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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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鄉行,經筵陳說,僭橫忘分,遍谒貴臣,曆造台谏,宜放還田裡,以示典刑”,雲雲。

    劉器之論曰:“程頤、歐陽、畢仲遊、楊國寶、孫樸交結執政子弟,措紳之間号五鬼。

    ”又曰:“進言者必曰五鬼之号,出于流俗不根之言,何足為據?臣亦有以折之,方今士大夫無不出入權勢之門,何當盡得鬼名?惟其陰邪潛伏,進不以道,故程頤等五人獨被惡聲。

    孔子曰:‘吾之于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其有所試矣。

    ’蓋人之毀譽,必以事驗之。

    今衆議指目五人,可謂毀矣,然推考其迹,則人言有不誣者,臣請曆陳其說,若程頤則先以罪去”雲雲。

    蘇子瞻奏則曰:“臣素疾程頤之奸,形于言色。

    因頤教誘孔文仲,令以私意論事,為文仲所奏,頤遂得罪”,雲雲。

    又子瞻為禮部尚書,取伊川所修學制,貶駁譏诋略盡。

    如蘇子瞻、劉莘老、孔文仲、劉器之,皆世之君子,其于伊川先生不同如此,至斥黨锢,則同在禍中。

    悲夫! 予為校書郎時,嘗問趙丞相元鎮雲:“張天覺者,首造元部黨之人也。

    靖康初,與範文正、司馬文正同追贈,天下已非之。

    公身任邪正之辯,既未能追改,更谥以文忠,是與蔡公齊、富公弼一等也可乎?”元鎮怅然曰:“蜀勾濤在從班遊談,有司不肖,不能執法耳。

    ”予見其有悔色,亦不複言。

     某公在章獻明肅後垂箔日,密進《唐武氏七廟圖》,後怒抵之地曰:“我不作負祖宗事。

    ”仁皇帝解之曰:“某欲但為忠耳。

    ”後既上賓,仁皇帝每曰:“某心行不佳。

    ”後竟除平章事。

    蓋仁皇帝盛德大度,不念舊惡故也。

    自某公死,某公為作碑志,極其稱贊,天下無複知其事者矣。

    某公受潤筆帛五千端雲。

    王冀公久被真廟異眷。

    晚居政府,某州妖獄發,盡以中外士大夫與妖人往來歌詩聞,有雲“左仆射中書門下平章事王欽若”,真廟面責之,冀公辯數四,終不置,則頓首曰:“臣官工部尚書,安敢擅增至左仆射?此理明甚,而聖意終不解者無他,蓋臣福謝耳。

    ”竟坐策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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