    舉而不能,黨孰大焉!事君而黨,吾何以從政?吾故以是觀女。

    女勉之。

    茍從是行也,臨長晉國者,非女其誰?”皆告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賀我矣!吾舉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

    ” 4 宋人弒昭公,趙宣子請師于靈公以伐宋,公曰:“非晉國之急也。

    對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明訓也。

    今宋人弒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則也,天必誅焉。

    晉為盟主,而不修天罰,将懼及焉。

    ”公許之。

    乃發令于太廟,召軍吏而戒樂正,令三軍之鐘鼓必備。

    趙同曰:“國有大役,不鎮撫民而備鐘鼓,何也?”宣子曰:“大罪伐之,小罪憚之。

    襲侵之事,陵也。

    是故伐備鐘鼓,聲其罪也;戰以錞于、丁甯,儆其民也。

    襲侵密聲,為蹔事也。

    今宋人弒其君,罪莫大焉!明聲之,猶恐其不聞也。

    吾備鐘鼓,為君故也。

    ”乃使旁告于諸侯,治兵振旅,鳴鐘鼓,以至于宋。

     5 靈公虐,趙宣子驟谏,公患之,使鉏麑賊之,晨往,則寝門辟矣,盛服将朝,早而假寐。

    麑退,歎而言曰:“趙孟敬哉!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鎮也。

    賊國之鎮不忠,受命而廢之不信,享一名于此,不如死。

    ”觸庭之槐而死。

    靈公将殺趙盾,不克。

    趙穿攻公于桃園,逆公子黑臀而立之,實為成公。

     6 郄獻子聘于齊,齊頃公使婦人觀而笑之。

    郄獻子怒,歸,請伐齊。

    範武子退自朝,曰:“燮乎,吾聞之,幹人之怒,必獲毒焉。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