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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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壬午日食時,史官不覺,涿郡言之」。
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為「二年春二月」,餘與姚本同。
二本所輯,亦係據李賢注所引,又參酌範書。
〔一0〕「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
按上文已出「永元」年號,依修史體例,此不當重出,今刪去。
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輯。
〔一一〕「元服」,儀禮士冠禮雲:「令月吉日,加爾元服。
」漢書昭帝紀顏師古注雲:「元,首也。
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
」〔一二〕「時太後詔袁安為賓」,此下二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
此二句又輯入袁安傳。
〔一三〕「詔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諸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
類聚所引,原無「詔曰」二字,聚珍本輯作「三年詔曰」雲雲,禦覽卷四七四引雲:「和帝永元三年,詔曰」雲雲,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雲:「和帝詔曰」雲雲,今據以上各書增補。
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輯入和帝紀,而編入末卷散條中。
〔一四〕「誼」,姚本、聚珍本同,禦覽卷四七四引作「義」。
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引錢大昕雲:「顧淞雲:『此詔蕭、曹並舉,而獨雲曹相國無後嗣,則酇侯有後矣。
今據前書功臣表,酇侯九世孫禹,王莽建國元年,更為蕭鄉侯。
莽敗絕,而平陽侯十世孫宏,光武建武二年,以舉兵佐軍紹封,傳子曠,表雲今見,則孟堅修史時尚存也。
此與詔文正相反,未知其審。
』予按韋彪傳亦雲,建初七年,詔求蕭何後,封何末孫熊為酇侯。
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及焉,則曹之有後審矣。
而一雲建武所封,一雲建初所封,其名又互異。
且班表、韋傳皆雲平陽侯,而此詔稱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見二臣之墓」,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
」又引廟記雲:「曹參冢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冢。
」「墓」,姚本、聚珍本同,禦覽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隴」。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禦覽卷四七四引有「可」字。
「祠」,原作「禱」,姚本同。
聚珍本作「祠」,禦覽卷四七四引同,今從改。
〔一八〕「須」,原誤作「頃」,姚本、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
「景風紹封」,「景風」,或雲南風,史記律書雲:「景風居南方。
景者,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
」或雲東南風,淮南子墜形訓雲:「東南曰景風。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春秋考異郵雲:「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
」白虎通義封公侯篇雲:「封諸侯以夏何?陽氣盛養,故封諸侯,盛養賢也。
」〔一九〕「以彰厥功」,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三年載:「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
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
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
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
忠義獲寵,古今所同。
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與此字句大同小異。
〔二0〕「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無。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
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李賢引東觀漢記注雲:「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衛護焉。
」此下五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姚本、聚珍本輯有「單于乞降,賜玉具劍」雲雲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誤繫於永元二年下。
據範書匈奴南單于傳。
持節衛護者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與上文複出,今刪去。
〔二二〕「大將軍竇憲潛圖弒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與範曄後漢書和帝紀同。
〔二三〕「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原無「射聲校尉郭璜」六字。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四年六月載:「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
」李賢注雲:「東觀記『璜』作『璜』,音同」是東觀漢記載及郭璜,且名作「璜」字,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二四〕「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人」,六帖卷三八引雲:「詔有司京師果園悉以假貧人。
」字句較略。
此為永元五年二月事,見範曄後漢書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脫,範曄後漢書和帝紀作「采」。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無,禦覽卷一四引,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李賢引東觀漢記注雲:「大如鴈子。
」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鴈子」,係輯自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字作了增補。
聚珍本則與禦覽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閉晝日」,此二句原無,史記封襌書索隱引下句,今據增補。
上句則參考範曄後漢書和帝紀補入。
範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李賢注引漢官舊儀雲:「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幹它事。
」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還宮而澍雨」諸句原無,禦覽卷六四二引,今據增補。
〔二九〕「寺」,初學記卷二0引無此字。
按當有此字。
「寺」謂官舍。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其中也。
」通鑑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
」華嚴經音義卷四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
今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0〕「未還宮而澍雨」,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秋七月,京師旱。
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
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
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
未及還宮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擅國重譯奉貢」,此二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李賢注雲:「東觀記作『擅』,俗本以『襌』字相類或作『襌』者,誤也。
」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摘取範書字句增補。
〔三二〕「改殯梁皇後於承光宮」,此句至「乃議改葬」諸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九年九月載:「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後。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後於西陵。
」此下李賢引東觀漢記「改殯承光宮」至「乃議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據李賢注所引增補。
