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八十四

關燈
練副使、潭州安置種谔為賀州别駕。

    初,王安石論谔當深責,以慰謝關輔人心,請置之廣南。

    上曰:『須谔離陝西。

    』于是再責。

     五年正月辛巳朔。

    己醜,诏:『鄜延路經略使趙卨詢問降羌,如有願歸夏國者,先以名聞。

    諸路準此。

    仍牒宥州,令于逐路界口交割。

    』知原州種古言:『招降蕃部可用為鄉導,不當問其願歸。

    蓋漢宮多惡蕃部,恐迫脅令歸,即及害恩信。

    』上曰:『如王廣淵計,但欲遣歸。

    蓋廣淵與韓绛不相能。

    』安石曰:『今绛已被斥,留得蕃戶,陛下亦必不以此為功。

    縱遣去,不複加绛罪,不知廣淵為此何意?』上曰:『欲表見绛所為皆非。

    』安石曰:『陛下但當論利害,不當探人未必然之私意。

    臣愚以為:方今所急,在知将帥之情,以道禦之,使不敢偷惰欺慢,然後邊鄙可治。

    人主計事,當先校利害。

    若利害果合如此,恐不須妄疑其人心有所挾,如此,則人人各懷形迹,孰敢複為人主盡力?非特臣所懷如此,前日執政大臣例皆如此。

    今日計事,陛下尚疑有傾韓绛者,則誰複敢不避形迹,為陛下計事?』上曰:『王廣淵每事轍言宣撫司過失。

    』安石曰:『陛下不當怪廣淵屢奏宣撫司過失。

    方慶州兵未變,廣淵數為韓绛言,如此役使兵士非便。

    绛屢诋毀廣淵,以為不忠。

    而陛下亦疑廣淵,後果為廣淵所奏,廣淵反降兩官。

    廣淵豈能内無不平之心?内有不平之心,則其言自然如此。

    陛下以種古為曉蕃情,今令問蕃人願歸者聽歸[4],豈有蕃人不曉蕃情者?種古但雲可為鄉導,即不知如此人,乃能為賊鄉導[5],今若推恩,問願留者留,去者去,即留者皆為我所用,去者亦必懷惠。

    異時讨伐,固宜有為内應。

    報德如食秦缪駿馬、盜袁盎侍兒之類,則我雖遣去,未為不得其用也。

    』 二月辛未,河東經略使劉庠言:『被旨取問願歸夏國人姓名,今具條上。

    』诏不須俟夏國議界,至官到界,止據所奏願歸蕃戶,于鱗州相對界上發遣,人支采絹二疋[6],小兒一疋[7],及令保定軍移諜宥州照會。

     校勘記 [1]慶州 原本作『度州』,據《長編》卷二一五改。

     [2]立賞平 原本『平』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一八補。

     [3]癸卯 原本作『已亥』,據《長編》卷二二一改。

     [4]願歸者 原本無『者』字,據《長編》卷二二九補。

     [5]為賊 原本『賊』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二二九補。

     [6]二疋 原本作『二匹』,據《長編》卷二三○改。

     [7]小兒 原本『兒』字作墨丁,據《長編》二三○補。

    
0.0507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