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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每命相,盡出睿旨,人無知者。
一日,制诏樞密院:「兵部侍郎、判度支蕭邺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仰指揮學士院降麻處分。
」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以邺先判度支,再審聖旨,未識下落,抑或仍舊?上意貴近佑蕭也,乃宸翰付學士院:「戶部侍郎、判戶部事崔慎由可工部尚書、平章事,落下判戶部事。
」宸斷如此。
河東節度使劉瑑在内署日,上深器異。
大中十一年,上手诏追之,令乘遞赴阙。
初無知者,瑑奏發太原,人方信之。
既至,拜戶部侍郎、判度支。
十二月十七日,次對,上以禦案曆日付瑑,令于下旬擇一吉日。
瑑不谕旨,上曰:「但擇一拜官日即得。
」瑑跪奏:「二十五日甚佳。
」上笑曰:「此日命卿為相。
」秘無知者。
高湜自集賢校理為蔣系鳳翔從事,湜即瑑舊僚也。
二十四日,辭璩于宣平裡私第。
湜曰:「竊度旬日,必副具瞻之望。
」瑑笑曰:「來日具瞻,何旬日也!」湜驚,不敢發。
诘旦,果奚立矣,始以此事畢洩于湜。
既入相,深有升平之望。
與慎由議政于上前,慎由曰:「唯當甄别品流,上酧萬一。
」瑑曰:「昔王夷甫當衰晉之末,崇尚浮虛,祖述流品,終緻中原版蕩,晉室淪夷。
今當盛明之朝,不能循名責實,使百吏各稱其職,上酧陛下,而遽以品流為先,臣未知緻理之由!」慎由不能對。
因此,恩澤浸衰,罷為東川節度使。
魏國公崔铉秉政,鄭魯、楊紹複、段瓌、薛蒙一時俊造,铉所取信,凡有補吏、議事,或與之參酌。
時人語曰:「炙手可熱,楊、鄭、段、薛;欲得命通,魯、紹、瓌、蒙。
」時魯為刑部侍郎,铉欲引以為相,聖旨授河南尹,不測其事。
赴後,上問:「鄭魯發後,除改卿還自由否?」铉驚恐,密以此事訪于左右,雲:「禦扆上題此四句。
」铉益畏。
上聽政之暇,多賦詩,令翰林學士屬和。
一日,賦詩賜寓直學士蕭寘、曹确,令繼和。
寘手狀謝曰:「陛下此詩,雖『湘水日千裡,因之平生懷』,亦無以加也。
」明日,召學士韋澳問此兩句。
澳奏曰:「齊太子家令沈約詩,寘以睿藻清新,取方沈約爾。
」上不悅,曰:「将人臣比我,得否?」恩遇漸薄,執政乘之,出為浙西觀察使。
崔罕為京兆尹,内園巡官不避馬,杖之五十四方死。
上赫怒,令與遠郡。
宰臣論救,上曰:「罕為京兆尹,鋤強撫弱,是其職任。
但不避馬,便杖之可矣,不合問知是内園巡官方決,一錯也;又人臣之刑,止行二十七,過此,是朕刑也。
五十四杖頗駭聞聽!」宰臣又論救。
上曰:「與一廉察,奮梃者宜抵罪。
根本輕,緻罕過制耳。
」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
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
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
上以崔罕、郢并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任。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
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缗卻進。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
韋澳為京兆尹,豪右斂手。
國舅鄭光莊不納租,澳系其主者,期以五日,不足必抵法;太後為言之上。
延英問澳,澳具奏本末。
上曰:「今日納租足,放否?」曰:「尚在限内,來日即不得矣。
」澳既出半廷,上連召之曰:「國舅莊租今日納足,放主者否?」澳曰:「必放。
」上入告太後曰:「韋澳不可犯也,且與送錢納租。
」頃刻租足而放。
先是,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設殊、次、平等三級,以甄别行實。
近年公道益衰,止于奔競,至解送之日,威勢撓敗,如市道焉。
至是,澳榜曰:「朝廷将裨教化,廣設科場。
當開元、天寶之間,始專重明經、進士。
及貞元、元和之際,又益以薦送相高。
當時務尚切磋,不分黨甲,絕僥幸請讬之路,有推賢讓能之風。
等列标名,僅同科第,既為盛事,固可公行。
近日已來,前規頓改,互争強弱,多務奔馳。
定高卑于下第之初,決可否于差官之日。
曾非考覆,盡系經營。
奧學雄文,例舍于貞方寒素,增年矯日,盡取于黨比羣強。
中選者曾不足雲,而争名者益熾其事。
澳叨司畿甸,合貢英髦,非無藻鑒之心,懼有愛憎之謗。
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胡廣以輕舉茂
