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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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菱看了着雜志封面上炜羽的照片,不得不承認,他是一個很帥的男人,但是……“你有必要那麼迷他嗎?他隻不過是長得比較帥而已。

    ”天天收集炜羽的海報、專輯、雜志,可可不嫌累? “比較帥,天!你有沒有搞錯,他哪裡是比較帥而已,他簡直是娛樂圈的第一帥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藍色眼睛,性感的嘴唇,飄逸的長發,還有那可以為任何女人擋風遮雨的寬闊肩膀,混血兒的他就像是中世紀上流社會的貴族,優稚又神秘……簡直讓女人迷死他了!”馮可可一臉沉醉地說。

    她就是一個深陷于炜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說得那麼誇張嗎?丁思菱再次懶懶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覺得他的長發讓他看起來比較像人妖嗎?” “人妖?!那是灑脫不羁!!!”人妖?多麼可怕的名詞!思菱怎麼會覺得炜羽像人妖?“你的眼睛沒問題吧?” “可可,我隻是近視。

    我看得清炜羽長什麼樣。

    ”丁思菱不客氣地賞了個衛生眼給死黨。

     “誰讓你的度數那麼深,我會懷疑你的眼睛有問題也是情有可原。

    ”七百五十度的近視,夠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隐形眼鏡吧。

    别再戴這副黑眶眼鏡了,感覺土土的。

    ”馮可可建議道。

    思菱的眼睛是屬于水汪汪惹人憐惜型的,可她卻偏偏喜歡用她那副老土眼鏡遮掩起來。

    如果思菱把眼鏡摘掉,再把頭發放下來,一定會很好看。

     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算了吧,這眼鏡從初中就開始陪伴我,已經五年了,我都用習慣了。

    ”戴隐形眼睛還得每天清洗,對着鏡子戴上、摘下,太麻煩了,不符合經濟效益。

     “對了,下星期天有炜羽的演唱會,一起去吧。

    ”馮可可轉了個話題。

    星期天炜羽的演唱會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會?沒興趣,”丁思菱僅考慮了0,01秒就對馮可可的提議做出了回答。

     “别這樣嘛,”馮可可猶不死心地掙紮道,對于自己喜歡的東西總是想要旁人也喜歡,同理可證,對于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請你去看好了。

    ”她牙關一咬,心一橫地說道。

    可憐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炜羽的演唱會的門票有多貴,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當經理,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還算多,她又怎麼可能會有這個閑錢去看炜羽的演唱會。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

    ”她隻想窩在家裡,睡睡覺、看看電視、聽聽音樂,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話,也一定會自己花錢買票。

    ”她的父親在警局當局長,母親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闆,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雖算不上很多,但攢起來卻也足夠去看炜羽的演唱會了。

     “不要,去啦.去啦!”馮可可開始了她的死纏爛打,無論如何也要把死黨拖下水。

     “不去。

    ”她又不像可可那樣迷炜羽.幹嗎去看他的演唱會。

     “去嘛!”死纏爛打的工程持續進行着。

     “不去。

    ”這事沒得商量。

     “如果你還當我是朋友的話,就陪我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會。

    ” “我們是朋友,不過……” “哪,你可是自己承認我們是朋友,答應要去看演唱會的。

    ” “我什麼時候……”答應的? “你承認了我們是朋友,也就同時答應了要去看演唱會。

    ”馮可可強詞奪理地說。

     “我沒……”可可居然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掰瞎話。

    丁恩菱覺得自己吓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馮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結論? 很好.終于讓她拐到死黨和她一起去看炜羽的演唱會了。

     哦!炜羽,我來啦—— ***◎***—— 下午五點鐘.是放學的時間了,疲憊了一天的莘莘學子們終于得以回到溫暖的家。

    丁思菱收拾好書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門口。

     一輛警車光明正大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學的校園門口.引來了不少學生,老師和路人的注意。

    一個長得頗為俊秀,身材颀長的男人倚靠在警車旁,在看見了目标人物的出現後,微笑地出聲打招呼。

     “小妹!” 丁思菱如見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門口的警車,頭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麼開警車來接我?”大她六歲的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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