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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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class="q">書鈔卷一三九
浮密奏寵,〔七〕上徵之。
寵既自疑,其妻勸寵無應徵,「今漁陽大郡,兵馬眾多,奈何為人所奏,而棄此去」。
寵與所親信吏計議,吏皆怨浮,勸寵止不應徵。
〔八〕文選卷四一朱浮為幽州牧與彭寵書李善注
夢臝袒冠幘,〔九〕踰城,髡徒推之。
寵堂上聞蝦蟇聲在火罏下,鑿地求之,不得。
〔一0〕範曄後漢書卷一二彭寵傳李賢注
彭寵奴子密等三人共謀劫寵,〔一一〕寵時齋,獨在便坐室中,〔一二〕晝臥。
〔一三〕子密等三奴縛龐著床闆,告外吏:「大王解齋,吏皆便休。
」又用寵聲呼其妻入室,見寵,驚曰:〔一四〕「奴反!」奴乃捽其妻頭,擊其頰。
寵曰:「趣為諸將軍辨裝。
」兩奴將妻入取寵物,一奴守寵。
寵謂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今解我縛,當以女珠妻若。
」小奴見子密聽其語,遂不得解。
子密收金玉衣物,使寵妻縫兩縑囊。
夜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雲:「今遣子密等詣子後蘭卿所,〔一五〕其開門出,〔一六〕勿稽留。
」書成,即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西入上告。
世祖封子密為不義侯。
〔一七〕禦覽卷五00
彭寵故舊渤海趙寬妻子家屬依託寵居,寬仇家趙伯有好奴,以賕寵。
寵貪之,為盡殺寬家屬。
寵之〈勃,中"力改攵"〉德不仁貪狼如此。
〔一八〕禦覽卷四八一
〔一〕 「彭寵」,範曄後漢書卷一二有傳。
〔二〕 「宏」,原作「容」,聚珍本同。
按範曄後漢書彭寵傳作「宏」,今據改。
下同。
〔三〕 「哀帝時為漁陽太守」,姚本雲:「彭寵為漁陽太守,容貌絕眾。
」把彭宏事誤屬彭寵。
書鈔卷七六引與姚本同誤。
〔四〕 「彭宏元始中遷河南太守」,「宏」字原作「寵囗」,明正德年間竹東書舍抄本、結一廬藏舊抄本書鈔作「宏」,則元始中遷河南太守者為寵父宏,孔廣陶校注本書鈔誤,今校正。
範曄後漢書彭寵傳雲:「寵少為郡吏,地皇中,為大司空士。
」據此,寵在平帝元始年間,資歷尚淺,不可能遷至河南太守。
本條下文「宏」字亦誤作「寵」,今一併改正。
〔五〕「有監禦史馬況」,書鈔卷一三九孔廣陶校注雲:「『監』字疑誤。
」〔六〕 「宏乃坐免」,此條姚本、聚珍本均未輯錄。
〔七〕 「浮密奏寵」,範曄後漢書朱浮傳雲:「光武遣吳漢誅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為大將軍幽州牧。
……浮年少有才能,頗欲厲風跡,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屬,以為從事,及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發諸郡倉穀,稟贍其妻子。
漁陽太守彭寵以為天下未定,師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屬,以損軍實,不從其令。
浮性矜急自多,頗有不平,因以峻文詆之。
寵亦佷強,兼負其功,嫌怨轉積。
浮密奏寵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貨賄,殺害友人,多積兵穀,意計難量。
」〔八〕 「勸寵止不應徵」,範曄後漢書彭寵傳雲:「朱浮與寵不相能,浮數譖搆之。
建武二年春,詔徵寵,寵意浮賣己,上疏願與浮俱徵。
又與吳漢、蓋延等書,盛言浮枉狀,固求同徵。
帝不許,益以自疑。
而其妻素剛,不堪抑屈,固勸無受召。
寵又與常所親信吏計議,皆懷怨於浮,莫有勸行者。
」可與此相證。
〔九〕 「夢臝袒冠幘」,謂彭寵妻夢臝袒冠幘。
〔一0〕「不得」,此句禦覽卷九四九引作「無所得」。
範曄後漢書彭寵傳雲:建武二年,寵叛漢。
明年,「攻拔薊城,自立為燕王。
其妻數惡夢,又多見怪變」。
其下李賢引此條文字作注。
〔一一〕「彭寵奴子密等三人共謀劫寵」,此句上姚本有「詔討彭寵者封侯」一句,聚珍本同,惟無「彭」字。
此為建武五年事。
〔一二〕「便坐室」,不是正室,乃便坐之室。
〔一三〕「晝臥」,原作「晝夜臥」,衍「夜」字。
聚珍本作「晝臥」,類聚卷三五引同,今據刪「夜」字。
〔一四〕「驚曰」,此句至「擊其頰」四句原無,聚珍本有,範曄後漢書彭寵傳李賢注引,今據增補。
〔一五〕「今遣子密等詣子後蘭卿所」,範曄後漢書彭寵傳載,子後蘭卿,彭寵從弟。
光武帝徵寵,寵不應徵。
光武帝遣子後蘭卿喻之,寵因留子後蘭卿,發兵叛漢。
寵不信任子後蘭卿,使將兵在外,故有此語。
