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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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官兵曰:『彼若以矢石自上而下,吾曹病矣,為之奈何?』徘徊未敢進。
俄而官軍潰散,遂越嶺去平陽,琬領兵遁去,城遂陷,官吏皆缒城出。
已而威勝、隆德、澤州皆陷。
辛酉,檢校少傅、鎮洮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宣撫使種師道薨。
十一月甲子,康王入辭。
上賜以玉帶,撫慰甚厚[8]。
王出城北,權留定林院,候冠服禮物成而行。
丁卯,王雲、馬識遠、楊渙、趙希顔等來見康王。
雲曰:『當日謂議和成,大王方可行。
』馮澥曰:『如此,則李裕之言妄矣。
』雲以鄙語抵澥,澥怒,即奏雲無禮誕妄,誤國大計,不報。
戊辰,雲至自軍前,言事勢中變,欲得三關而止,不然進取汴都。
中外大駭。
康王複入門,罷馮澥為資政殿學士、太子賓客。
己醜,集百官議三鎮于延和殿,各給筆劄,文武分列廊庑。
凡百餘人,惟梅執禮、孫溥、呂好問、洪刍、秦桧、陳國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與,自範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與之。
不與者曰:『朝廷經三世得河東,陵寝在焉。
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為人。
人民貢賦,皆其末也。
況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石敬瑭故事,豈可遵乎?』與者曰:『朝廷嘗許三鎮,今反不與,是我國失信于彼。
若姑且與之,縱複猖獗,則人怨神怒,師出無名,可不戰乎?』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與之以纾禍。
已而黃門持宗尹章疏示衆曰:『朝廷有定議,不得異論。
』會李若水歸自黏罕所,恸哭于庭,必欲從其請。
先是,金人遣王雲,約以十五日以前告割地書到,不然,以十五日渡河矣。
何栗謂唐恪曰:『三鎮之地,割之則傷河外之情,不割則太原、真定已失矣。
不若任之,但饬守備以待。
』恪唯唯。
梅執禮建議清野。
尋召孫溥及執禮入對,議遂定。
癸酉晚,金人至河東,宣撫副使折彥質領兵十二萬與之對壘。
賊發數十騎來觇,回,報其帥曰:『南兵亦盛,未可輕渡。
』或欲整兵俟戰,有婁宿大王曰:『南兵雖多,不足畏也。
與之戰,則勝負未可知,不若以加虛聲,盡取戰鼓,擊之達旦,以觀其變。
』衆以為然。
黎明,王師悉潰,遂長驅而南。
甲戌,金兵盡渡,斡離不屯兵慶源城下,欲為攻城之計。
宣撫使範汭統兵五萬守滑、浚以捍之。
斡離不知有備,乃由恩州古榆渡趨大名。
十一月乙亥,命康王再使斡離不,許割三鎮,并奉衮冕、車辂以行,仍尊金國主為皇叔,上尊号十八字。
丙子,王及之同金國通和使王汭來,雲軍已至西京,不複請三鎮,直以畫河為言。
陛辭殊不遜,有『奸臣附暗主』之語。
上下洶懼,即許之,且以兩府二人行。
唐恪既書敕,何栗大駭曰:『不奉三鎮之诏,而從畫河之命,何也?』栗不肯書,因請罷,遂斷諸路門橋、諸軍城守。
至晚,诏:『金人已渡河,百官疾速上城。
』金兵由汜水關渡河,西京提刑許高、河北提刑許亢各統兵防洛口,望風而退。
京師聞之,土門清野。
丁醜,王雲、耿延禧、高世則等從康王出城。
雲白王曰:『京城樓橹,天下所無。
然真定城高幾一倍,金人使雲等坐觀,不移時破之。
此雖樓橹如畫,亦不足恃也。
』王不答。
行次長垣,百姓喧呼遮道,至頂盆焚香,乞起兵扼賊,不宜北去。
戊寅,康王發長垣,入滑州。
庚辰,康王至相州。
壬午,康王次磁州,州人殺副使王雲。
先是,雲奉使歸,過磁、相,言敵人聲勢非前日比,勸二郡為清野計。
二郡從之,撤近城民居,命運積谷入城,磁人以是怨雲。
王至,懇谒嘉應侯廟,百姓遮馬谏曰:『不可北去,肅王已為人誤。
