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内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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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為嘲體,《賓戲》當别為戲體矣。

    《文選》者,辭章之圭臬,集部之準繩,而淆亂蕪穢,不可殚诘;則古人流别,作者意指,流覽諸集,孰是深窺而有得者乎?集人之文,尚未得其意指,而自裒所著為文集者,何紛紛耶?若夫總集别集之類例,編輯撰次之得失,今古詳略之攸宜,錄選評鈔之當否,别有專篇讨論,不盡述也。

     ○經解上 六經不言經,三傳不言傳,猶人各有我而不容我其我也。

    依經而有傳,對人而有我,是經傳人我之名,起於勢之不得已,而非其質本爾也。

    《易》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

    "夫為治為察,所以宣幽隐而達形名,布政教而齊法度也,未有以文字為一家私言者也。

    《易》曰:"雲電屯,君子以經綸。

    "經綸之言,綱紀世宙之謂也。

    鄭氏注,謂"論撰書禮樂,施政事。

    "經之命名,所由昉乎!然猶經緯經紀雲爾,未嘗明指《詩》、《書》六藝為經也。

    三代之衰,治教既分,夫子生於東周,有德無位,懼先聖王法積道備,至於成周,無以續且繼者而至於淪失也,於是取周公之典章,所以體天人之撰而存治化之迹者,獨與其徒,相與申而明之。

    此六藝之所以雖失官守,而猶賴有師教也。

    然夫子之時,猶不名經也。

    逮夫子既殁,微言絕而大義将乖,於是弟子門人,各以所見、所聞、所傳聞者,或取簡畢,或授口耳,錄其文而起義。

    左氏《春秋》,子夏《喪服》諸篇,皆名為傳,而前代逸文,不出於六藝者,稱述皆謂之傳,如孟子所對湯武及文王之囿,是也。

    則因傳而有經之名,猶之因子而立父之号矣。

     至於官師既分,處士橫議,諸子紛紛,著書立說,而文字始有私家之言,不盡出於典章政教也。

    儒家者流,乃尊六藝而奉以為經,則又不獨對傳為名也。

    荀子曰:"夫學始於誦經,終於習禮。

    "莊子曰:"孔子言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

    "又曰:"繙十二經,以見老子。

    "荀莊皆出子夏門人,而所言如是,六經之名,起於孔門弟子亦明矣。

     然所指專言六經,則以先王政教典章,綱維天下,故《經解》疏别六經,以為入國可知其教也。

    《論語》述夫子之言行,《爾雅》為群經之訓诂,《孝經》則又再傳門人之所述,與《缁衣》、《坊》、《表》諸記,相為出入者爾。

    劉向、班固之徒,序類有九,而稱藝為六,則固以三者為傳,而附之於經,所謂離經之傳,不與附經之傳相次也。

    當時諸子著書,往往自分經傳,如撰輯《管子》者之分别經言,《墨子》亦有《經》篇,《韓非》則有《儲說》經傳,蓋亦因時立義,自以其說相經緯爾,非有所拟而僣其名也。

    經同尊稱,其義亦取綜要,非如後世之嚴也。

    聖如夫子,而不必為經。

    諸子有經,以貫其傳,其義各有攸當也。

    後世著錄之家,因文字之繁多,不盡關於綱紀,於是取先聖之微言,與群經之羽翼,皆稱為經。

    如《論語》、《孟子》、《孝經》,與夫大小《戴記》之别於《禮》,《左氏》、《公》、《穀》之别於《春秋》,皆題為經,乃有九經、十經、十三、十四諸經,以為專部,蓋尊經而并及經之支裔也。

    而儒者著書,始嚴經名,不敢觸犯,則尊聖教而慎避嫌名,蓋猶三代以後,非人主不得稱我為朕也。

    然則今之所謂經,其強半皆古人之所謂傳也。

    古之所謂經,乃三代盛時,典章法度,見於政教行事之實,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字以傳後世也。

