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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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方有外難,未暇議此。

    然今日事勢之急,殆有甚于外難者。

    昨日聞道路之言曰:「高傑近取其兄俅、伸等書報,言上皇初至南京,不欲前邁,複為數賊挾之而前,沿路劫持,無所不至。

    迨至泗州,又詐傳上皇禦筆,令高俅守禦浮橋,不得南來,遂挾上皇渡淮,以趨江浙,斥回随駕衛士,至于攀望恸哭,童貫随令親兵引弓射之,衛士中矢而踣者[1],凡百餘人。

    高俅父子、兄弟在傍,僅得一望上皇,君臣相顧泣下,意若有所欲言者,而群賊在側,不敢辄發一語,道路之人,莫不扼腕流涕,痛憤天子之父,而乃受制奸臣賊子一至于此!況數賊之黨遍滿東南,而上皇随行大臣如宇文粹中,乃京甥婿,其弟虛中,亦竄而往;蔡攸、京之子也,得守鎮江,據千裡山川要害之地;宋??,蔡攸之妻黨也,出領大漕,專數路金谷斂散之權;貫有親随勝捷之精兵,勔有一鄉附己之衆惡,皆平時陰結以為備者。

    一旦南渡,即恐乘勢竊發,控持大江之險,東南郡縣,必非朝廷有。

    是将陷傾父子,使之離間,其事必有至難言者,何為尚不忍于此?非梁師成陰有營救而然邪?請言師成之惡:外雖憸佞,而其衷陰險禍賊,招權怙勢,壞法亂紀,無所不至。

    上皇每所進用宰執、侍從,師成必收以為己功,故大臣聽命師成,以行國政,威聲氣焰,震灼中外。

    國家至公之選,無如科舉之取士,而師成乃薦其門吏使臣儲宏特赴廷試。

    宏自賜第之後,仍令備使臣之役。

    宣和六年春親第進士,其中百餘人,皆是富商豪子,或非泛授官之徒,以獻頌上書,特赴廷試,每名所獻,至七八千缗。

    唱名之日,師成奏請升降,絕滅公道。

    又創置北司,以聚不急之務,專鎮書藝局,以進市井遊手無賴之輩。

    濫恩橫賜,靡費百端,竊弄威福,陰奪人主之柄。

    使師成不去,同惡尚存,群賊等輩,倚為奧援,陛下雖欲大明誅賞,以示天下,胡可得哉雲雲。

    』乙未,诏暴梁師成朋附王黼之罪,責為彰化軍節度副使,遣使臣押至貶所,至八角鎮而死。

     二月甲寅,侍禦史孫觌言:『謹按:太師蔡京四任宰相,前後二十年,挾繼志述事之名,建蠹國害民之政,祖宗法度,廢移幾盡。

    托豐亨豫大之說,倡窮奢極侈之風,而公私積蓄,掃蕩無餘。

    立禦筆之限,以陰壞封駁之法;置曲學之科,以杜塞谏诤之路。

    汲引群小,充滿要途。

    禁锢忠良,悉為朋黨。

    閨門渾濁,父子喧争。

    厮役官為橫行,媵妾封至大國,欺君罔上,挾數任情。

    書傳所紀老奸巨惡,未有如京比者。

    上皇屢因人言,灼見奸狀,凡四罷免,而兇焰益肆,覆出為惡,怨氣充塞,上幹陰陽。

    人心攜離,上下解體。

    于是敵人乘虛鼓行,如蹈無人之境。

    陛下赫然威斷,貶斥王黼等,大正典刑。

    如京之惡,豈可獨貸?』又言:『方王師之北伐也,貫、攸為宣撫使,提數十萬之師,挫于敵手,淹留彌歲,卒買空城。

    乃以恢定故疆,冒受非常之寵。

    蕭後納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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