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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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

    奈何罷兵後,惟聞朝廷自京師辇運金帛,監司從内地支撥糧草?自此國家府庫如何供億?民間物力如何出辦?遂使官私俱困,得之何用?伏願陛下親選無所畏憚、公忠臣僚、不與其時用事人為黨者,往彼按視土地可耕否,所收物貨足用否,人情可安、久遠可守否?俟得其實,然後委二府會議,方見經久利害如何。

    若不審行考校,但務竭力勞費,臣以為末等之家有十金之産者,且猶未肯如是,況為天下之計哉?』 十年二月己亥,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王韶知洪州。

    時韶以母老匄外,因抗疏言:『臣前日面論決裡廣源州之事[9],以為大臣圖國事,不當貪虛名而忌實禍,舍遠業而先小數。

    執政莫肯聽用,每聞臣言,則必以熙河事折臣。

    然本欲不費于朝廷,而可以至伊吾盧甘。

    初不欲遽令熙河作路,河、岷作州,廣費以自累也。

    』又言:『李憲欲聚兵六萬人為攻讨計,臣以為用衆不如用寡,兵多則與糧競,兵少則與敵競。

    』韶知空開邊,以軍功至執政,乃專以勤兵費财歸曲于朝廷。

    上不說,故出之(王安石以八年二月複相,至九年十月罷判江甯府,樞密吳充為相)。

     五月壬戌,李憲為皇城使,徐禹臣等七人轉官、減年、循資有差。

    先是,冷雞樸誘山後生羌擾邊,木征請自效,衆以為不可。

    憲曰:『何傷?西人畏服貴種,其天性也。

    』木征盛裝以出,諸羌聳視,皆無鬥志,我師乘之,獲級、生降以萬計,臨陣斬冷雞樸。

    董氈懼,因作旁行書喻之,遂遣使入貢。

     十月壬午,诏觀大殿學士、戶部侍郎、知洪州王韶落職、知鄂州。

    韶謝到任表雲:『為貧而仕,富貴非學者之本心;與時偕行,功業蓋丈夫之餘事。

    』又雲:『自信甚明,獨立不懼,面折廷争,則或贻同列之怒;指摘時病,則或異大臣之為。

    以至聖谕,時有小差。

    臣言未嘗曲徇。

    』又言:『陷人君于不義,莫如退縮。

    』又雲:『曉然知生死之不迷,灼然見古今之不變。

    通理盡性,雖未能達至道之淵微,立言著書,亦足贊一朝之盛美。

    』侍禦史知雜事蔡确言:『韶表皆怨憤,欲歸過主上,而妄為自潔之辭,乞行黜責。

    』故有是命。

    韶既罷樞密,言動頗不常[10],上《法身三門》一篇,且雲發明自身之學,一曰鴻樞獨化之門,二曰萬靈朝真之門,三曰金剛巨力之門。

    又摹印遍報宰執,人以為病狂。

     元豐元年十月戊辰,經制熙河邊防财用司言:『四州軍依朝旨标撥官莊田外,乞于近城各更擇沃土上腴地二十頃為營田,專差使臣等管勾。

    』從之。

     三年正月乙亥,經制熙河路邊防财用司言:『置司以來,實收利入,元豐元年四十一萬四千六百二十六貫石,二年六十八萬四千九十九萬貫石。

    』 朱本削此,今從墨本。

     四年六月己卯,洪州言知州、觀文殿學士、正議大夫王韶卒,辍視朝,谥襄敏。

    韶為人粗犷,用兵頗有方略,每召諸将指授,不複更問,所至辄捷。

    嘗夜卧軍帳中,前部遇敵,矢石交下,呼聲震山谷,侍旁者往往股栗,而韶鼻息固自若。

    然熙河所奏多欺誕,殺蕃部老弱不可勝計,軍以首級為功。

    韶交親皆楚人,多依韶以求任。

    韶分屬諸将,諸将畜降羌老弱,或殺戮其首以應命。

    既病疽發,皆洞見五髒,亦其報也。

     校勘記 [1]辛酉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二六補。

     [2]自古渭寨 原本作『古自謂寨』,據《長編》卷二二六改。

     [3]戊辰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二八補。

     [4]癸亥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二三四補。

     [5]捉賊 原本『賊』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三四補。

    下二句『捉賊』同,不另出校。

     [6]自『上不聽』以下二頁錯簡,據《長編》及年月順序調整,不一一出校。

     [7]乙亥朔 原本無此三字,據《長編》卷二四一補。

     [8]二月 原本作[三月』,據《長編》卷二五。

    改。

     [9]臣前日面論 原本無此五字,義不足,據《長編》卷二八○補。

     [10]言動 原本『言』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八五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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