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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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為鄉嗇夫。
〔二〕漢兵攻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斬而奪之。
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乃救全之。
禦覽卷六四六
扶柳縣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
〔三〕範曄後漢書卷二一任光傳李賢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陽,使騎皆炬火,〔四〕天地赫然盡赤,堂陽驚怖,即夜降。
禦覽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陽宛人,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 「鄉嗇夫」,續漢書百官志雲:「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
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斬之於市」,範曄後漢書任光傳雲:「更始至雒陽,以光為信都太守。
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
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以徇百姓。
」李賢注雲:「東觀記扶柳縣廷掾。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四〕 「使」,原誤作「懸」,聚珍本作「使」,今據改。
範曄後漢書任光傳雲:「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
」 任隗〔一〕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
〔二〕禦覽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將作大匠,自任隗始。
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
〔四〕永元初,外戚秉權,朝臣畏竦,莫敢抗省。
惟隗與袁安同心合意,〔五〕數犯嚴諫,〔六〕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
〔七〕書鈔卷五二
屯卒,〔八〕子騰嗣。
〔九〕範曄後漢書卷二一任隗傳李賢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又見袁山松後漢書。
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禦覽卷二四一引雲:「馬廖、任隗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
」輯錄此條時已刪去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
按此當作「建初元年」。
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雲: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建初元年復置將作大匠時,即以任隗為此官。
範曄後漢書任隗傳雲:「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
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
」此可為確證。
〔四〕 「拜司空」,時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畢力」,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六〕 「嚴」,姚本同,聚珍本作「顏」。
按「顏」字是。
〔七〕 「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無,與陳禹謨刻本書鈔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騰嗣」,範曄後漢書任隗傳雲: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
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
屯卒,子勝嗣」。
李賢注雲:「東觀漢記『勝』作『騰』。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三〕為右將軍,封武固侯。
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之。
書鈔卷六四
上初至不脫衣帶,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長襦,忠更作新袍絝鮮支小單衣韤而上之。
〔四〕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上會諸將,問破賊所得物,唯李忠獨無所掠。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驪馬及繡被衣物賜之。
類聚卷九三
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李忠母妻子,皆繫獄,而令親屬招呼忠。
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
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
」上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
」〔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禦覽卷四一七
病溼痺,免。
〔七〕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一〕 「李忠」,東萊黃人,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字仲都」,範曄後漢書李忠傳同,袁宏後漢紀卷五雲「字仲卿」。
〔三〕 「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此二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李忠傳雲:「父為高密都尉。
」李賢注雲:「東觀記、續漢書並雲『中尉』。
」「父為高密中尉」句即據此增補。
「忠發兵奉世祖」句則據書鈔卷一三一、禦覽卷六八二引增補。
聚珍本有此二句。
「高密中尉」、「高密都尉」,當以「高密中尉」為是。
範書李忠傳李賢注雲:「郡國志高密,侯國。
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
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四〕 「鮮支」,原作「解支」,不成詞,姚本、聚珍本同。
後漢書李忠傳王先謙集解引沈欽韓雲:「『解支』當作『鮮支』。
廣雅:『鮮支,絹也。
』『小單衣』,蓋汗衫。
」今據沈說校改。
〔五〕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此三句原無,禦覽卷八一五引有,今據增補。
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與範曄後漢書李忠傳同。
〔六〕 「老」,聚珍本同,範曄後漢書李忠傳亦作「老」。
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溼痺,免」,建武六年,李忠為丹陽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課為天下第一,遷豫章太守,忠病溼痺免官即在此時。
見範曄後漢書李忠傳。
李純〔一〕 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
〔二〕
〔二〕漢兵攻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斬而奪之。
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乃救全之。
〔三〕
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
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
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以徇百姓。
」李賢注雲:「東觀記扶柳縣廷掾。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範曄後漢書任光傳雲:「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
」 任隗〔一〕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
〔二〕
〔四〕永元初,外戚秉權,朝臣畏竦,莫敢抗省。
惟隗與袁安同心合意,〔五〕數犯嚴諫,〔六〕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
〔七〕
〔九〕
又見袁山松後漢書。
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輯錄此條時已刪去馬廖。
按此當作「建初元年」。
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雲: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建初元年復置將作大匠時,即以任隗為此官。
範曄後漢書任隗傳雲:「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
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
」此可為確證。
按「顏」字是。
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
屯卒,子勝嗣」。
李賢注雲:「東觀漢記『勝』作『騰』。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三〕為右將軍,封武固侯。
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之。
〔四〕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驪馬及繡被衣物賜之。
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
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
」上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
」〔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
〔七〕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範曄後漢書李忠傳雲:「父為高密都尉。
」李賢注雲:「東觀記、續漢書並雲『中尉』。
」「父為高密中尉」句即據此增補。
「忠發兵奉世祖」句則據書鈔卷一三一、禦覽卷六八二引增補。
聚珍本有此二句。
「高密中尉」、「高密都尉」,當以「高密中尉」為是。
範書李忠傳李賢注雲:「郡國志高密,侯國。
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
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
後漢書李忠傳王先謙集解引沈欽韓雲:「『解支』當作『鮮支』。
廣雅:『鮮支,絹也。
』『小單衣』,蓋汗衫。
」今據沈說校改。
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與範曄後漢書李忠傳同。
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若」。
見範曄後漢書李忠傳。
李純〔一〕 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