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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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官兵曰:『彼若以矢石自上而下,吾曹病矣,為之奈何?』徘徊未敢進。

    俄而官軍潰散,遂越嶺去平陽,琬領兵遁去,城遂陷,官吏皆缒城出。

    已而威勝、隆德、澤州皆陷。

    辛酉,檢校少傅、鎮洮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宣撫使種師道薨。

     十一月甲子,康王入辭。

    上賜以玉帶,撫慰甚厚[8]。

    王出城北,權留定林院,候冠服禮物成而行。

    丁卯,王雲、馬識遠、楊渙、趙希顔等來見康王。

    雲曰:『當日謂議和成,大王方可行。

    』馮澥曰:『如此,則李裕之言妄矣。

    』雲以鄙語抵澥,澥怒,即奏雲無禮誕妄,誤國大計,不報。

    戊辰,雲至自軍前,言事勢中變,欲得三關而止,不然進取汴都。

    中外大駭。

    康王複入門,罷馮澥為資政殿學士、太子賓客。

    己醜,集百官議三鎮于延和殿,各給筆劄,文武分列廊庑。

    凡百餘人,惟梅執禮、孫溥、呂好問、洪刍、秦桧、陳國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與,自範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與之。

    不與者曰:『朝廷經三世得河東,陵寝在焉。

    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為人。

    人民貢賦,皆其末也。

    況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石敬瑭故事,豈可遵乎?』與者曰:『朝廷嘗許三鎮,今反不與,是我國失信于彼。

    若姑且與之,縱複猖獗,則人怨神怒,師出無名,可不戰乎?』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與之以纾禍。

    已而黃門持宗尹章疏示衆曰:『朝廷有定議,不得異論。

    』會李若水歸自黏罕所,恸哭于庭,必欲從其請。

    先是,金人遣王雲,約以十五日以前告割地書到,不然,以十五日渡河矣。

    何栗謂唐恪曰:『三鎮之地,割之則傷河外之情,不割則太原、真定已失矣。

    不若任之,但饬守備以待。

    』恪唯唯。

    梅執禮建議清野。

    尋召孫溥及執禮入對,議遂定。

    癸酉晚,金人至河東,宣撫副使折彥質領兵十二萬與之對壘。

    賊發數十騎來觇,回,報其帥曰:『南兵亦盛,未可輕渡。

    』或欲整兵俟戰,有婁宿大王曰:『南兵雖多,不足畏也。

    與之戰,則勝負未可知,不若以加虛聲,盡取戰鼓,擊之達旦,以觀其變。

    』衆以為然。

    黎明,王師悉潰,遂長驅而南。

    甲戌,金兵盡渡,斡離不屯兵慶源城下,欲為攻城之計。

    宣撫使範汭統兵五萬守滑、浚以捍之。

    斡離不知有備,乃由恩州古榆渡趨大名。

     十一月乙亥,命康王再使斡離不,許割三鎮,并奉衮冕、車辂以行,仍尊金國主為皇叔,上尊号十八字。

    丙子,王及之同金國通和使王汭來,雲軍已至西京,不複請三鎮,直以畫河為言。

    陛辭殊不遜,有『奸臣附暗主』之語。

    上下洶懼,即許之,且以兩府二人行。

    唐恪既書敕,何栗大駭曰:『不奉三鎮之诏,而從畫河之命,何也?』栗不肯書,因請罷,遂斷諸路門橋、諸軍城守。

    至晚,诏:『金人已渡河,百官疾速上城。

    』金兵由汜水關渡河,西京提刑許高、河北提刑許亢各統兵防洛口,望風而退。

    京師聞之,土門清野。

    丁醜,王雲、耿延禧、高世則等從康王出城。

    雲白王曰:『京城樓橹,天下所無。

    然真定城高幾一倍,金人使雲等坐觀,不移時破之。

    此雖樓橹如畫,亦不足恃也。

    』王不答。

    行次長垣,百姓喧呼遮道,至頂盆焚香,乞起兵扼賊,不宜北去。

    戊寅,康王發長垣,入滑州。

    庚辰,康王至相州。

    壬午,康王次磁州,州人殺副使王雲。

    先是,雲奉使歸,過磁、相,言敵人聲勢非前日比,勸二郡為清野計。

    二郡從之,撤近城民居,命運積谷入城,磁人以是怨雲。

    王至,懇谒嘉應侯廟,百姓遮馬谏曰:『不可北去,肅王已為人誤。

    初言二太子重信義,肅王至河必還,大臣亦保無他。

    今果何如?』雲乘馬在後,語百姓曰:『大王谒廟即歸,非去也。

    』或曰:『已有萬人守北關,雖欲行,不可。

    』耿延禧、高世則谕雲勿與辨,雲曰:『人言何足恤。

    』徐進至廟。

    民心益忿,至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細也!』祠神畢,雲出,遂被害。

    及王出廟門,父老百姓前擁言曰:『大王不可北去。

    今離北門五六十裡,即有番兵尚書是細作,适已打疊了。

    』王遣人谕以不複北行,衆乃引還。

     初,過河之明日,巡警任永為敵騎所掩。

    問王所在,永不答。

    後得脫,因請王回相州。

    會汪伯彥亦以蠟書來,言敵遣五百餘兵沿路訪問,欲邀襲王。

    王即回,具奏河北民心不甯,磁人殺王雲,不令北去。

    且聞敵已南渡,故複回相,以俟聖裁。

    王令韓公裔訪得他道,潛師夜起,遲明至相,磁人無一知者。

    遣耿南仲使斡離不軍,聶昌使黏罕軍,且許以大河為界,又告和。

    初,金人入寇,騎軍駐懷州,不行者越旬。

    是日,遣楊天吉、王汭、勃堇、撤離母來,命吏部尚書王時雍、帶禦器械王殏、尚書吏部員外郎王及之館伴。

    天吉雲:『兵已臨大河,去國城咫尺間。

    兩國戰争累年,生民塗炭已久,比緣小人用事,起此兵端,今欲休兵緻好,以誓書遣臣等來,複兩國之歡好。

    止求以黃河為界。

    』上不得已,從之。

    汭曰:『陛下敦信許和,乃兩朝休兵之幸,未知遣何人報聘?』上曰:『待遣。

    』汭曰:『春時議和還師,以三鎮為約。

    陛下遣張邦昌、路允迪割地,皆臨時驟進,禦命而往,果見中沮。

    今傾國而來,蓋要理會今失信公事也。

    若不撤左右親信大臣一往,必不取信。

    』于是上批:『金人欲割地,須兩府二人各令自陳。

    』陳過庭以主憂臣辱事首自請行,唐恪、馮澥皆依違不對,耿南仲以老辭,聶昌以親辭。

    尋诏:『過庭忠誼可嘉,特免奉使。

    差辭免人耿南仲、聶昌為告和使,日下出門。

    』癸未,南仲、昌偕王汭等出國門。

    康王次相州。

    甲申,初下诏清野,内外驚擾,軍民乘時掠财貨、焚屋宇。

    城東巡檢龍清等捕殺三百餘人,稍定。

    未幾,罷清野指揮,民間鼓舞,而鐵騎已逼城下矣。

    自此敵兵日至。

    初,種師道聞太原皆失利,召南道總管司勤王兵及陝西制置司團結兵。

    時總管張叔夜、制置使錢蓋得檄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