一日,制诏樞密院:「兵部侍郎、判度支蕭邺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仰指揮學士院降麻處分。
」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以邺先判度支,再審聖旨,未識下落,抑或仍舊?上意貴近佑蕭也,乃宸翰付學士院:「戶部侍郎、判戶部事崔慎由可工部尚書、平章事,落下判戶部事。
」宸斷如此。
河東節度使劉瑑在内署日,上深器異。
大中十一年,上手诏追之,令乘遞赴阙。
初無知者,瑑奏發太原,人方信之。
既至,拜戶部侍郎、判度支。
十二月十七日,次對,上以禦案曆日付瑑,令于下旬擇一吉日。
瑑不谕旨,上曰:「但擇一拜官日即得。
」瑑跪奏:「二十五日甚佳。
」上笑曰:「此日命卿為相。
」秘無知者。
高湜自集賢校理為蔣系鳳翔從事,湜即瑑舊僚也。
二十四日,辭璩于宣平裡私第。
湜曰:「竊度旬日,必副具瞻之望。
」瑑笑曰:「來日具瞻,何旬日也!」湜驚,不敢發。
诘旦,果奚立矣,始以此事畢洩于湜。
既入相,深有升平之望。
與慎由議政于上前,慎由曰:「唯當甄别品流,上酧萬一。
」瑑曰:「昔王夷甫當衰晉之末,崇尚浮虛,祖述流品,終緻中原版蕩,晉室淪夷。
今當盛明之朝,不能循名責實,使百吏各稱其職,上酧陛下,而遽以品流為先,臣未知緻理之由!」慎由不能對。
因此,恩澤浸衰,罷為東川節度使。
魏國公崔铉秉政,鄭魯、楊紹複、段瓌、薛蒙一時俊造,铉所取信,凡有補吏、議事,或與之參酌。
時人語曰:「炙手可熱,楊、鄭、段、薛;欲得命通,魯、紹、瓌、蒙。
」時魯為刑部侍郎,铉欲引以為相,聖旨授河南尹,不測其事。
赴後,上問:「鄭魯發後,除改卿還自由否?」铉驚恐,密以此事訪于左右,雲:「禦扆上題此四句。
」铉益畏。
上聽政之暇,多賦詩,令翰林學士屬和。
一日,賦詩賜寓直學士蕭寘、曹确,令繼和。
寘手狀謝曰:「陛下此詩,雖『湘水日千裡,因之平生懷』,亦無以加也。
」明日,召學士韋澳問此兩句。
澳奏曰:「齊太子家令沈約詩,寘以睿藻清新,取方沈約爾。
」上不悅,曰:「将人臣比我,得否?」恩遇漸薄,執政乘之,出為浙西觀察使。
崔罕為京兆尹,内園巡官不避馬,杖之五十四方死。
上赫怒,令與遠郡。
宰臣論救,上曰:「罕為京兆尹,鋤強撫弱,是其職任。
但不避馬,便杖之可矣,不合問知是内園巡官方決,一錯也;又人臣之刑,止行二十七,過此,是朕刑也。
五十四杖頗駭聞聽!」宰臣又論救。
上曰:「與一廉察,奮梃者宜抵罪。
根本輕,緻罕過制耳。
」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
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
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
上以崔罕、郢并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任。
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
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
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缗卻進。
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
韋澳為京兆尹,豪右斂手。
國舅鄭光莊不納租,澳系其主者,期以五日,不足必抵法;太後為言之上。
延英問澳,澳具奏本末。
上曰:「今日納租足,放否?」曰:「尚在限内,來日即不得矣。
」澳既出半廷,上連召之曰:「國舅莊租今日納足,放主者否?」澳曰:「必放。
」上入告太後曰:「韋澳不可犯也,且與送錢納租。
」頃刻租足而放。
先是,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設殊、次、平等三級,以甄别行實。
近年公道益衰,止于奔競,至解送之日,威勢撓敗,如市道焉。
至是,澳榜曰:「朝廷将裨教化,廣設科場。
當開元、天寶之間,始專重明經、進士。
及貞元、元和之際,又益以薦送相高。
當時務尚切磋,不分黨甲,絕僥幸請讬之路,有推賢讓能之風。
等列标名,僅同科第,既為盛事,固可公行。
近日已來,前規頓改,互争強弱,多務奔馳。
定高卑于下第之初,決可否于差官之日。
曾非考覆,盡系經營。
奧學雄文,例舍于貞方寒素,增年矯日,盡取于黨比羣強。
中選者曾不足雲,而争名者益熾其事。
澳叨司畿甸,合貢英髦,非無藻鑒之心,懼有愛憎之謗。
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胡廣以輕舉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