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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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三種人共守一國,國必破。

    』上皇曰:『然。

    奈何?】敏曰:『自寇之人,臣嘗私禱于宗廟。

    昔者得于夢寐,不知許奏陳否?』上皇曰:『無妨。

    」敏曰:『臣嘗夢水之北,螺髻金身之佛,其長際天。

    水之南,鐵籠罩一玉像,人謂之孟子。

    孟子之南又一水,其南有山坡陁,而臣在其間。

    人曰:「上太上山。

    」臣嘗私解之曰:水北者,河北;水南者,江南;佛者,金人;太上者,陛下宜自知所謂而不渝。

    所謂孟子,臣嘗以問客,有中書舍入席益谕臣曰:孟子者,元子也二上皇颔首。

    敏曰:『陛下既曉所謂,臣不避萬死,陛下定計巡幸,萬一守者不固,行者不達,奈何?』上皇曰:『政憂此。

    』敏曰:『陛下使守者威福,足以專用其人,則守必固。

    守固則行者達矣。

    』上皇稍開納。

    敏曰:『臣所陳上事,陛下既曉臣所謂,陛下果能如臣策,臣敢保聖壽無疆。

    陛下建神霄有年矣,長生大君者,聖壽無疆之謂也。

    然長生大君旁若無青華帝君,則長生大帝何以能聖壽無疆?青華者,春宮之謂也。

    』上皇大喜。

    敏曰:『陛下能定計,則宗社長安;不能定計,則恐不免于颠覆。

    宗社之安危,在陛下今日。

    』又曰:『陛下若早定計,以臣觀之,事當不出三日。

    過三日,守者勢未定,威福未行,敵至,無益也。

    』時金兵已越中山而南,計程十日,可至畿甸,故敏以三日為期。

    上皇嘉許,敏遂以劄子薦李綱曰:『臣伏見太常少卿李綱明隽剛正,忠義許國,自言有奇計長策,願得召見。

    』蓋綱嘗過敏家[1],為敏言:上宜傳位如天寶故事。

    與敏意合。

    敏薦之,冀上皇或有顧問也。

    上皇命三省批旨,令綱來日候對于文字外庫。

    敏退立,宰執複奏事,皆退,上皇留邦彥。

    語少頃,獨召敏與邦彥,歎息曰:『有賢臣少宰,更不要疑。

    』蓋前此上皇嘗以此計詢邦彥,未承诏,敏蓋不知也。

    上皇顧敏,谕旨邦彥曰:『除門下侍郎,輔太子。

    』敏駭曰:『臣為陛下畫計,臣當從陛下巡幸,臣之分也!陛下且傳位,而臣乃受不次之擢,臣豈敢?』上皇曰:『不易卿豈敢言[2]?』 或雲:內禅之際,攸除敏為門下侍郎者,非。

    兼有次日上皇授與邦彥帖子,處分內禅事。

    敏除門下侍郎亦在帖子上,是上皇禦筆。

     上皇曰:『不要稱太上,隻稱一名目,如道君之類。

    』又曰:『何日可?』敏曰:『臣适奏過三日恐無及。

    』上皇既輪數甲子,曰:『來日亦好。

    卿明日與邦彥同來。

    』上皇曰:『居禁中與居外孰便?』邦彥曰:『居禁中恐終未便。

    』上皇曰:『莫須稱疾?』敏曰:『陛下至誠定大策,恐亦不須。

    』上皇曰:『待更思之。

    』是日敏退,詣都堂,見邦彥曰:『上意已定,今日敏當與相公條所當施行事。

    适聞今夕鎖學士院,敏适當制,願相公為奏,乞宣他學士,留敏議事。

    』邦彥不許,敏遂宿院中,草種師道、何灌兩制。

    是日,自學士院複對玉華閣下。

    宰執奏事退立,上皇召邦彥與敏曰:『計已定矣。

    今日好。

    』因出一帖子賓邦彥懷間,皆上皇親批合施行事,如出居龍德宮、皇後居撷景西園、郓王罷皇城司、敏除門下侍郎、内侍随過龍德宮而辄過者斬之類,上皇皆自處分略具。

    上皇曰:『不可不稱疾,恐變亂生。

    』敏曰:『亦好。

    』上皇曰:『隻稱道君。

    』敏請稱太上皇帝,上皇曰:『卿不須泥古。

    』又曰:『誰草诏?』邦彥曰:『吳敏學士也。

    』上皇曰:『甚好,須要诏卿,須道朕不能内修政事,外服遠裔意。

    』又曰:『朕此舉上承天意,次安宗廟,下為百姓。

    』又曰:『卿昨日計中原數百年利害,是朕意也。

    』敏涕泣受诏,退俟庑下。

    宰執複奏事,上皇謂蔡攸曰:『我平日性剛,不意蜂虿敢爾!』因握攸手,忽氣塞不省,墜禦床下。

    宰執亟呼左右扶舉,僅得就宣和殿之東閣,群臣共議,一再進湯藥,俄少甦,因舉臂索紙筆。

    上皇以左手寫曰:『我已無半邊也,如何了得大事?』宰執無語。

    又問:『諸公如何?』又無語。

    即左右顧,無應者,遂自書曰:『皇太子其可即皇帝位,予以教主道君退處龍德宮。

    』又曰:『吳敏朕自拔擢,今日不負朕,可呼來作诏。

    』乃诏召皇太子及三衙并召敏,敏承命,以诏草進。

    上皇指『朕當以道君号退處舊宮』處曰:『改「朕」為「予」。

    』遂左書诏尾曰:『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