初言二太子重信義,肅王至河必還,大臣亦保無他。
今果何如?』雲乘馬在後,語百姓曰:『大王谒廟即歸,非去也。
』或曰:『已有萬人守北關,雖欲行,不可。
』耿延禧、高世則谕雲勿與辨,雲曰:『人言何足恤。
』徐進至廟。
民心益忿,至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細也!』祠神畢,雲出,遂被害。
及王出廟門,父老百姓前擁言曰:『大王不可北去。
今離北門五六十裡,即有番兵尚書是細作,适已打疊了。
』王遣人谕以不複北行,衆乃引還。
初,過河之明日,巡警任永為敵騎所掩。
問王所在,永不答。
後得脫,因請王回相州。
會汪伯彥亦以蠟書來,言敵遣五百餘兵沿路訪問,欲邀襲王。
王即回,具奏河北民心不甯,磁人殺王雲,不令北去。
且聞敵已南渡,故複回相,以俟聖裁。
王令韓公裔訪得他道,潛師夜起,遲明至相,磁人無一知者。
遣耿南仲使斡離不軍,聶昌使黏罕軍,且許以大河為界,又告和。
初,金人入寇,騎軍駐懷州,不行者越旬。
是日,遣楊天吉、王汭、勃堇、撤離母來,命吏部尚書王時雍、帶禦器械王殏、尚書吏部員外郎王及之館伴。
天吉雲:『兵已臨大河,去國城咫尺間。
兩國戰争累年,生民塗炭已久,比緣小人用事,起此兵端,今欲休兵緻好,以誓書遣臣等來,複兩國之歡好。
止求以黃河為界。
』上不得已,從之。
汭曰:『陛下敦信許和,乃兩朝休兵之幸,未知遣何人報聘?』上曰:『待遣。
』汭曰:『春時議和還師,以三鎮為約。
陛下遣張邦昌、路允迪割地,皆臨時驟進,禦命而往,果見中沮。
今傾國而來,蓋要理會今失信公事也。
若不撤左右親信大臣一往,必不取信。
』于是上批:『金人欲割地,須兩府二人各令自陳。
』陳過庭以主憂臣辱事首自請行,唐恪、馮澥皆依違不對,耿南仲以老辭,聶昌以親辭。
尋诏:『過庭忠誼可嘉,特免奉使。
差辭免人耿南仲、聶昌為告和使,日下出門。
』癸未,南仲、昌偕王汭等出國門。
康王次相州。
甲申,初下诏清野,内外驚擾,軍民乘時掠财貨、焚屋宇。
城東巡檢龍清等捕殺三百餘人,稍定。
未幾,罷清野指揮,民間鼓舞,而鐵騎已逼城下矣。
自此敵兵日至。
初,種師道聞太原皆失利,召南道總管司勤王兵及陝西制置司團結兵。
時總管張叔夜、制置使錢蓋得檄文[9],
俄而官軍潰散,遂越嶺去平陽,琬領兵遁去,城遂陷,官吏皆缒城出。
已而威勝、隆德、澤州皆陷。
辛酉,檢校少傅、鎮洮軍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宣撫使種師道薨。
十一月甲子,康王入辭。
上賜以玉帶,撫慰甚厚[8]。
王出城北,權留定林院,候冠服禮物成而行。
丁卯,王雲、馬識遠、楊渙、趙希顔等來見康王。
雲曰:『當日謂議和成,大王方可行。
』馮澥曰:『如此,則李裕之言妄矣。
』雲以鄙語抵澥,澥怒,即奏雲無禮誕妄,誤國大計,不報。
戊辰,雲至自軍前,言事勢中變,欲得三關而止,不然進取汴都。
中外大駭。
康王複入門,罷馮澥為資政殿學士、太子賓客。
己醜,集百官議三鎮于延和殿,各給筆劄,文武分列廊庑。
凡百餘人,惟梅執禮、孫溥、呂好問、洪刍、秦桧、陳國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與,自範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與之。
不與者曰:『朝廷經三世得河東,陵寝在焉。
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為人。
人民貢賦,皆其末也。
況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石敬瑭故事,豈可遵乎?』與者曰:『朝廷嘗許三鎮,今反不與,是我國失信于彼。
若姑且與之,縱複猖獗,則人怨神怒,師出無名,可不戰乎?』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與之以纾禍。
已而黃門持宗尹章疏示衆曰:『朝廷有定議,不得異論。
』會李若水歸自黏罕所,恸哭于庭,必欲從其請。
先是,金人遣王雲,約以十五日以前告割地書到,不然,以十五日渡河矣。
