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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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為節所誣,悉在黨中。
诏下郡縣,各捕以為黨魁。
馥乃頓足而歎曰:“孽自已作,空污良善。
一人逃死,禍及萬家,何以生為?”乃自翦須,變服易形入林慮山中,為冶工客作,形貌毀悴,積傭三年,而無知者。
後诏委放,儉等皆出,馥獨歎曰:“已為人所棄,不宜複齒鄉裡矣!”留賃作不歸,家人求不知處。
其後,人有識其聲者,以告同郡止鄉太守濮陽潛,使人以車迎馥,馥自匿不肯,潛車三返,乃得馥。
○郭太 郭太字林宗,太原人也。
少事父母以孝聞,身長八尺馀,家貧,郡縣欲以為吏,歎曰:“丈夫何能執鞭鬥筲哉!”乃辭母,與同縣宗仲至京師,從屈伯彥學《春秋》,博洽無不通。
又審於人物。
由是名著於陳梁之間。
步行遇雨,巾一角墊,衆人慕之,皆故折巾角。
士争往從之,載策盈車,凡太知之于無名之中六十馀人,皆言後驗。
以母喪歸,徐稚來吊,以生刍一束頓太廬前而去。
太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
《詩》不雲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吾不堪此喻耳!”凡司徒辟大常,趙典舉有道,皆不就,以建甯二年卒于家。
○申屠蟠 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少有名節。
同縣缑氏女玉為父報仇,外黃令梁配欲論殺玉。
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谏曰:“玉之節養,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谳,得減死論。
鄉人稱之。
蟠父母卒,哀毀思慕,不飲酒食肉十馀年,遂隐居學治京氏《易》,嚴氏《春秋》,小戴《禮》,三業先通,因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學無常師。
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病困,以身托蟠。
蟠即步負其喪,至濟陰,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間。
從事義之,為符傳護送蟠,蟠不肯,投傳於地而去。
事畢,還家。
前後凡蒲車特徵,皆不就。
年七十四,以壽終。
○袁闳 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
築室于庭中,閉門不見客。
旦幕於室中向母禮拜,雖子往亦不得見也,子亦向戶拜而去。
首不著巾,身無單衣,足著木履。
母死,不列服位。
公車兩徵,不詣。
範滂美而稱之曰:“隐不違親,貞不絕俗,可謂至賢矣。
” ○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
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卧,甚相親友。
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
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馀人,聲重於時。
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
仲季亦不應徵辟。
建甯二年,靈帝诏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诏,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
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隐身遁命,乘船浮海,使者追之不及。
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又逃不受诏。
名振于天下,年七十七卒於家。
○管甯 管甯字幼安,北海朱虛人也。
靈帝末,以中國方亂,乃與其友邴原涉海,依遼東太守公孫度,虛館禮之。
其後中國少安,人多南歸,唯甯不還。
黃初中,華歆薦甯,甯知公孫淵必亂,乃因徵辭還,以為太中大夫,固辭不就。
甯凡徵命十至,輿服四賜,常坐一木榻上,積五十五年未嘗箕踞。
榻上當膝皆穿,常着布裙貉裘,唯祠先人,乃著舊
诏下郡縣,各捕以為黨魁。
馥乃頓足而歎曰:“孽自已作,空污良善。
一人逃死,禍及萬家,何以生為?”乃自翦須,變服易形入林慮山中,為冶工客作,形貌毀悴,積傭三年,而無知者。
後诏委放,儉等皆出,馥獨歎曰:“已為人所棄,不宜複齒鄉裡矣!”留賃作不歸,家人求不知處。
其後,人有識其聲者,以告同郡止鄉太守濮陽潛,使人以車迎馥,馥自匿不肯,潛車三返,乃得馥。
○郭太 郭太字林宗,太原人也。
少事父母以孝聞,身長八尺馀,家貧,郡縣欲以為吏,歎曰:“丈夫何能執鞭鬥筲哉!”乃辭母,與同縣宗仲至京師,從屈伯彥學《春秋》,博洽無不通。
又審於人物。
由是名著於陳梁之間。
步行遇雨,巾一角墊,衆人慕之,皆故折巾角。
士争往從之,載策盈車,凡太知之于無名之中六十馀人,皆言後驗。
以母喪歸,徐稚來吊,以生刍一束頓太廬前而去。
太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
《詩》不雲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
吾不堪此喻耳!”凡司徒辟大常,趙典舉有道,皆不就,以建甯二年卒于家。
○申屠蟠 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少有名節。
同縣缑氏女玉為父報仇,外黃令梁配欲論殺玉。
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谏曰:“玉之節養,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谳,得減死論。
鄉人稱之。
蟠父母卒,哀毀思慕,不飲酒食肉十馀年,遂隐居學治京氏《易》,嚴氏《春秋》,小戴《禮》,三業先通,因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學無常師。
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病困,以身托蟠。
蟠即步負其喪,至濟陰,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間。
從事義之,為符傳護送蟠,蟠不肯,投傳於地而去。
事畢,還家。
前後凡蒲車特徵,皆不就。
年七十四,以壽終。
○袁闳 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
築室于庭中,閉門不見客。
旦幕於室中向母禮拜,雖子往亦不得見也,子亦向戶拜而去。
首不著巾,身無單衣,足著木履。
母死,不列服位。
公車兩徵,不詣。
範滂美而稱之曰:“隐不違親,貞不絕俗,可謂至賢矣。
” ○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
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卧,甚相親友。
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
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馀人,聲重於時。
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
仲季亦不應徵辟。
建甯二年,靈帝诏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诏,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
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隐身遁命,乘船浮海,使者追之不及。
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又逃不受诏。
名振于天下,年七十七卒於家。
○管甯 管甯字幼安,北海朱虛人也。
靈帝末,以中國方亂,乃與其友邴原涉海,依遼東太守公孫度,虛館禮之。
其後中國少安,人多南歸,唯甯不還。
黃初中,華歆薦甯,甯知公孫淵必亂,乃因徵辭還,以為太中大夫,固辭不就。
甯凡徵命十至,輿服四賜,常坐一木榻上,積五十五年未嘗箕踞。
榻上當膝皆穿,常着布裙貉裘,唯祠先人,乃著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