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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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一
光烈陰皇後〔一〕
有陰子公者,生子方,〔二〕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三〕即後之父也。
範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後紀李賢注
上微時,過新野,〔四〕聞後美,〔五〕心悅之。
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六〕娶妻當得陰麗華。
」更始元年,遂納後於宛。
〔七〕禦覽卷一三七
光烈陰皇後,上即位,立為貴人。
〔八〕上以後性賢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
後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
〔九〕禦覽卷一四四
後為皇後。
〔一0〕類聚卷一八
失親數十年,言及未嘗不流涕。
〔一一〕書鈔卷二四
〔一〕 「光烈陰皇後」,名麗華,南陽新野人,事詳範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後紀。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
範書皇後紀論雲:「漢世皇後無謚,皆因帝謚以為稱。
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
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後俱稱德焉。
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如恭懷、孝崇之比是也。
」據史通古今正史篇,東觀漢記有外戚傳,本卷所收光烈陰皇後等傳,原當皆在外戚傳。
〔二〕 「子方」,姚本注雲:「子方即臘日以黃羊祠竈神者。
」範曄後漢書陰識傳雲:「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竈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
家有黃羊,因以祀之。
自是已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於邦君。
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彊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竈,而薦黃羊焉。
」事又見風俗通義祀典篇。
陰識即光烈陰皇後前母兄。
〔三〕 「睦」,範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李賢注雲:「今世本『睦』作『陸』。
」是唐代傳世本有「睦」作「陸」者。
〔四〕 「上微時,過新野」,此二句聚珍本作「初,光武適新野」,類聚卷二六、禦覽卷二六引同,書鈔卷五四引作「光武初過新野」。
〔五〕 「聞後美」,此句聚珍本作「聞陰後美」,書鈔卷五四、類聚卷二六引同,禦覽卷三八0引作「聞陰麗華美」。
〔六〕 「當」,書鈔卷五四引作「須」。
〔七〕 「更始元年,遂納後於宛」,範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雲:「初,光武適新野,聞後美,心悅之。
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當成裡,時年十九。
」〔八〕 「立為貴人」,範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雲:「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後,與胡陽、寧平主諸宮人俱到洛陽,以後為貴人。
」〔九〕 「自陳不足以當大位」,建武二年,以光烈陰皇後固辭後位,遂立郭後。
至十七年,乃廢郭後而立陰後,事見範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後紀、光烈陰皇後紀。
此條永樂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一0〕「後為皇後」,類聚卷一八引東觀漢記雲:「初,光武聞陰麗華美,心悅之,歎曰:『娶妻當得陰麗華。
』後為皇後。
」「娶妻當得陰麗華」以上諸句,上文已作輯錄,今刪去,僅輯「後為皇後」一句。
禦覽卷三八0亦引此條文字,僅無「之」字,餘與類聚卷一八引同。
