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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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且令吳敏谕複用之意。
綱感泣以謝。
辛醜,太學生陳東率諸生數百人,伏宣德門下上書曰:『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其庸缪不才、忌嫉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棁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
』又曰:『綱起自庶官,獨任大事,邦彥等疾如仇雠,恐其成功。
因綱用兵小不利,遂得乘間抵隙,歸罪于綱。
然一勝一負,兵家常勢,小勝固未足為喜,而小挫亦豈足為辱?況示怯示弱,奇謀秘計,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又曰:『竊聞邦彥、時中盡勸陛下他幸,見事有急,各除親黨外任,遣家屬随之遠去,豈身為大臣,不能以一家死社稷之難?其意止欲倉卒之際,各保妻孥耳。
諸大臣一鼓而倡之,百官有司群起而和之,遂令京城之人哄然騷動,弗安其居。
若非綱為陛下建言,則乘輿播越在外,宗廟社稷已為邱墟,生靈已遭魚肉,陛下将有棄宗廟社稷之名。
賴聰明不惑、特從綱請,中外聞之,雖愚夫愚婦,莫不舉手加額,仰歎聖德之盛。
綱之力,豈曰小補之哉?是宜邦彥等谮謗忌嫉,無所不至。
』又曰:『若以綱用兵小挫,遂當廢罷,則童貫創開邊隙,以贻今日之禍,近又引兵數十萬,以事雲中之役,幾于匹馬隻輪無還,朝廷曾不議貫之罪,何綱小挫,而加罪乎?一進一退,在綱為甚輕,在朝廷為甚重。
今日宗社安危,以此一舉。
幸陛下即返前命,複綱舊職,以安中外之心,付種師道以阃外之事,于是軍民數萬人擁伏阙下,相謂曰:「非見李右丞、種宣撫複用,毋得歸!」』會百官退朝,自東華門至阙前,衆指李邦彥,數其罪嫚罵,至前攫其履欲毆之,邦彥疾驅以免。
兼開封尹聶昌舉鞭揖東等曰:『諸公為此,可謂忠義矣!』邏者以聞,上令閤門受所上書。
頃之,中人傳旨雲:『諸生所上書,朕已親覽,備悉忠義,當便施行。
』其中有欲散者,衆哄然曰:『安知非僞耶?須見李右丞、種宣撫複用,乃退。
』于是知樞密院事吳敏傳宣雲:『李綱用兵未利,不得已罷之。
俟金兵稍退,令複職。
』猶不退。
時已日晡矣。
百姓乃舁登聞鼓置東華門外,撾而壞之,山呼震地。
開封尹王時雍至,謂諸生曰:『脅天子,可乎?胡不退!』諸生應之曰:『以忠義脅天子,不猶愈于以奸佞脅之乎?』複欲前毆之,時雍逃去。
殿帥王宗濋奏于上曰:『事已爾,亡可奈何,當黾勉從之。
不然,且生變。
』于是遣簽書樞密院事耿南仲言于衆曰:『已得宣李綱矣。
』百姓數千人詣浴堂室院迎之。
上益恐,于是相繼而宣谕者絡繹不絕。
内侍朱拱之先得旨,宣谕未到,而後發之,使先至。
衆取拱之肉,脔而磔之,即矯制曰:『殺内臣者無罪!』又取十餘輩殺之,取其肝腸,揭之竿首,号于衆曰:『此逆賊也!』綱皇懼入對,泣拜請死。
上亦即複李綱尚書右丞,充京西四壁守禦使,而罷蔡懋。
綱固辭,上不許。
俾出東華門、右掖門宣谕,衆亦稍去。
綱再對,上命複節制勤王師,師道亦歸其廨。
士庶知二人複用也,遂散。
時師道實不罷,蓋外議流傳之妄雲。
壬寅。
是夕,李綱宿鹹豐門,以金人進兵門外治攻具故也。
先是,蔡懋号令将士:『金人近城,不得辄施。
』故有引炮及發床子弩者,皆杖之。
将士憤怒。
綱既登城,令施放自便,能中賊者厚賞。
夜發霹靂炮以擊之,軍皆驚呼。
丙午,金人退師。
己酉,尚書右丞李綱言:『澶淵之役,雖與遼人盟約,及其退也,猶遣重兵護送之,蓋恐其無所忌憚,肆行虜掠故也。
金人之去三日矣,初謂其以船筏渡河,今系橋濟師,一日而畢,盍遣大兵,用澶淵故事護送之?』上可其請。
于是分遣将士,以卒萬餘,數道并進,且戒諸将:度便利可擊,即擊之。
庚戌,以中大夫、尚書右丞李綱知樞密院事。
棱勘記[1]傳信錄原本作『傳言錄』,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一改。
