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風土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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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夏,大旱無麥,鬥米二錢。
三十年,米價騰湧,包城軍壯日以豆為食,雖奉上煮粥,而僵屍相屬,三四年不得複蘇。
三十七年夏,大旱,鬥米二錢。
盜大起,城中日西後不敢獨行。
四十年、四十一年,夏大旱,知州胡楠,祖春秋繁露法步,禱雨辄應,禾登不饑。
四十三年,旱,禱又應。
崇祯九年以後,無歲不荒。
至十三年,鬥米八錢。
人相食,盜賊遍野,村舍丘墟。
國朝順治七年夏,鬥米值銀四錢。
秋則大熟。
康熙三年,荒旱。
四年,澇。
鬥米一錢七分。
民多逃亡。
奉旨蠲免本年錢糧。
發帑金赈濟。
十八年,旱,至十九年,荒。
鬥米三錢三分。
民多逃亡,鬻男女者有之。
二十八年,荒,鬥米二錢八分。
三十三年至三十七年俱夏旱,秋霜。
鬥米至四錢,黑豆三錢。
以上俱奉旨蠲赈。
三十七年,蠲通省地丁錢糧。
疫厲 明萬曆八年,大疫流行,舁柩出城者,踵相接。
三十九年、四十年,疫厲甚行,大人小兒多患疹,俗号"谷"。
知州胡楠設局延醫,施"人參敗毒散",及"二聖救苦丹",全活者甚衆。
建藥王廟禮祀之。
國朝順治間,瘟疫。
州民王虎山家數十餘口盡死。
城外霍家塔諸村亦多死者。
幻惑 明萬曆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南峁村民王守安及父母妻子共八口,被白蓮教劉邦國惑以金船,俱敲木魚誦經入黃河死。
觀者如市,親友苦勸不聽。
邦國拟徒贖。
河變 明萬曆戊子八月,河有聲甚悲。
知州王甲聞之,歎曰:"此河哭也。
"不數年,河濱盡沒矣。
至戊戌五月十六日,大雨不已,至二十九日申時,河水泛溢,瀕河廬産漂蕩無餘,悲号震野。
國朝順治戊子秋,夜半河哭,旋有已醜之變,殺傷甚衆。
康熙三年大水,張家灘漂沒民居。
馮家川等處亦被水患。
三十七年六月,大雨,城圮數十丈,低田多沒。
山鳴 明慶六年,東郭山有聲吼鳴,數月後崩陷,山巅聖母廟離故處數十丈。
國朝康熙三十五年夏,西灘有聲如牛鳴,十二月二十七日,康家灘山崩,移故處。
至三十六年正月初二日方止。
石飛 明萬曆三十七年七月,南關演武山岡,日夕石飛擊人,伺之不見。
國朝康熙間,城内鐘樓巷并倉巷人家,白晝飛石,頃刻滿院,凡數十次。
龍起 明隆慶三年六月晡時,有龍起西營生員趙廷貴屋上,廷桂被擊死複蘇。
萬曆二十七年八月,有龍起城西孫家廟前槐上,随即火起,煙焰經月不息,碎枝迸飛五六十步遠者,亦必帶火煨燼。
三十一年,有龍起東城女牆磚隙内,雷火聲震遠近。
崇祯間,龍起白家胡同監生王朝宦家住房壁上。
國朝順治間,龍起南關龍王廟大楊樹上,樹旋枯。
又龍起西胡同居民康家宜房壁。
康熙二十六年,龍起文廟啟聖祠山牆。
虎至 明萬曆八年,虎入孫家溝麻池中,民逐至西嶺,千戶孫光祚射獲之。
狼橫 明正德十六年至嘉靖三年,狼傷人無算,牝牡相随,道路亦阻。
國朝康熙三十年以後,狼入城,民習為常,獨行野外,必持兵。
三十二年,吏目解政達迎新守至沙泉,獲一狼,歸殺之。
雞怪 明萬曆十九年初更時,雞鳴,一唱百和,滿城驚異。
說者以為兵兆,次年,兵西征,十萬有奇,過州擾甚,果驗。
燈怪 明嘉靖四十三年,孔廟中夜二鼓有燈,從遠望之,輝煌明熠,入内視之,則宵然不見。
說者謂兵兆。
是歲遭寇果慘。
白君琳曰:"子不語"怪而"春秋"書災異,蓋語則滋惑,而書則知儆也。
水旱災異,盛代時有所恃,以維持安全者,惟良有司是賴然。
救荒無奇策,惟因乎民而勿擾可耳。
如遏粜抑米價,禁小販,禁鬻男女。
增一番禁,則多一番擾。
反不如秦越視之者,為得安枕也。
況遏其去,則阻其來,抑其價即閉其粜,且價減而販不至,物罕則貴,價增而販鱗集,物多自賤,必然之理也。
近遇水旱,辄閉門禁販,亦可笑已。
豈城外非吾民耶,抑城中米遂足用耶。
小販雖雲圖利,然貧民不能遠籴。
正可借以獲食,而禁之是絕物也。
至人情非迫于死,誰可舍其所生,若行禁止,是立而視其死也。
