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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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四 李通〔一〕 齊武王常殺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過通,乃買半臿佩刀裹之。

    至通舍,時病臥,因持上手得刀。

    通異之,乃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備不虞耳。

    」〔三〕書鈔卷一二三 王莽前隊大夫誅謀反者,〔四〕李次元聞事發覺,被馬欲出。

    〔五〕馬駕在轅中,惶遽著鞍上馬,出門顧見車方自覺,乃止。

    禦覽卷四六九 李通娶寧平公主。

    〔六〕為大司空。

    〔七〕通性謙恭,常避權勢,謝病不視事。

    禦覽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經術短淺,智能空薄。

    」〔八〕文選卷三八任昉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

    及有司奏請封諸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

    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

    〔九〕禦覽卷五二六 子音嗣。

    音卒,子定嗣。

    定卒,子箕嗣。

    〔一0〕範曄後漢書卷一五李通傳李賢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陽宛人,範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申屠臣」,本書光武帝紀作「公孫臣」。

     〔三〕 「以備不虞耳」,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三引作「齊武王嘗殺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與軼相見。

    軼數請,上乃強見之。

    軼深達通意,上乃許往,意不安,買半臿佩刀懷之。

    至通舍,通甚悅,握上手,得半臿刀,謂上曰:『一何武也!』上曰:『倉卒時以備不虞耳。

    』」除首句外,文字與範曄後漢書李通傳李賢注所引續漢書全同,疑陳本書鈔此段文字係抄自續漢書。

    姚本、聚珍本所輯皆本陳本書鈔,僅一二字歧異。

     〔四〕 「前隊大夫」,範曄後漢書李通傳雲:光武與李通「欲劫前隊大夫及屬正」,李賢注雲:「前隊大夫謂南陽太守甄阜也。

    」 〔五〕 「出」,禦覽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寧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為大司空」,據範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七年五月,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能空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脫,聚珍本有,禦覽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此條禦覽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範曄後漢書李通傳雲:通卒,「子音嗣。

    音卒,子定嗣。

    定卒,子黃嗣」。

    李賢注雲:「東觀記『黃』字作『箕』也。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鄧晨 晨曾祖父隆,揚州刺史,祖父勳,交阯刺史。

    範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晨與上共載出,逢使者不下車,使者怒,頗加恥辱。

    上稱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

    使者以其詐,將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為請,得免。

    範曄後漢書卷一五鄧晨傳李賢注 鄧晨,〔一〕南陽人,與上起兵,新野吏乃燒晨先祖祠堂,汙池室宅,焚其冢墓。

    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二〕晨終無恨色。

    禦覽卷四八三 光武微時與鄧晨觀讖,雲「劉秀當為天子」。

    或言「國師公劉秀當之」。

    〔三〕光武曰:「安知非僕乎?」建武三年,上徵鄧晨還京師,數讌見,說故舊平生為忻樂。

    晨從容謂帝曰:「僕竟辨之。

    」帝大笑。

    禦覽卷三九一 鄧晨為陳留郡,〔四〕興鴻郤陂,〔五〕益地數千頃,溉郡稻,常以豐熟,兼流給他郡。

    書鈔卷三九 〔一〕 「鄧晨」,字偉卿,範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何故隨婦家入湯鑊中」,鄧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語。

     〔三〕 「國師公劉秀」,漢書劉歆傳雲:「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雲。

    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

    」顏師古注引應劭雲:「河圖赤伏符雲:『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

    』故改名,幾以趣也。

    」 〔四〕 「為陳留郡」,即為陳留郡太守。

    據範曄後漢書鄧晨傳,晨未曾為陳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當作「為汝南郡」,下雲晨興鴻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內,可為確證。