何栗謂唐恪曰:『三鎮之地,割之則傷河外之情,不割則太原、真定已失矣。
不若任之,但饬守備以待。
』恪唯唯。
梅執禮建議清野。
尋召孫溥及執禮入對,議遂定。
癸酉晚,金人至河東,宣撫副使折彥質領兵十二萬與之對壘。
賊發數十騎來觇,回,報其帥曰:『南兵亦盛,未可輕渡。
』或欲整兵俟戰,有婁宿大王曰:『南兵雖多,不足畏也。
與之戰,則勝負未可知,不若以加虛聲,盡取戰鼓,擊之達旦,以觀其變。
』衆以為然。
黎明,王師悉潰,遂長驅而南。
甲戌,金兵盡渡,斡離不屯兵慶源城下,欲為攻城之計。
宣撫使範汭統兵五萬守滑、浚以捍之。
斡離不知有備,乃由恩州古榆渡趨大名。
十一月乙亥,命康王再使斡離不,許割三鎮,并奉衮冕、車辂以行,仍尊金國主為皇叔,上尊号十八字。
丙子,王及之同金國通和使王汭來,雲軍已至西京,不複請三鎮,直以畫河為言。
陛辭殊不遜,有『奸臣附暗主』之語。
上下洶懼,即許之,且以兩府二人行。
唐恪既書敕,何栗大駭曰:『不奉三鎮之诏,而從畫河之命,何也?』栗不肯書,因請罷,遂斷諸路門橋、諸軍城守。
至晚,诏:『金人已渡河,百官疾速上城。
』金兵由汜水關渡河,西京提刑許高、河北提刑許亢各統兵防洛口,望風而退。
京師聞之,土門清野。
丁醜,王雲、耿延禧、高世則等從康王出城。
雲白王曰:『京城樓橹,天下所無。
然真定城高幾一倍,金人使雲等坐觀,不移時破之。
此雖樓橹如畫,亦不足恃也。
』王不答。
行次長垣,百姓喧呼遮道,至頂盆焚香,乞起兵扼賊,不宜北去。
戊寅,康王發長垣,入滑州。
庚辰,康王至相州。
壬午,康王次磁州,州人殺副使王雲。
先是,雲奉使歸,過磁、相,言敵人聲勢非前日比,勸二郡為清野計。
二郡從之,撤近城民居,命運積谷入城,磁人以是怨雲。
王至,懇谒嘉應侯廟,百姓遮馬谏曰:『不可北去,肅王已為人誤。
初言二太子重信義,肅王至河必還,大臣亦保無他。
今果何如?』雲乘馬在後,語百姓曰:『大王谒廟即歸,非去也。
』或曰:『已有萬人守北關,雖欲行,不可。
』耿延禧、高世則谕雲勿與辨,雲曰:『人言何足恤。
』徐進至廟。
民心益忿,至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細也!』祠神畢,雲出,遂被害。
及王出廟門,父老百姓前擁言曰:『大王不可北去。
今離北門五六十裡,即有番兵尚書是細作,适已打疊了。
』王遣人谕以不複北行,衆乃引還。
初,過河之明日,巡警任永為敵騎所掩。
問王所在,永不答。
後得脫,因請王回相州。
會汪伯彥亦以蠟書來,言敵遣五百餘兵沿路訪問,欲邀襲王。
王即回,具奏河北民心不甯,磁人殺王雲,不令北去。
且聞敵已南渡,故複回相,以俟聖裁。
王令韓公裔訪得他道,潛師夜起,遲明至相,磁人無一知者。
遣耿南仲使斡離不軍,聶昌使黏罕軍,且許以大河為界,又告和。
初,金人入寇,騎軍駐懷州,不行者越旬。
是日,遣楊天吉、王汭、勃堇、撤離母來,命吏部尚書王時雍、帶禦器械王殏、尚書吏部員外郎王及之館伴。
天吉雲:『兵已臨大河,去國城咫尺間。
兩國戰争累年,生民塗炭已久,比緣小人用事,起此兵端,今欲休兵緻好,以誓書遣臣等來,複兩國之歡好。
止求以黃河為界。
』上不得已,從之。
汭曰:『陛下敦信許和,乃兩朝休兵之幸,未知遣何人報聘?』上曰:『待遣。
』汭曰:『春時議和還師,以三鎮為約。
陛下遣張邦昌、路允迪割地,皆臨時驟進,禦命而往,果見中沮。
今傾國而來,蓋要理會今失信公事也。
若不撤左右親信大臣一往,必不取信。
』于是上批:『金人欲割地,須兩府二人各令自陳。
』陳過庭以主憂臣辱事首自請行,唐恪、馮澥皆依違不對,耿南仲以老辭,聶昌以親辭。
尋诏:『過庭忠誼可嘉,特免奉使。
差辭免人耿南仲、聶昌為告和使,日下出門。
』癸未,南仲、昌偕王汭等出國門。
康王次相州。
甲申,初下诏清野,内外驚擾,軍民乘時掠财貨、焚屋宇。
城東巡檢龍清等捕殺三百餘人,稍定。
未幾,罷清野指揮,民間鼓舞,而鐵騎已逼城下矣。
自此敵兵日至。
初,種師道聞太原皆失利,召南道總管司勤王兵及陝西制置司團結兵。
時總管張叔夜、制置使錢蓋得檄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