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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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皇帝 金盟下 宣和四年正月癸酉,金人破遼中京。

     九月乙醜,金國通議使勃堇徒姑且、烏歇、高慶裔等見于崇政殿,捧國書以進。

    上特令引上殿,上奏公事。

    其國書雲雲。

    先是,金兵破中京,取雲中,屯白水泊。

    六月初,金主親提兵數萬,自其國來會之,乃先遣烏歇、高慶裔持書來。

    诏烏歇等先詣高陽見童貫訖,赴京師。

    是月三日,入國門,诏以徽猷閣待制趙良嗣、起居郎檀倬館之。

    金國緣朝廷遣曷魯、大迪烏等歸不遣使,疑吾有謀,又未嘗報軍期,辄進兵取中原,移軍白水泊,襲破天祚行帳,仍已占雲中府山後州縣。

    忽聞童貫舉兵趨燕,号二百萬,金主與群臣議,恐爽約自我,或南朝徑取燕守關,則歲賂不可得,遂耑遣使乘回船至登州,且自招軍,乘機措置(此據《金盟本末》增入,诏旨同)。

    烏歇等既進國書,又跪奏曰:『皇帝遣臣來,言貴朝海上之使屢來本國共議契丹,已載國書。

    中國禮義之地,必不爽約。

    知聞貴朝遣童貫宣撫,統大兵壓燕境,不來報本國,本國疑貴朝又複中辍,故遣臣來聘。

    』良嗣答曰:『皇帝聞貴朝今年正月已陷中京,引兵至松亭關、古北口,取西京。

    雖不得大金報起兵月日,已知貴朝大軍起發,遂令童貫以兵,以應貴朝夾攻之意。

    彼此不報,不在較也。

    』遂各退歸(此據《封氏編年》增入,不知封氏據何書也)。

    上待烏歇等甚厚,屢差貴臣主宴,錫金帛不赀,至辍禦茗,調膏賜之。

    引登明堂,入龍德宮、蕃衍宅、别築離宮,無所不至,禮過契丹數倍。

    而慶裔勃海人,尤桀,頗知書史,雖外為恭順,稱恩頌德不絕,詞語屑屑[1],較求故例無虛日,如乞館都亭驿、乞上殿奏事。

    朝廷以兩國往來之議未定,請姑俟他日。

    況契丹修好之初,亦嘗如此。

    慶裔遂出契丹例卷,回證朝廷之非,請載之國書。

    于是朝廷不得已皆從之。

    及賜金線袍段,疑與夏國綿褐同,卻而不受。

     《封氏編年》:烏歇、慶裔以六月七日甲午遣來,八月十一日丁酉入見。

    據诏旨,兩人乃以九月三日至國門,初九入見。

     越四日,诏烏歇、慶裔詣太宰王黼第計事。

    烏歇等庭趨訖,升堂,講賓主之禮,面授回書雲雲。

    又明日,诏檢校少傅、開府儀同三司梁師成臨賜禦筵,器皿、供見皆出禁中,仍以繡衣、龍風茶為赆。

    甲戌,诏大中大夫、徽猷閣待制趙良嗣充大金國信使,保義郎、閤門宣贊舍人馬擴副之,武顯大夫、文州團練使馬政充伴送使(诏旨)。

    是日,徒姑且、高慶裔、烏歇等入辭于崇政殿,上谕曰:『燕人無主,止是四軍領兵為邊患,乃挾女主猖獗,豈金國可容?早擒之為佳。

    』烏歇、慶裔曰:『四軍夔離不耳,彼何人,敢爾?到本國,當即奏陳。

    』時朝廷方以屢勝欺金國,而有一四軍不能制,反令金國擒之,自相矛盾矣。

    良嗣将行,以國書副本及事目示馬擴,擴大驚曰:『金人方以不報師期,恐王師下燕守關,不得歲币,所以遣使通議,一則欲嗣音繼好,二則視我國去就,猶未知楊可世、種師道白溝之衂,宣撫司氣沮而退。