〔一一〕「失親數十年,言及未嘗不流涕」,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範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雲:「七歲失父,雖已數十年,言及未曾不流涕。
」 明德馬皇後〔一〕 明德皇後嘗久病,至蔔者家為卦,問咎祟所在。
蔔者卦定釋蓍,仰天歎息。
〔二〕蔔者乃曰:「此女明年小疾,必將貴。
遂為帝妃,不可言也。
」〔三〕禦覽卷七二七
後長七尺二寸,〔四〕青白色,方口美髮。
〔五〕初學記卷一0
明帝馬皇後美髮,為四起大髻,但以髮成,尚有餘,繞髻三匝,復出諸髮。
〔六〕眉不施黛,裝不求飾。
〔七〕獨左眉角小缺,補之如粟。
常稱疾而終身得意。
〔八〕範曄後漢書卷一0明德馬皇後紀李賢注
先人後己,發於至誠。
〔九〕書鈔卷二五
薦達左右。
〔一0〕書鈔卷二五
永平三年春,有司奏請立長秋宮,〔一一〕以率八妾。
〔一二〕上未有所言。
皇太後曰:「馬貴人德冠後宮。
」遂登至尊。
先是數日,後夢有小蟲飛無數隨著身,〔一三〕入皮膚中,復飛出。
〔一四〕禦覽卷三九八
明德皇後既處椒房,太官上飯,累餚膳備副,重加幕覆,輒撤去,譴敕令與諸舍相望也。
〔一五〕禦覽卷八四七
明德馬後不喜出入遊觀,〔一六〕希嘗臨禦牕牖。
〔一七〕禦覽卷一八八
馬後袍極麤疏,諸主朝望見,〔一八〕反以為綺。
後曰:「此繒染色好,故直用之。
」禦覽卷八一六
明德馬皇後嘗有不安,時在敬法殿東廂,上令太夫人及兄弟得入見。
〔一九〕初學記卷二四
馬皇後志在克己輔上,不以私家幹朝廷。
兄馬防為虎賁中郎將,〔二0〕弟為黃門郎,訖永平世不遷。
〔二一〕書鈔卷五八
明德馬後,時上欲封諸舅,〔二二〕外間白太後,〔二三〕曰:「吾自念親屬皆無柱石之功,俗語曰:『時無赭,澆黃土。
』」禦覽卷四九五
太後詔曰:〔二四〕「吾萬乘主,〔二五〕欲身率眾,〔二六〕身服大練縑裙,〔二七〕食不求所甘,〔二八〕左右傍人皆無薰香之飾。
〔二九〕前過濯龍門上,〔三0〕見外家問起居,車如流水,馬如遊龍,倉頭衣綠〈衤冓〉,〔三一〕領袖正白,〔三二〕顧視禦者,不及之。
亦不譴怒,〔三三〕但絕其歲用,冀以默止讙耳。
」〔三四〕書鈔卷一三九
上欲封諸舅,〔三五〕馬太後輒斷絕曰:「計之熟矣,勿有疑也。
〔三六〕至孝之行,安親為上。
〔三七〕今遭變異,穀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臥,而欲封爵,違逆慈母之拳拳。
〔三八〕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慎。
〔三九〕穰歲之後,唯子之志,吾但當含飴弄孫,不能復知政。
」類聚卷五一
後素謹慎,〔四0〕小感慨輒自責,如平生事舅姑。
時新平主家禦者失火,及北閣後殿,深以自過,起居不忻。
至正月當上原陵,言我守備不精,慚見原陵,〔四一〕不上。
禦覽卷一三七
明德馬後置織室,〔四二〕蠶於濯龍中,數往來觀視,內以為娛樂,外以先女功。
〔四三〕類聚卷六五
明德後詔書流布,鹹稱至德,王主諸家,〔四四〕莫敢犯禁。
廣平、鉅鹿、樂成王在邸,入問起居,帝望見車騎鞍勒皆純黑,〔四五〕無金銀綵飾,馬不踰六尺,〔四六〕於是以白太後,即賜錢各五百萬,於是施親戚,被服自如。
〔四七〕禦覽卷一五0
〔一〕 「明德馬皇後」,馬援之小女,事詳範曄後漢書卷一0。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亦略載其事。
〔二〕 「蔔者卦定釋蓍,仰天歎息」,聚珍本無「息」字,此二句下有「問之」一句。
書鈔卷二三有「釋蓍歎息」一句,即本此二句。
〔三〕 「不可言也」,書鈔卷二三引「相當大貴,不無言也」二句,當係括引。
「無」字乃「可」字之訛。
範曄後漢書明德馬皇後紀雲:「後時年十歲,幹理家事,敕制僮禦,內外諮稟,事同成人。
……後嘗久病,太夫人令筮之,筮者曰:『此女雖有患狀而當大貴,兆不可言也。
』後又呼相者使占諸女,見後,大驚曰:『我必為此女稱臣。
然貴而少子,若養他子者得力,乃當踰於所生。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雲:「母嘗使善蔔者相後,曰:『此女必當大貴,遂為帝王妃,然而少子。
』」〔四〕 「七尺二寸」,姚本、聚珍本同,書鈔卷二三、禦覽卷一三七、萬花谷後集卷八引亦同,惟禦覽卷三六七引作「七尺三寸」。
按禦覽卷三六七所引誤。
範曄後漢書明德馬皇後紀亦雲後「身長七尺二寸」。
〔五〕 「方口美髮」,書鈔卷二三僅引此一句。
〔六〕 「復出諸髮」,此句原無,禦覽卷一三七引有,今據增補。
〔七〕
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六〕娶妻當得陰麗華。
」更始元年,遂納後於宛。
〔七〕
〔八〕上以後性賢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
後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
〔九〕