     〔五〕 「鴻郤陂」,原作「鴻都陂」,誤。

    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

    範曄後漢書鄧晨傳雲:建武十三年,為汝南太守,「興鴻郤坡數千頃田」。

    鴻郤坡為武帝時開鑿,引淮水為坡灌田,位於汝南郡慎陽、新息間。

    成帝時,關東大水,陂溢為害,翟方進為丞相,奏罷之。

     來歙 來歙,〔一〕字君叔,南陽新野人也。

    父沖。

    〔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獨勞苦。

    」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

    禦覽卷二四三 來歙,字君叔,南陽人也。

    建武五年,持節送馬援,奉璽書於隗囂。

    囂遣子恂隨入侍。

    時山東略定,帝謀西收囂兵,〔六〕與俱伐蜀。

    囂將王元說囂,故狐疑不決。

    〔七〕歙素剛直,遂發憤責之曰:「國家以公知臧否,曉廢興,故以手書暢至意。

    足下推忠誠,〔八〕遣伯春委質,〔九〕是君臣父子信也。

    〔一0〕今乃欲從佞惑之言,為族滅之計,叛主負子,違背忠信。

    吉兇之決,在於今日。

    」因欲前刺囂,囂起入,部勒兵,將殺歙,歙徐杖節就車而去。

    禦覽卷七七八 上聞得略陽,〔一一〕甚悅。

    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陽囂所依阻,心腹已壞,則制其支體易也。

    範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囂圍來歙於略陽,世祖詔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陳倉,〔一四〕分部而進者也。

    」 水經注卷一七 上大發關東兵,自將上隴,隗囂眾潰走,圍解。

    於是置酒高會,勞賜諸將,來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疋。

    〔一五〕禦覽卷三0七 光武使來歙監諸將。

    〔一六〕禦覽卷二四0 來歙征公孫述,〔一七〕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

    禦覽卷三三二 隗囂破後,有五谿六種寇侵,見便鈔掠,退阻營塹。

    來歙乃大治攻具衝車度塹,遂與五谿戰,大破之。

    禦覽卷三三六 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

    〔一八〕破之,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馳告蓋延。

    延見歙,伏悲不能仰視。

    〔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泣涕乎!」延收淚強起,受所誡。

    歙自書表,投筆抽刃而死。

    禦覽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

    〔二一〕範曄後漢書卷一五來歙傳李賢注 〔一〕 「來歙」,範曄後漢書卷一五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父沖」,此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來歙傳雲:「父仲。

    」李賢注雲:「東觀記『仲』作『沖』。

    」此句即據李賢注增補。

     〔三〕 「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 「東詣洛陽見上,上大喜」,原無下一「上」字,今據禦覽卷六九五引增補。

    此二句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見歙,與之大歡」。

    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作「來歙與劉嘉俱詣洛陽,世祖見歙,與之大歡」。

    姚本、聚珍本即據陳本書鈔輯錄。

     〔五〕 「所」,原脫,姚本、聚珍本有,禦覽卷六九五、範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衣」,禦覽卷六九五引作「賜」。

     〔六〕 「收」,原誤作「牧」,聚珍本作「收」,範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七〕 「狐疑」,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範曄後漢書來歙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推」,原誤作「擁」,聚珍本作「推」,範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九〕 「遣伯春委質」,此句原脫誤為「眷委質」。

    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質」,範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改正。

    「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範曄後漢書來歙傳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聞得略陽」,範曄後漢書來歙傳雲:建武「八年春,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遵道病還,分遣精兵隨歙,合二千餘人,伐山開道,從番須、回中徑至略陽,斬囂守將金梁,因保其城。

    囂大驚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賢即引「上聞得略陽」雲雲作注。

    此句上聚珍本有「歙與征虜將軍祭遵襲略陽,因保其城」二句,係據範書增補。

     〔一二〕「桃花水」,漢書溝洫志載杜欽言治河之策,有「來春桃花水盛」之語,顏師古注雲:「月令『仲春之月,桃始華』。

    蓋桃方華時,既有雨水,川谷冰泮,眾流猥集,波瀾盛長,故謂之桃華水耳。

    而韓詩傳雲『三月桃華水』。

    」 〔一三〕船槃」,後漢書來歙傳王先謙集解所載沈欽韓說引作「松槃」,並注雲:「『松槃』,或作『船槃』,疑『轉般』之誤。

    」 〔一四〕「郁夷、陳倉」,四庫全書考證雲:「按司馬書郡國志右扶風有陳倉,無郁夷,蓋東漢時省。

    」 〔一五〕「賜歙妻縑千疋」,「妻」字原脫,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引亦有,範曄後漢書來歙傳同,今據增補。