     ○經解中 事有實據,而理無定形。

    故夫子之述六經,皆取先王典章,未嘗離事而著理。

    後儒以聖師言行為世法,則亦命其書為經,此事理之當然也。

    然而以意尊之,則可以意僣之矣。

    蓋自官師之分也,官有政,賤者必不敢強幹之,以有據也。

    師有教,不肖者辄敢紛紛以自命,以無據也。

    孟子時,以楊、墨為異端矣。

    楊氏無書,墨翟之書,初不名經。

    (雖有《經》篇《經說》,未名全書為經。

    )而莊子乃雲:"若獲、鄧陵之屬,皆誦《墨經》,則其徒自相崇奉而稱經矣。

    東漢秦景之使天竺,《四十二章》,皆不名經;(佛經皆中國翻譯,竺書無經字。

    )其後華言譯受,附會稱經,則亦文飾之辭矣。

    《老子》二篇,劉、班著錄,初不稱經,《隋志》乃依阮《錄》,稱《老子經》,意者阮《錄》出於梁世,梁武崇尚異教,則佛老皆列經科,其所仿也。

    而加以《道德真經》,與《莊子》之加以《南華真經》,《列子》之加以《沖虛真經》,則開元之玄教設科,附飾文緻,又其後而益甚者也。

    韓退之曰:"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

    "則名教既殊,又何防於經其所經,非吾所謂經乎? 若夫國家制度,本為經制。

    李悝《法經》,後世律令之所權輿;唐人以律設科,明祖頒示《大诰》,師儒講習,以為功令,是即《易》取經綸之意,國家訓典,臣民尊奉為經,義不背於古也。

    孟子曰:"行仁政,必自經界始。

    "地界言經,取經紀之意也。

    是以地理之書,多以經名,《漢志》有《山海經》,《隋志》乃有《水經》,後代州郡地理,多稱圖經,義皆本於經界,書亦自存掌故,不與著述同科,其於六藝之文,固無嫌也。

     至於術數諸家,均出聖門制作。

    周公經理垂典,皆守人官物曲,而不失其傳。

    及其官司失守,而道散品亡,則有習其說者,相與講貫而授受,亦猶孔門傳習之出於不得已也。

    然而口耳之學,不能曆久而不差,則著於竹帛,以授之其人,(說詳《詩教上》篇。

    )亦其理也。

    是以至戰國而羲、農、黃帝之書,一時雜出焉。

    其書皆稱古聖,如天文之甘、石《星經》,方技之《靈》、《素》、《難經》,其類實繁,則猶匠祭魯般,兵祭蚩尤,不必著書者之果為聖人,而習是術者,奉為依歸,則亦不得不尊以為經言者也。

     又如《漢志》以後,雜出春秋戰國時書,若師曠《禽經》,伯樂《相馬》之經,其類亦繁,不過好事之徒,因其人而附合,或略知其法者,讬古人以鳴高,亦猶儒者之傳梅氏《尚書》,與子夏之《詩大序》也。

