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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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禅以來祥瑞尤異者,别撰樂曲,以備朝會燕飨。

    于是太常寺請郊祀獻天書用《瑞安曲》,天書升降用《靈文曲》,又上朝飨用《醴泉》、《神芝》、《慶雲》、《靈鶴》、《瑞木》五曲,請兩制撰詞。

    從之。

     王欽若等編修《冊府元龜》事迹 景德二年九月丁卯,令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知制诰楊億修《曆代君臣事迹》。

    欽若請以直秘閣錢惟演等十人同編修。

    初令惟演等各撰篇目,送欽若暨億看詳。

    欽若等又自撰集上進。

    诏用欽若等所撰為定,有未盡者,奉旨增之。

    又令宮苑使、勝州刺史、勾當皇城司劉承珪,内侍高品、監三館秘閣圖書劉崇超典掌其事。

    編修官非内殿起居當赴常參者免之,非帶職不當給實俸者特給之。

    其供帳飲馔,皆異于常等。

     三年正月癸酉,賜編修《君臣事迹》官太仆少卿、直秘閣錢惟演等苁蓉。

    舊制,方物之賜,止及近臣。

    至是優禮此職故也。

     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觀四庫圖籍及所修《君臣事迹》,遍閱門類,詢其次序,王欽若、楊億悉以條對。

    有倫理未當者,立命改之。

    上謂侍臣曰:『朕此書蓋欲著前代事實,為将來典法,使開卷者動有資益也。

    』賜編修官金帛有差。

     四年四月丁醜,上謂欽若曰:『近覽《唐實錄》,敬宗即位,坐朝常晚,群臣班于紫宥殿,有頓踣者。

    拾遺劉栖楚切谏,扣龍墀不已,宰臣宣谕,乃退。

    恭宗為動容,遣中使慰勞。

    谏臣舉職,深可獎也。

    而史臣以逢吉之黨目為鷹犬,甚無謂也。

    今所修《君臣事迹》,尤宜區别善惡。

    自前代褒貶不當如此類者,宜析理論之,以資世教。

    』 八月壬寅,上幸崇文院,觀新編《君臣事迹》。

    王欽若、楊億等以草本進禦。

    上遍覽之,賜修書官器币有差。

    乙巳,诏編修《君臣事迹》官秘書丞陳從易、著作佐郎直史館陳越、大理評事秘閣校理劉筠月增給錢五千,以從易等修書服勤,而俸入此【傑按:此,"比"之誤。

    】同僚尤薄故也。

     十一月癸酉,上謂欽若曰:『《君臣事迹》崇釋教門有布發于地令僧踐之,及自剃僧頭以徼福利。

    此乃失道惑溺之甚者,可并刊之。

    』 十二月乙未,手劄賜王欽若曰:『編修《君臣事迹》官皆出遴選,朕于此書,匪獨聽政之暇資于披覽,亦欲區别善惡,垂之後世,俾君臣父子有所戒監。

    起今後,自初修官至楊億,各依新式,遞相檢視。

    内有脫誤、門目不類、年代帝号失次者,并署曆,仍書逐人名下,随卷奏知,異時比較功程等第酬獎,庶分勤惰。

    委劉承珪專差人置曆(詳見《欽若事迹》)。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庚午,樞密使王欽若等上新編修《君臣事迹》一千卷。

    上親制序,賜名《冊府元龜》,編修官并加賞赉。

    左正言、直史館陳越先死,無子,同列為奏其事。

    上闵之,賜其兄鹹同三傳出身。

     大中祥符三年五月辛巳,内出手劄,示編修《君臣事迹》官曰:『張楊為大司馬,下人謀反,辄原不問。

    乃屬之仁愛門,此甚不可者。

    且将帥之體與牧宰不同,宣威禁暴,以刑止殺。

    今兇謀發覺,對之涕泣,愈非将帥之材。

    《春秋》息侯伐鄭大敗,君子以為不察有罪,宜其喪師。

    今張楊無威刑,反者不問,是不察有罪也。

    可商度改定之。

    』 王欽若等校《道藏經》 大中祥符九年三月己酉,樞密使王欽若上新校《道藏經》,賜目錄名《寶文統錄》[12]。

    上制序,賜欽若及校勘官器币有差,尋又加欽若食邑、校勘官階勳,或賜服色。

    初,東封後,令兩街集有行業道士修《齋醮科儀》(二年七月壬申),命欽若詳定,成《羅天醮儀》十卷(八年正月丙申),又選道士十人校定《道藏經》(二年八月辛卯)。

    明年,于崇文院集官詳校,欽若總領,鑄印給之。

    舊藏三千七百三十七卷,太宗嘗命散騎常侍徐铉、知制诰王禹偁、太常少卿孔承恭校正寫本,送大宮觀。

    欽若增六百二十二卷,又以《道德陰符經》乃老君聖祖所述,自四輔部升于洞真部。

    欽若自以深達教法,多所建白。

    時職方員外郎曹谷亦稱練習,欽若奏校《藏經》。

    未幾,出為淮南轉運使,奏還卒業,铨整部類,升降品第,多其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