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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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張衍,年八十,以術遊士大夫間。

    其為人有忠信,識道理。

    章子厚、蔡持正官州縣時,許其為宰相。

    蒲傳正、薛師正未顯,皆以執政許之。

    紹聖初,餘官長安,因論範忠宣公命,衍曰:“範丞相命甚似其父文正公,文正艱難中,僅作參知政事耳。

    ”餘曰:“忠宣為相何也?”衍曰:“今朝廷貴人之命皆不及,所以作相。

    ”又曰:“古有命格,今不可用。

    古者貴人少,福人多;今貴人多,福人少。

    ”餘問其說,衍曰:“昔之命出格者作宰執,次作兩制。

    又次官卿監,為監司大郡,享安逸壽考之樂,任子孫厚田宅,雖非兩制,福不在其下。

    故曰福人多,貴人少。

    今之士大夫,自朝官便作兩制,忽罷去,但朝官耳,不能任子孫,貧約如初。

    蓋其命發于刑殺,未久即災至。

    故曰貴人多,福人少也。

    ”餘又以同時為監司者張芸叟、陸孝叔、邵仲恭、吳子平數公命問之,衍曰:“皆帶職正郎、員外郎耳,取進于此,即不可。

    獨仲恭數促。

    ”其後芸叟為侍郎,孝叔待制未幾,皆谪官。

    孝叔帥熙,子平帥秦,尋卒。

    仲恭帥郓,移常州,卒,年五十五。

    三公皆直龍圖,無一不如衍之言者。

    章子厚作相,意氣方盛,因其侄纟宰問衍,衍曰:“以某之吉白,公命也發及八分,早退為上,不然災至矣。

    ”子厚不用其言,亦不怒也。

    後遂有崖州之禍。

    蔡持正以門客假承務郎,奏衍,賞其術。

    衍與總領市吳宮田舜卿善,衍有錢數千缗,舜卿為買田,以官戶名占之。

    後舜卿贓敗,官籍其産,衍之田在焉。

    或勸衍自陳,衍曰:“衍故與田君善,田君占衍之地美意也。

    田君不幸至此,衍論于有司,非義也。

    ”卒不請其田,士大夫多稱之。

    衍病,餘見之,則曰:“數已盡,某日當死。

    凡家事悉處之矣,公其記之。

    ”已而果然。

    河南甯氏,其先錢塘人名承訓者,事吳越王,以才武稱。

    錢氏歸朝,授左侍禁。

    子直,大中祥符元年,姚晖榜登甲科,為明州慈縣令,卒,妻李氏更嫁任恭惠公布。

    直有子,李置于甯氏族人以去。

    族人家破,有故老媪收養之。

    任公守越州,客或問甯氏子無恙,公愕然。

    歸問夫人,夫人泣曰:“初不欲以兒累公,留于甯氏之族。

    族破,今流落矣。

    ”任公闵焉,多以金帛求得之。

    年五歲,公教育之如己子,遂冒任姓,名适。

    公知樞密院,欲官之,夫人泣辭,且謂适曰:“汝甯氏子,家破無所歸,能力學以取名,吾死不恨矣。

    ”适發憤讀書。

    景初登進士第,夫人方為之喜。

    夫人死,任公謂适曰:“前不欲任以官者,成其志也。

    今當再薦,以示無間,其無辭。

    ”适泣謝,遂以公薦轉太常寺太祝,又奏其子以官。

    任公薨,适解官持喪如父服。

    自聞于朝,乞還姓甯氏,囚納任公所奏之官。

    有旨許歸姓,不許納官。

    與任氏兄弟相持而哭,乃别去。

    故任、甯世為婚姻,适更名後通籍,贈其父直為太常博士。

    終尚書職方員外郎、福建路運判。

    若子若孫若曾孫數十人,多知名士,遂為洛陽大家。

     河南劉氏自名環隽者,事齊、魏為中書侍郎。

    子坦,事隋文帝,贈尚書右丞。

    子政會,事唐高祖、太宗,為洪州大都督;既死,太宗手敕曰:“政會昔預義舉,有殊勳,贈戶部尚書,谥襄,配享高祖廟,圖形淩煙閣。

    ”子元意襲爵,封渝國公,事太宗,尚南平公主。

    弟元象主客郎中,元育益州刺史。

    元意之子名奇,長壽中為天官侍郎,論則天,革命下獄死。

    弟循,金吾衛将軍。

    子慎知,幼居父喪,奉其母居伊南,一日,群盜至,衆走,慎知獨不動。

    盜怪問,則曰:“母老且病,不可行,唯有同生死耳。

    ”盜感其言而去,一方賴之以免。

    弟超,河南少尹。

    微,吳郡太守。

    微之子,開元中以功臣之後,賜進士第,為濟州東阿縣令,服後母喪以毀卒。

    子藻,秘書郎。

    弟全成、方平,皆有文。

    方平之子符,寶曆二年擢第,至戶部侍郎,贈司徒。

    八子,崇龜、崇彜、崇聖、崇魯、崇摹、崇、崇環、崇子,皆有官。

    崇子嶽,天福四年登進士第,事後唐明宗為吏部侍郎,贈司徒。

    子溫叟,事本朝太祖皇帝為禦史中丞。

    太祖一日與數谒者登正陽門之西樓,溫叟自台歸過其下,或告溫叟當避,溫叟不顧。

    明日求對,面謝曰:“陛下禦前樓則六軍必有希賞賜者,臣所以不避者,欲陛下非時不禦樓也。

    ”太祖大悅,出内帑三千缗付有司自罰。

    太宗尹開封,知其貧,以五百千錢遺之,溫叟受而不辭,對其使扃記于西廂。

    至明年,太宗複遣其使饷以酒,使者視其扃記如故。

    歸白其事,太宗歎息曰:“吾之錢尚不肯受,況他人者乎?”仍命辇歸,以成其美名。

    憲台故事:月給餐錢一萬,不足以贓罰充之。

    溫叟惡其名,不取。

    太祖因與太宗從容論廷臣之有名節者,太宗以送錢事聞,太祖歎美久之。

    後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