李賢注所引原無「梁皇後於」四字,聚珍本參酌範書增入,今從之。
和帝母梁貴人,為竇皇後所譖,憂死,竇皇後養和帝以為己子。
和帝即位,竇皇後為皇太後,控制了朝政。
永元九年閏八月皇太後卒,於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舉。
〔三三〕「儀比敬園」,範曄後漢書梁貴人紀雲:和帝「以貴人酷歿,歛葬禮闕,乃改殯於承光宮,上尊謚曰恭懷皇後,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
」李賢注雲:「敬園,安帝祖母宋貴人之園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壞民廬舍」諸句原無,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三劉昭注引,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亦引,字句稍異。
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輯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諸儒,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丕善對事,罷朝,特賜履襪。
」此當出魯丕傳,今移入丕傳。
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輯入和帝紀。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一年四月載:「己巳,復置右校尉官。
」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置在西河鵠澤縣。
」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
此下三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
〔三六〕「十二年,象林蠻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無,文選卷五七潘嶽馬〈氵幵〉督誄李善注引下句,今據增補。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載:「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又南蠻傳載:「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餘眾乃降。
」「十二年」一句則據範書增補。
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歸山高四百餘丈」,此下三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
據範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
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四亦雲:永元「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谿,殺百餘人」。
〔三八〕「厭」,讀作「壓」。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國歸義」諸句原無,禦覽卷一五引,今據增補。
首句禦覽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誤。
今刪「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據禦覽卷八七二所引增補「十一月」三字。
〔四0〕「十三年」,原誤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與範曄後漢書和帝紀相合,今據改正。
「上日」,朔日也。
尚書堯典雲:「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無,姚本有,類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聚珍本作「帝」。
〔四二〕「覽書林,閱篇籍」,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醜,行幸緱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六年載:「十一月己醜,行幸緱氏,登百岯山。
」李賢注雲:「東觀記作『坯』,並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
」可見東觀漢記載和帝至緱氏縣,登境內百坯山事。
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此三句。
〔四四〕「元興元年五月,右扶風雍地裂」,此二句原無,範曄後漢書和帝紀元興元年載:「五月癸酉,雍地裂。
」李賢注雲:「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
」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四五〕「朝無寵族」,書鈔卷一五僅引此一句,「族」作「幸」。
禦覽卷九一所引此句與上文「閱篇籍」句相銜接,文義不相連屬,此句上有闕佚。
〔四六〕「篤」,聚珍本作「悅」。
按「篤」字是。
〔四七〕「內勤經藝」,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誦詩、書」,書鈔卷一二僅引「左右誦書」一句,係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萬」,類聚卷一二引同。
〔五0〕「貞符瑞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類聚卷一二引同。
按如作「符瑞」,則當與下句連讀。
〔五一〕「元興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於上文「朝無寵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業」,書鈔卷一七僅引此一句。
〔五三〕「宮無嬪嬙鄭、衛之讌」,此下二句書鈔卷八引作「宮無嬪嬙之燕,囿無盤樂之豫」,文有節刪。
「鄭、衛」謂春秋戰國時的鄭國和衛國的民間俗樂。
因與雅樂不同,故被排斥,視為淫靡之樂。
禮記樂記雲:「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
」〔五四〕「遠近承風雲爾」,此條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孝殤皇帝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之少子也。
和帝皇子數十,生者輒夭,故殤帝養於民。
元興元年十二月,和帝崩。
是日倉卒,殤帝時生百餘日,乃立以為皇太子。
其夜即位,尊皇後鄧氏為皇太後。
帝在襁褓,太後臨朝。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
〔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歲,葬康陵。
禦覽卷九一
孝殤襁褓承統,〔三〕寢疾不豫,天命早崩,國祚中絕,社稷無主,天下敖然,〔四〕賴皇太後臨朝,〔五〕孔子稱「有婦人焉」,〔六〕信哉!禦覽卷九一
〔一〕 「孝殤皇帝」,事詳範曄後漢書卷四孝殤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五。
〔二〕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此句原無,禦覽卷七0八引,聚珍本連綴於「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從之。
此詔範曄後漢書殤帝紀失載。
「平簟」二字疑有訛誤。
〔三〕 「孝殤襁褓承統」,從文字內容來看,此下諸句是殤帝紀序中語。
〔四〕 「敖」,聚珍本作「嗷」。
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
又作「謷」、「熬」、「嗷」。
說文雲:「嗷,眾口愁也。
」〔五〕 「臨朝」,此二字聚珍本脫。
〔六〕 「孔子稱『有婦人焉』」,論語泰伯篇雲:「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
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
』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
有婦人焉,九人而已。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所謂「婦人」,是指文王妃太姒。
列女傳母儀傳雲:「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勞,以進婦道。
太姒號曰文母。
文王理陽道而治外,文母理陰道而治內。
」
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為「二年春二月」,餘與姚本同。
二本所輯,亦係據李賢注所引,又參酌範書。
按上文已出「永元」年號,依修史體例,此不當重出,今刪去。
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輯。
」漢書昭帝紀顏師古注雲:「元,首也。
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
」
此二句又輯入袁安傳。
類聚所引,原無「詔曰」二字,聚珍本輯作「三年詔曰」雲雲,禦覽卷四七四引雲:「和帝永元三年,詔曰」雲雲,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雲:「和帝詔曰」雲雲,今據以上各書增補。
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輯入和帝紀,而編入末卷散條中。
按二字古通。
今據前書功臣表,酇侯九世孫禹,王莽建國元年,更為蕭鄉侯。
莽敗絕,而平陽侯十世孫宏,光武建武二年,以舉兵佐軍紹封,傳子曠,表雲今見,則孟堅修史時尚存也。
此與詔文正相反,未知其審。
』予按韋彪傳亦雲,建初七年,詔求蕭何後,封何末孫熊為酇侯。