    他若陸氏《茶經》,張氏《棋經》,酒則有《甘露經》,貨則有《相貝經》,是乃以文為諧戲,本無當於著錄之指。

    譬猶毛穎可以為傳,蟹之可以為志,琴之可以為史,荔枝牡丹之可以為譜耳。

    此皆若有若無,不足議也。

     蓋即數者論之,異教之經,如六國之各王其國,不知周天子也。

    而《春秋》名分,人具知之,彼亦不能竊而據也。

    制度之經,時王之法,一道同風,不必皆以經名,而禮時為大,既為當代臣民,固當率由而不越;即服膺六藝,亦出遵王制之一端也。

    術藝之經,則各有其徒,相與守之,固無虞其越畔也。

    至諧戲而亦以經名,此趙佗之所謂妄竊帝号,聊以自娛,不妨諧戲置之,六經之道,如日中天,豈以是為病哉! ○經解下 異學稱經以抗六藝,愚也。

    儒者僣經以拟六藝,妄也。

    六經初不為尊稱,義取經綸為世法耳,六藝皆周公之政典,故立為經。

    夫子之聖,非遜周公,而《論語》諸篇不稱經者,以其非政典也。

    後儒因所尊而尊之,分部隸經,以為傳固翼經者耳。

    佛老之書,本為一家之言,非有綱紀政事;其徒欲尊其教,自以一家之言,尊之過於六經,無不可也。

    強加經名以相拟,何異優伶效楚相哉。

    亦其愚也。

    揚雄、劉歆,儒之通經者也。

    揚雄《法言》,蓋雲時人有問,用法應之,抑亦可矣。

    乃雲象《論語》者,抑何謬邪?雖然,此猶一家之言,其病小也。

    其大可異者,作《太玄》以準《易》,人僅知謂僣經爾,不知《易》乃先王政典而非空言,雄蓋蹈於僣竊王章之罪,弗思甚也。

    (詳《易教》篇。

    )衛氏之《元包》,司馬之《潛虛》,方且拟《玄》而有作,不知《玄》之拟《易》已非也。

    劉歆為王莽作《大诰》,其行事之得罪名教,固無可說矣。

    即拟《尚書》,亦何至此哉?河汾六籍,或謂好事者之緣飾,王通未必遽如斯妄也。

    誠使果有其事,則六經奴婢之诮,猶未得其情矣。

    奴婢未嘗不服勞於主人,王氏六經,服勞於孔氏者,又何在乎? 束晳之《補笙詩》,皮日休之《補九夏》,白居易之《補湯征》,以為文人戲谑而不為虐,稱為拟作,抑亦可矣。

    标題曰補,則亦何取辭章家言,以綴《詩》、《書》之阙邪? 至《孝經》,雖名為經,其實傳也。

    儒者重夫子之遺言,則附之經部矣。

    馬融誠有志於勸忠,自以馬氏之說,援經徵傳,縱橫反複,極其言之所至可也。

    必标《忠經》,亦已異矣。

    乃至分章十八,引《風》綴《雅》,一一效之,何殊張載之《拟四愁》,《七林》之仿《七發》哉!誠哉非馬氏之書,俗儒所依讬也。

    宋氏之《女孝經》,鄭氏之《女論語》,以謂女子有才,嘉尚其志可也。

    但彼如欲明女教,自以其意立說可矣。

    假設班氏惠姬,與諸女相問答,則是将以書為訓典,而先自讬於子虛、亡是之流,使人何所适從?彼意取其似經傳耳,夫經豈可似哉?經求其似,則诨騙有卦,(見《辍耕錄》。

    )鞾始收聲,有《月令》矣。

    (皆諧谑事。

    ) 若夫屈原抒憤,有辭二十五篇,劉、班著錄,概稱之曰《屈原賦》矣。

    乃王逸作《注》,《離騷》之篇,已有經名。

    王氏釋經為徑,亦不解題為經者,始誰氏也。

    至宋人注屈,乃雲"一本《九歌》以下有傳字",雖不知稱名所始,要亦依經而立傳名,不當自宋始也。

    夫屈子賦,固以《離騷》為重,史遷以下,至取《騷》以名其全書,今猶是也。

    然諸篇之旨,本無分别,惟因首篇取重,而強分經傳,欲同正《雅》為經,變《雅》為傳之例;是《孟子》七篇,當分《梁惠王》經,與《公孫》、《滕文》諸傳矣。

     夫子之作《春秋》,莊生以謂議而不斷,蓋其義寓於其事其文,不自為賞罰也。

    漢魏而下,仿《春秋》者,蓋亦多矣。

    其間或得或失,更仆不能悉數。

    後之論者,至以遷、固而下,拟之《尚書》;諸家編年,拟之《春秋》。

    不知遷、固本紀,本為《春秋》家學,書志表傳,殆猶《左》、《國》内外之與為終始發明耳。

    諸家《陽秋》,先後雜出,或用其名而變其體,(《十六國春秋》之類。

    )或避其名而拟其實,(《通鑒綱目》之類。

    )要皆不知遷、固之書,本紹《春秋》之學,并非取法《尚書》者也。

    故明於《春秋》之義者,但當較正遷、固以下其文其事之中,其義固何如耳。

    若欲萃聚其事,以年分編,則荀悅、袁宏之例具在,未嘗不可法也。

    必欲於紀傳編年之外,别為《春秋》,則亦王氏《元經》之續耳。

    夫異端抗經,不足道也。

    儒者服習六經,而不知經之不可以拟,則淺之乎為儒者矣! 《文史通義》 清·章學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