「子後蘭卿」,原作「蘭卿子後」,今從聚珍本、範書校改。
〔一六〕「其開門出」,原作「其開出」,聚珍本同。
按範曄後漢書彭寵傳作「速開門出」,則「開」下脫「門」字,今據範書增補。
〔一七〕「世祖封子密為不義侯」,原無此句,類聚卷三五引有,今據增補。
姚本無此句,而有「世祖以奴殺主不義,復不可不封,乃封子密為不義侯」。
聚珍本改「世祖」作「朝廷」,餘與姚本同。
禦覽卷二0一、事文類聚後集卷一七引雲:「彭寵奴子密殺寵,詣闕降,封為不義侯。
」〔一八〕「寵之〈勃,中"力改攵"〉德不仁貪狼如此」,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勃,中"力改攵"〉」,原誤作「勃」。
盧芳〔一〕 芳,安定人。
屬國胡數千畔,在參蠻,芳從之,詐姓劉氏,自稱西平王。
會匈奴句林王將兵來降參蠻胡,芳因隨入匈奴,留數年。
單于以中國未定,欲輔立之,遣毋樓且王求入五原,與假號將軍李興等結謀,興北至單于庭迎芳。
芳外倚匈奴,內因興等,故能廣略邊郡。
範曄後漢書卷八九南匈奴列傳李賢注
〔一〕 「盧芳」,字君期,範曄後漢書卷一二有傳。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
寵既自疑,其妻勸寵無應徵,「今漁陽大郡,兵馬眾多,奈何為人所奏,而棄此去」。
寵與所親信吏計議,吏皆怨浮,勸寵止不應徵。
〔八〕
寵堂上聞蝦蟇聲在火罏下,鑿地求之,不得。
〔一0〕
〔一三〕子密等三奴縛龐著床闆,告外吏:「大王解齋,吏皆便休。
」又用寵聲呼其妻入室,見寵,驚曰:〔一四〕「奴反!」奴乃捽其妻頭,擊其頰。
寵曰:「趣為諸將軍辨裝。
」兩奴將妻入取寵物,一奴守寵。
寵謂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今解我縛,當以女珠妻若。
」小奴見子密聽其語,遂不得解。
子密收金玉衣物,使寵妻縫兩縑囊。
夜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雲:「今遣子密等詣子後蘭卿所,〔一五〕其開門出,〔一六〕勿稽留。
」書成,即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西入上告。
世祖封子密為不義侯。
〔一七〕
寵貪之,為盡殺寬家屬。
寵之〈勃,中"力改攵"〉德不仁貪狼如此。
〔一八〕
按範曄後漢書彭寵傳作「宏」,今據改。
下同。
」把彭宏事誤屬彭寵。
書鈔卷七六引與姚本同誤。
範曄後漢書彭寵傳雲:「寵少為郡吏,地皇中,為大司空士。
」據此,寵在平帝元始年間,資歷尚淺,不可能遷至河南太守。
本條下文「宏」字亦誤作「寵」,今一併改正。
」
……浮年少有才能,頗欲厲風跡,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屬,以為從事,及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發諸郡倉穀,稟贍其妻子。
漁陽太守彭寵以為天下未定,師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屬,以損軍實,不從其令。
浮性矜急自多,頗有不平,因以峻文詆之。
寵亦佷強,兼負其功,嫌怨轉積。
浮密奏寵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貨賄,殺害友人,多積兵穀,意計難量。
」
建武二年春,詔徵寵,寵意浮賣己,上疏願與浮俱徵。
又與吳漢、蓋延等書,盛言浮枉狀,固求同徵。
帝不許,益以自疑。
而其妻素剛,不堪抑屈,固勸無受召。
寵又與常所親信吏計議,皆懷怨於浮,莫有勸行者。
」可與此相證。
範曄後漢書彭寵傳雲:建武二年,寵叛漢。
明年,「攻拔薊城,自立為燕王。
其妻數惡夢,又多見怪變」。
其下李賢引此條文字作注。
此為建武五年事。
聚珍本作「晝臥」,類聚卷三五引同,今據刪「夜」字。
光武帝徵寵,寵不應徵。
光武帝遣子後蘭卿喻之,寵因留子後蘭卿,發兵叛漢。
寵不信任子後蘭卿,使將兵在外,故有此語。
「子後蘭卿」,原作「蘭卿子後」,今從聚珍本、範書校改。
按範曄後漢書彭寵傳作「速開門出」,則「開」下脫「門」字,今據範書增補。
姚本無此句,而有「世祖以奴殺主不義,復不可不封,乃封子密為不義侯」。
聚珍本改「世祖」作「朝廷」,餘與姚本同。
禦覽卷二0一、事文類聚後集卷一七引雲:「彭寵奴子密殺寵,詣闕降,封為不義侯。
」
「〈勃,中"力改攵"〉」,原誤作「勃」。
盧芳〔一〕 芳,安定人。
屬國胡數千畔,在參蠻,芳從之,詐姓劉氏,自稱西平王。
會匈奴句林王將兵來降參蠻胡,芳因隨入匈奴,留數年。
單于以中國未定,欲輔立之,遣毋樓且王求入五原,與假號將軍李興等結謀,興北至單于庭迎芳。
芳外倚匈奴,內因興等,故能廣略邊郡。
又見汪文臺輯張璠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