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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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為鄉嗇夫。

    〔二〕漢兵攻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斬而奪之。

    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乃救全之。

    禦覽卷六四六 扶柳縣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

    〔三〕範曄後漢書卷二一任光傳李賢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陽,使騎皆炬火,〔四〕天地赫然盡赤,堂陽驚怖,即夜降。

    禦覽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陽宛人,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 「鄉嗇夫」,續漢書百官志雲:「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

    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 〔三〕 「光斬之於市」,範曄後漢書任光傳雲:「更始至雒陽,以光為信都太守。

    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

    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以徇百姓。

    」李賢注雲:「東觀記扶柳縣廷掾。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四〕 「使」,原誤作「懸」,聚珍本作「使」,今據改。

    範曄後漢書任光傳雲:「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

    」 任隗〔一〕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

    〔二〕禦覽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將作大匠,自任隗始。

    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

    〔四〕永元初,外戚秉權,朝臣畏竦,莫敢抗省。

    惟隗與袁安同心合意,〔五〕數犯嚴諫,〔六〕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

    〔七〕書鈔卷五二 屯卒,〔八〕子騰嗣。

    〔九〕範曄後漢書卷二一任隗傳李賢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又見袁山松後漢書。

    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禦覽卷二四一引雲:「馬廖、任隗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

    」輯錄此條時已刪去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

    按此當作「建初元年」。

    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雲: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建初元年復置將作大匠時,即以任隗為此官。

    範曄後漢書任隗傳雲:「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

    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

    」此可為確證。

     〔四〕 「拜司空」,時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畢力」,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六〕 「嚴」,姚本同,聚珍本作「顏」。

    按「顏」字是。

     〔七〕 「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無,與陳禹謨刻本書鈔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騰嗣」,範曄後漢書任隗傳雲: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

    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

    屯卒,子勝嗣」。

    李賢注雲:「東觀漢記『勝』作『騰』。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三〕為右將軍,封武固侯。

    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之。

    書鈔卷六四 上初至不脫衣帶,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長襦,忠更作新袍絝鮮支小單衣韤而上之。

    〔四〕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上會諸將,問破賊所得物,唯李忠獨無所掠。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驪馬及繡被衣物賜之。

    類聚卷九三 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李忠母妻子,皆繫獄,而令親屬招呼忠。

    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

    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

    」上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

    」〔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 禦覽卷四一七 病溼痺,免。

    〔七〕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一〕 「李忠」,東萊黃人,範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字仲都」,範曄後漢書李忠傳同,袁宏後漢紀卷五雲「字仲卿」。

     〔三〕 「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此二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李忠傳雲:「父為高密都尉。

    」李賢注雲:「東觀記、續漢書並雲『中尉』。

    」「父為高密中尉」句即據此增補。

    「忠發兵奉世祖」句則據書鈔卷一三一、禦覽卷六八二引增補。

    聚珍本有此二句。

    「高密中尉」、「高密都尉」,當以「高密中尉」為是。

    範書李忠傳李賢注雲:「郡國志高密,侯國。

    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

    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 〔四〕 「鮮支」,原作「解支」,不成詞,姚本、聚珍本同。

    後漢書李忠傳王先謙集解引沈欽韓雲:「『解支』當作『鮮支』。

    廣雅:『鮮支,絹也。

    』『小單衣』,蓋汗衫。

    」今據沈說校改。

     〔五〕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此三句原無,禦覽卷八一五引有,今據增補。

    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與範曄後漢書李忠傳同。

     〔六〕 「老」,聚珍本同,範曄後漢書李忠傳亦作「老」。

    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溼痺,免」,建武六年,李忠為丹陽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課為天下第一,遷豫章太守,忠病溼痺免官即在此時。

    見範曄後漢書李忠傳。

     李純〔一〕 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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