    在我當固守前約。

    』且雲:『自北朝興師,便發兵相應。

    緣昨以船送曷魯等歸日聽師期,不謂貴朝寂然,但猜慮海道難測,所以不候的音,舉兵相應,仍便趨發宣撫司進兵,克期下燕,以振中國威靈,平燕而和金國。

    既于夾攻元約無策,且絕日後輕悔之患。

    奈何自布露心腹,傾身倚之?大事去矣!』良嗣愕然曰:『宣撫司盡力不能取,若不以金帛借彼取之,何以得燕?』擴曰:『既知力不能取,何不明白奏上,畫與大金,退修送備,保吾舊疆?安得貪目前小利,不顧後患,愛掌失指邪?』良嗣曰:『朝廷之意已定,可不易也。

    』是日,遂出國門。

     十月辛亥[2],趙良嗣、馬擴與徒姑且、烏歇、高慶裔等至奉聖州。

     十一月甲戌。

    先是,趙良嗣、馬擴等與徒姑且、烏歇、高慶裔等以九月甲戌發京師。

     時金國主駐軍奉聖州,良嗣過應州,黏罕兀室留賓禮物。

    兀室權充使伴,與良嗣等至奉聖州,時十月辛亥也。

    金國主令其弟國相浦結奴相溫及二太子斡離不等來計事。

    浦結雲:『皇帝聖旨:兩朝通好,特不相疑,所以問訊往來。

    不謂中間貴朝斷絕如此。

    』良嗣對曰:『本朝敦守禮義,前此信約分明,未嘗失信。

    』浦結雲:『去年本國耑遣人議如許大事,時屯兵,候使回。

    望之半年,已誤出師期會,複不遣報使,止以咫尺之書,數卒送使人歸,豈非斷絕乎?』良嗣對以:『當時書報雲并如初議,安有斷絕之意?』浦結雲:『本國人馬以正月到中京,貴朝何時出師?』良嗣曰:『本朝三月末方知大金人馬至中京,即遣童貫太師勒兵相應,五月攻契丹,豈非已應元約?』浦結雲:『本國取西京,貴朝當引兵自應、朔夾攻。

    本國自去年十一月出師,暴露半年有餘,貴朝方于五月駐軍雄州,相去千餘裡,安然射利。

    夾攻者固如是乎?适皇帝有指揮,去年不遣使,以為失信。

    今年雖出兵,複不如約,前議當且置之,勿複言也。

    今欲得以新取西京一路與南朝,緣天祚尚在,若不得燕京,恐為後患。

    皇帝已下蔔日親往燕京,或與南朝,不可知。

    』蓋是時聞吾兵以下涿、易,劉延慶軍次盧溝,恐不測入燕,所以有此語。

    良嗣錯愕,答曰:『元議割還燕地,若不得燕京,則西京亦不要。

    』斡離不雲:『燕京為未了,且言臨時商量。

    今既言不要西京,不敢強與。

    』擴見良嗣失言,遽曰:『燕京系累次已約定事,不須更商量也。

    今貴朝先要交割西京,此段契義,尤見誠意。

    』良嗣又雲:『本朝軍馬盡往燕京,安能來此交割?』譯人未會良嗣之語,擴複易之曰:『若今先交割西京,即有河東軍馬可來,如燕京界[3]。

    見屯諸路大軍,止候取燕京郡城來交割,便是太平無事了也。

    』相溫雲:『既是不要西京,卻須要他皇帝逐起。

    』良嗣雲:『本朝與大國通好五六年,自大軍未到上京時,已有要約。

    今反複乃爾,甯不顧義耶?況良嗣等所奉禦筆,先燕而後西京,固自有次第。

    』浦結雲:『今先與西京,其意已厚。

    汝家日夕守燕京,不能候吾,既得之,取次臨時,何為不可?』良嗣雲:『大國所行,必以天為言。

    前年皇帝與良嗣握手曰:「我已許南朝撫京,使我得之亦然。

    」指天為誓。

    料皇帝守信,肯違天耶?』浦結去少頃複來,傳旨曰[4]:『皇帝言:初以南朝失信,斷絕無疑。

    緣南朝皇帝委曲,禦筆親書,今更不論元約,特與燕京六州二十四縣漢地漢民。

    其系官錢物等,及奚、契丹、勃海、西京、平、灤州,并不有許與之數。

    南朝自得燕京,亦借路平、灤以歸。

    如南朝未得,我兵取之,悉如前約,更不論夾攻。

    』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