[2]明皇原本作『明王』,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二改。
[3]幞被皆将原本脫『被皆』二字,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二補。
綱感泣以謝。
辛醜,太學生陳東率諸生數百人,伏宣德門下上書曰:『在廷之臣奮勇不顧,以身任天下之重者,李綱是也,所謂社稷之臣也!其庸缪不才、忌嫉賢能、動為身謀、不恤國計者,李邦彥、白時中、張邦昌、趙野、王孝迪、蔡懋、李棁之徒是也,所謂社稷之賊也。
』又曰:『綱起自庶官,獨任大事,邦彥等疾如仇雠,恐其成功。
因綱用兵小不利,遂得乘間抵隙,歸罪于綱。
然一勝一負,兵家常勢,小勝固未足為喜,而小挫亦豈足為辱?況示怯示弱,奇謀秘計,豈可遽以此傾動任事之臣?』又曰:『竊聞邦彥、時中盡勸陛下他幸,見事有急,各除親黨外任,遣家屬随之遠去,豈身為大臣,不能以一家死社稷之難?其意止欲倉卒之際,各保妻孥耳。
諸大臣一鼓而倡之,百官有司群起而和之,遂令京城之人哄然騷動,弗安其居。
若非綱為陛下建言,則乘輿播越在外,宗廟社稷已為邱墟,生靈已遭魚肉,陛下将有棄宗廟社稷之名。
賴聰明不惑、特從綱請,中外聞之,雖愚夫愚婦,莫不舉手加額,仰歎聖德之盛。
綱之力,豈曰小補之哉?是宜邦彥等谮謗忌嫉,無所不至。
』又曰:『若以綱用兵小挫,遂當廢罷,則童貫創開邊隙,以贻今日之禍,近又引兵數十萬,以事雲中之役,幾于匹馬隻輪無還,朝廷曾不議貫之罪,何綱小挫,而加罪乎?一進一退,在綱為甚輕,在朝廷為甚重。
今日宗社安危,以此一舉。
幸陛下即返前命,複綱舊職,以安中外之心,付種師道以阃外之事,于是軍民數萬人擁伏阙下,相謂曰:「非見李右丞、種宣撫複用,毋得歸!」』會百官退朝,自東華門至阙前,衆指李邦彥,數其罪嫚罵,至前攫其履欲毆之,邦彥疾驅以免。
兼開封尹聶昌舉鞭揖東等曰:『諸公為此,可謂忠義矣!』邏者以聞,上令閤門受所上書。
頃之,中人傳旨雲:『諸生所上書,朕已親覽,備悉忠義,當便施行。
』其中有欲散者,衆哄然曰:『安知非僞耶?須見李右丞、種宣撫複用,乃退。
』于是知樞密院事吳敏傳宣雲:『李綱用兵未利,不得已罷之。
俟金兵稍退,令複職。
』猶不退。
時已日晡矣。
百姓乃舁登聞鼓置東華門外,撾而壞之,山呼震地。
開封尹王時雍至,謂諸生曰:『脅天子,可乎?胡不退!』諸生應之曰:『以忠義脅天子,不猶愈于以奸佞脅之乎?』複欲前毆之,時雍逃去。
殿帥王宗濋奏于上曰:『事已爾,亡可奈何,當黾勉從之。
不然,且生變。
』于是遣簽書樞密院事耿南仲言于衆曰:『已得宣李綱矣。
』百姓數千人詣浴堂室院迎之。
上益恐,于是相繼而宣谕者絡繹不絕。
内侍朱拱之先得旨,宣谕未到,而後發之,使先至。
衆取拱之肉,脔而磔之,即矯制曰:『殺内臣者無罪!』又取十餘輩殺之,取其肝腸,揭之竿首,号于衆曰:『此逆賊也!』綱皇懼入對,泣拜請死。
上亦即複李綱尚書右丞,充京西四壁守禦使,而罷蔡懋。
綱固辭,上不許。
俾出東華門、右掖門宣谕,衆亦稍去。
綱再對,上命複節制勤王師,師道亦歸其廨。
士庶知二人複用也,遂散。
時師道實不罷,蓋外議流傳之妄雲。
壬寅。
是夕,李綱宿鹹豐門,以金人進兵門外治攻具故也。
先是,蔡懋号令将士:『金人近城,不得辄施。
』故有引炮及發床子弩者,皆杖之。
将士憤怒。
綱既登城,令施放自便,能中賊者厚賞。
夜發霹靂炮以擊之,軍皆驚呼。
丙午,金人退師。
己酉,尚書右丞李綱言:『澶淵之役,雖與遼人盟約,及其退也,猶遣重兵護送之,蓋恐其無所忌憚,肆行虜掠故也。
金人之去三日矣,初謂其以船筏渡河,今系橋濟師,一日而畢,盍遣大兵,用澶淵故事護送之?』上可其請。
于是分遣将士,以卒萬餘,數道并進,且戒諸将:度便利可擊,即擊之。
庚戌,以中大夫、尚書右丞李綱知樞密院事。
棱勘記[1]傳信錄原本作『傳言錄』,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一改。
[2]明皇原本作『明王』,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二改。
[3]幞被皆将原本脫『被皆』二字,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