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及焉,則曹之有後審矣。
而一雲建武所封,一雲建初所封,其名又互異。
且班表、韋傳皆雲平陽侯,而此詔稱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
」又引廟記雲:「曹參冢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冢。
」「墓」,姚本、聚珍本同,禦覽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隴」。
「祠」,原作「禱」,姚本同。
聚珍本作「祠」,禦覽卷四七四引同,今從改。
「景風紹封」,「景風」,或雲南風,史記律書雲:「景風居南方。
景者,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
」或雲東南風,淮南子墜形訓雲:「東南曰景風。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春秋考異郵雲:「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
」白虎通義封公侯篇雲:「封諸侯以夏何?陽氣盛養,故封諸侯,盛養賢也。
」
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
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
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
忠義獲寵,古今所同。
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
』」與此字句大同小異。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
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
李賢引東觀漢記注雲:「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衛護焉。
」此下五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姚本、聚珍本輯有「單于乞降,賜玉具劍」雲雲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誤繫於永元二年下。
據範書匈奴南單于傳。
持節衛護者為任尚。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四年六月載:「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
」李賢注雲:「東觀記『璜』作『璜』,音同」是東觀漢記載及郭璜,且名作「璜」字,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字句較略。
此為永元五年二月事,見範曄後漢書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
」李賢引東觀漢記注雲:「大如鴈子。
」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鴈子」,係輯自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字作了增補。
聚珍本則與禦覽所引同。
上句則參考範曄後漢書和帝紀補入。
範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
」李賢注引漢官舊儀雲:「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幹它事。
」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按當有此字。
「寺」謂官舍。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其中也。
」通鑑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
」華嚴經音義卷四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
今諸侯所止皆曰寺也。
」
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
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
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
未及還宮而澍雨。
」
李賢注雲:「東觀記作『擅』,俗本以『襌』字相類或作『襌』者,誤也。
」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摘取範書字句增補。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後於西陵。
」此下李賢引東觀漢記「改殯承光宮」至「乃議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據李賢注所引增補。
李賢注所引原無「梁皇後於」四字,聚珍本參酌範書增入,今從之。
和帝母梁貴人,為竇皇後所譖,憂死,竇皇後養和帝以為己子。
和帝即位,竇皇後為皇太後,控制了朝政。
永元九年閏八月皇太後卒,於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舉。
」李賢注雲:「敬園,安帝祖母宋貴人之園也。
」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亦引,字句稍異。
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輯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諸儒,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丕善對事,罷朝,特賜履襪。
」此當出魯丕傳,今移入丕傳。
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輯入和帝紀。
」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置在西河鵠澤縣。
」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
此下三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
範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載:「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
」又南蠻傳載:「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餘眾乃降。
」「十二年」一句則據範書增補。
聚珍本有此二句。
據範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
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四亦雲:永元「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谿,殺百餘人」。
首句禦覽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誤。
今刪「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據禦覽卷八七二所引增補「十一月」三字。
「上日」,朔日也。
尚書堯典雲:「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
」
聚珍本作「帝」。
」李賢注雲:「東觀記作『坯』,並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
」可見東觀漢記載和帝至緱氏縣,登境內百坯山事。
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此三句。
」李賢注雲:「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
」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禦覽卷九一所引此句與上文「閱篇籍」句相銜接,文義不相連屬,此句上有闕佚。
按「篤」字是。
按如作「符瑞」,則當與下句連讀。
「鄭、衛」謂春秋戰國時的鄭國和衛國的民間俗樂。
因與雅樂不同,故被排斥,視為淫靡之樂。
禮記樂記雲:「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
」
孝殤皇帝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之少子也。
和帝皇子數十,生者輒夭,故殤帝養於民。
元興元年十二月,和帝崩。
是日倉卒,殤帝時生百餘日,乃立以為皇太子。
其夜即位,尊皇後鄧氏為皇太後。
帝在襁褓,太後臨朝。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
〔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歲,葬康陵。
此詔範曄後漢書殤帝紀失載。
「平簟」二字疑有訛誤。
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
又作「謷」、「熬」、「嗷」。
說文雲:「嗷,眾口愁也。
」
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
』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
有婦人焉,九人而已。
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所謂「婦人」,是指文王妃太姒。
列女傳母儀傳雲:「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勞,以進婦道。
太姒號曰文母。
文王理陽道而治外,文母理陰道而治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