總之,救荒無奇術,不如因民之為得所也。
附記之,以為留心民瘼者采擇焉。
雍正四年十二月初九、初十等日,黃河水澄清起,至五年正月十二、三等日止。
山西巡撫德題報。
三十年,米價騰湧,包城軍壯日以豆為食,雖奉上煮粥,而僵屍相屬,三四年不得複蘇。
三十七年夏,大旱,鬥米二錢。
盜大起,城中日西後不敢獨行。
四十年、四十一年,夏大旱,知州胡楠,祖春秋繁露法步,禱雨辄應,禾登不饑。
四十三年,旱,禱又應。
崇祯九年以後,無歲不荒。
至十三年,鬥米八錢。
人相食,盜賊遍野,村舍丘墟。
國朝順治七年夏,鬥米值銀四錢。
秋則大熟。
康熙三年,荒旱。
四年,澇。
鬥米一錢七分。
民多逃亡。
奉旨蠲免本年錢糧。
發帑金赈濟。
十八年,旱,至十九年,荒。
鬥米三錢三分。
民多逃亡,鬻男女者有之。
二十八年,荒,鬥米二錢八分。
三十三年至三十七年俱夏旱,秋霜。
鬥米至四錢,黑豆三錢。
以上俱奉旨蠲赈。
三十七年,蠲通省地丁錢糧。
疫厲 明萬曆八年,大疫流行,舁柩出城者,踵相接。
三十九年、四十年,疫厲甚行,大人小兒多患疹,俗号"谷"。
知州胡楠設局延醫,施"人參敗毒散",及"二聖救苦丹",全活者甚衆。
建藥王廟禮祀之。
國朝順治間,瘟疫。
州民王虎山家數十餘口盡死。
城外霍家塔諸村亦多死者。
幻惑 明萬曆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南峁村民王守安及父母妻子共八口,被白蓮教劉邦國惑以金船,俱敲木魚誦經入黃河死。
觀者如市,親友苦勸不聽。
邦國拟徒贖。
河變 明萬曆戊子八月,河有聲甚悲。
知州王甲聞之,歎曰:"此河哭也。
"不數年,河濱盡沒矣。
至戊戌五月十六日,大雨不已,至二十九日申時,河水泛溢,瀕河廬産漂蕩無餘,悲号震野。
國朝順治戊子秋,夜半河哭,旋有已醜之變,殺傷甚衆。
康熙三年大水,張家灘漂沒民居。
馮家川等處亦被水患。
三十七年六月,大雨,城圮數十丈,低田多沒。
山鳴 明慶六年,東郭山有聲吼鳴,數月後崩陷,山巅聖母廟離故處數十丈。
國朝康熙三十五年夏,西灘有聲如牛鳴,十二月二十七日,康家灘山崩,移故處。
至三十六年正月初二日方止。
石飛 明萬曆三十七年七月,南關演武山岡,日夕石飛擊人,伺之不見。
國朝康熙間,城内鐘樓巷并倉巷人家,白晝飛石,頃刻滿院,凡數十次。
龍起 明隆慶三年六月晡時,有龍起西營生員趙廷貴屋上,廷桂被擊死複蘇。
萬曆二十七年八月,有龍起城西孫家廟前槐上,随即火起,煙焰經月不息,碎枝迸飛五六十步遠者,亦必帶火煨燼。
三十一年,有龍起東城女牆磚隙内,雷火聲震遠近。
崇祯間,龍起白家胡同監生王朝宦家住房壁上。
國朝順治間,龍起南關龍王廟大楊樹上,樹旋枯。
又龍起西胡同居民康家宜房壁。
康熙二十六年,龍起文廟啟聖祠山牆。
虎至 明萬曆八年,虎入孫家溝麻池中,民逐至西嶺,千戶孫光祚射獲之。
狼橫 明正德十六年至嘉靖三年,狼傷人無算,牝牡相随,道路亦阻。
國朝康熙三十年以後,狼入城,民習為常,獨行野外,必持兵。
三十二年,吏目解政達迎新守至沙泉,獲一狼,歸殺之。
雞怪 明萬曆十九年初更時,雞鳴,一唱百和,滿城驚異。
說者以為兵兆,次年,兵西征,十萬有奇,過州擾甚,果驗。
燈怪 明嘉靖四十三年,孔廟中夜二鼓有燈,從遠望之,輝煌明熠,入内視之,則宵然不見。
說者謂兵兆。
是歲遭寇果慘。
白君琳曰:"子不語"怪而"春秋"書災異,蓋語則滋惑,而書則知儆也。
水旱災異,盛代時有所恃,以維持安全者,惟良有司是賴然。
救荒無奇策,惟因乎民而勿擾可耳。
如遏粜抑米價,禁小販,禁鬻男女。
增一番禁,則多一番擾。
反不如秦越視之者,為得安枕也。
況遏其去,則阻其來,抑其價即閉其粜,且價減而販不至,物罕則貴,價增而販鱗集,物多自賤,必然之理也。
近遇水旱,辄閉門禁販,亦可笑已。
豈城外非吾民耶,抑城中米遂足用耶。
小販雖雲圖利,然貧民不能遠籴。
正可借以獲食,而禁之是絕物也。
至人情非迫于死,誰可舍其所生,若行禁止,是立而視其死也。
總之,救荒無奇術,不如因民之為得所也。
附記之,以為留心民瘼者采擇焉。
雍正四年十二月初九、初十等日,黃河水澄清起,至五年正月十二、三等日止。
山西巡撫德題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