    此條禦覽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異。

     〔一六〕「光武使來歙監諸將」,據範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光武帝發關東兵解略陽之圍後,「勞賜歙,班坐絕席,在諸將之右,賜歙妻縑千匹。

    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一七〕「來歙征公孫述」,姚本、聚珍本無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選兵馬,儲積資糧」二句。

    按範曄後漢書來歙傳雲:「詔使留屯長安,悉監護諸將。

    歙因上書曰:『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

    今二郡平蕩,則述智計窮矣。

    宜益選兵馬,儲積資糧。

    ……』帝然之。

    於是大轉糧運。

    」其下李賢注雲:「東觀記曰:『詔於汧積穀六萬斛,驢四百頭負馱。

    』」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雲雲二句係撮取範書大意增補。

     〔一八〕「來歙與蓋延攻公孫述將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

    類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伏悲」,類聚卷三五、禦覽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鄉侯」,範曄後漢書來歙傳雲: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節,復封歙弟由為宜西侯」。

    李賢注雲:「東觀記曰『宜西鄉侯』。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鄧禹 鄧禹,〔一〕字仲華,南陽新野人。

    〔二〕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

    時上亦遊學京師,禹年雖幼,而見上知非常人,遂相親附。

    〔三〕禦覽卷三八四 鄧禹,字仲華,南陽人也。

    更始既至雒陽,以世祖為大司馬,使安集河北。

    禹聞之,自南陽發,北徑渡河,追至鄴謁,上見之甚驩,謂曰:「我得拜除長吏。

    生遠來,寧欲仕耶?」禹曰:「不願也。

    」 文選卷二五劉琨重贈盧諶李善注 鄧禹聞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於鄴。

    上欣其至。

    禹進說曰:「更始雖都關西,今山東未安,赤眉、青犢之屬,動以萬數,三輔假號,往往群聚。

    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聽斷,〔六〕諸將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財幣,爭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慮遠圖,欲尊主安民者。

    明公雖建蕃輔之功,〔八〕猶恐無所成立。

    〔九〕於今之計,莫如攬延英雄,〔一0〕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

    以公而慮天下,不足定也。

    」上大悅,因令左右號禹曰鄧將軍,常宿止於中,與定計議。

    禦覽卷四六一 上至廣阿,〔一一〕止城門樓上,披輿地圖,指示鄧禹曰:「天下郡國如是,我乃始得一處,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類聚卷六三 上破邯鄲,誅王郎,欲北發突騎。

    禹曰:「吳漢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

    」上以禹為知人。

    〔一三〕書鈔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鄧禹為大司徒。

    制曰:〔一四〕「前將軍鄧禹,〔一五〕深執忠孝,與朕謀謨帷幄,決勝千裡。

    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門人日以親。

    』〔一六〕封禹為酇侯。

    」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長安,鄧禹乘勝獨克,而師行有紀,皆望風相攜以迎降者,日以千數,〔一七〕眾號百萬 類聚卷五九 鄧禹為司徒,討赤眉,不以時進,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堯也;赤眉,桀也。

    今長安飢民。

    孰不延望?」 禦覽卷二0七 自馮愔反後,〔一九〕鄧禹威稍損,又乏食。

    赤眉還入長安,鄧禹與戰,敗走,至高陵,軍士飢餓,皆食藻菜。

    〔二0〕帝乃徵禹還,敕曰:「赤眉無穀,〔二一〕自當來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諸將憂也。

    」〔二三〕禦覽卷三五 鄧禹與赤眉戰,赤眉佯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二四〕以豆覆其上。

    兵士飢,爭取之。

    赤眉引還擊之,軍潰亂。

    時百姓饑,人相食,黃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斷隔,委輸不至,軍士悉以菓實為糧。

    禦覽卷四八六 鄧禹攻赤眉,輒不利,吏士散亡盡,禹獨與二十四騎還詣雒陽。

    〔二五〕書鈔卷一一七 建武中,鄧禹罷三公,〔二六〕以列侯就第,位特進。

    〔二七〕書鈔卷五二 鄧禹,右將軍官罷,以特進奉朝請。

    〔二八〕禦覽卷二四三 鄧禹篤於經書,教學子孫。

    書鈔卷九七 鄧禹,字仲華,以元功拜太傅。

    進見東向,甚見尊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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