〔一0〕
〔一一〕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
範書皇後紀論雲:「漢世皇後無謚,皆因帝謚以為稱。
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
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後俱稱德焉。
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如恭懷、孝崇之比是也。
」據史通古今正史篇,東觀漢記有外戚傳,本卷所收光烈陰皇後等傳,原當皆在外戚傳。
」範曄後漢書陰識傳雲:「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竈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
家有黃羊,因以祀之。
自是已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於邦君。
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彊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竈,而薦黃羊焉。
」事又見風俗通義祀典篇。
陰識即光烈陰皇後前母兄。
」是唐代傳世本有「睦」作「陸」者。
後至長安,見執金吾車騎甚盛,因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當得陰麗華。
』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當成裡,時年十九。
」
」
至十七年,乃廢郭後而立陰後,事見範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後紀、光烈陰皇後紀。
此條永樂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後為皇後。
」「娶妻當得陰麗華」以上諸句,上文已作輯錄,今刪去,僅輯「後為皇後」一句。
禦覽卷三八0亦引此條文字,僅無「之」字,餘與類聚卷一八引同。
範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雲:「七歲失父,雖已數十年,言及未曾不流涕。
」 明德馬皇後〔一〕 明德皇後嘗久病,至蔔者家為卦,問咎祟所在。
蔔者卦定釋蓍,仰天歎息。
〔二〕蔔者乃曰:「此女明年小疾,必將貴。
遂為帝妃,不可言也。
」〔三〕
〔五〕
〔六〕眉不施黛,裝不求飾。
〔七〕獨左眉角小缺,補之如粟。
常稱疾而終身得意。
〔八〕
〔九〕
〔一0〕
〔一二〕上未有所言。
皇太後曰:「馬貴人德冠後宮。
」遂登至尊。
先是數日,後夢有小蟲飛無數隨著身,〔一三〕入皮膚中,復飛出。
〔一四〕
〔一五〕
〔一七〕
後曰:「此繒染色好,故直用之。
」
〔一九〕
兄馬防為虎賁中郎將,〔二0〕弟為黃門郎,訖永平世不遷。
〔二一〕
』」
〔二九〕前過濯龍門上,〔三0〕見外家問起居,車如流水,馬如遊龍,倉頭衣綠〈衤冓〉,〔三一〕領袖正白,〔三二〕顧視禦者,不及之。
亦不譴怒,〔三三〕但絕其歲用,冀以默止讙耳。
」〔三四〕
〔三六〕至孝之行,安親為上。
〔三七〕今遭變異,穀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臥,而欲封爵,違逆慈母之拳拳。
〔三八〕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慎。
〔三九〕穰歲之後,唯子之志,吾但當含飴弄孫,不能復知政。
」
時新平主家禦者失火,及北閣後殿,深以自過,起居不忻。
至正月當上原陵,言我守備不精,慚見原陵,〔四一〕不上。
〔四三〕
廣平、鉅鹿、樂成王在邸,入問起居,帝望見車騎鞍勒皆純黑,〔四五〕無金銀綵飾,馬不踰六尺,〔四六〕於是以白太後,即賜錢各五百萬,於是施親戚,被服自如。
〔四七〕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亦略載其事。
書鈔卷二三有「釋蓍歎息」一句,即本此二句。
「無」字乃「可」字之訛。
範曄後漢書明德馬皇後紀雲:「後時年十歲,幹理家事,敕制僮禦,內外諮稟,事同成人。
……後嘗久病,太夫人令筮之,筮者曰:『此女雖有患狀而當大貴,兆不可言也。
』後又呼相者使占諸女,見後,大驚曰:『我必為此女稱臣。
然貴而少子,若養他子者得力,乃當踰於所生。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雲:「母嘗使善蔔者相後,曰:『此女必當大貴,遂為帝王妃,然而少子。
』」
按禦覽卷三六七所引誤。
範曄後漢書明德馬皇後紀亦雲後「身長七尺二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