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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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掠阮大铖、楊維垣家;大铖最富,歌姬甚盛,一時星散。

     太子敕封中城獄神為王,差官捧敕,二人前導。

    至獄中,開讀敕文,稱「崇祯十八年」;兵馬司官素服迎之。

     監生徐瑜、蕭某谒趙之龍,勸早奉太子即位;之龍立叱斬之。

    差官自北京歸、之龍即入西宮,勸太子避位;尚書張有譽、高倬、侍郎陳盟、王心一等皆逃。

     十五日(丙申),清豫王至南京。

     戎政府、都察院各遣官二員遠迎,跪立道旁,高聲報名;将近豫王前,通事高聲喝起。

    文武百官随即出城迎接;時正大雨淋漓,無一人敢稍後者。

     總督京營戎政少保兼太子太保忻城伯趙之龍、署掌都察院事兵部右侍郎李喬迎降,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蔡奕琛降,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錢謙益迎降,太子太保左都禦史李沾迎降,太子太保左都禦史管右都禦史唐世濟迎降,兵部左右侍郎朱之臣、梁雲構迎降,戶部右侍郎何楷迎降,右佥都禦史鄒之麟迎降,翰林院掌院事正詹事陳于鼎迎降,左右谕德兼翰林院編修等官程正揆、李景濂、劉正宗、張居等迎降,給事中錢增、陸朗、丁允元、王之晉等降,禦史張孫振、徐複陽、袁弘勳、王懩等迎降,魏國公徐元爵降,保國公朱國弼降,懷遠侯常延齡降,靈璧侯湯國祚降,安遠侯柳祚昌降,永康侯徐弘爵降,臨淮侯李述祖降,鎮遠侯顧鳴郊降,隆平侯張拱日降,懷甯侯孫維城降。

    甯遠侯鄧文郁降,南和伯方一元降,博平伯鄧祚永降,甯東伯焦夢熊降,晉甯伯劉印吉降,惠安伯張承志降,大興伯鄒存義降,洛陽伯黃中鼎降,襄衛伯常應俊降(内勳戚中湯國祚是黨劉孔昭而讦舊冢宰張慎言者、柳祚昌特出「急用忠幹之臣疏」催用阮大铖者、常延齡破例與一子文蔭入監者、朱國弼以侯複晉封公者),掌宗人府事太子太保驸馬都尉齊贊元等迎降。

     豫王頓兵城外,駐紮天壇中。

     十六日(丁酉),大開洪武門,趙之龍、李喬率百官獻冊,行四拜禮;随跪請豫王進城。

     豫王問太祖、成祖始未,之龍一一具答。

    豫王大喜,加封之龍為興國公,賜金镫銀鞍、八寶滿帽,命軍中設牛酒席地而飲;又問『太子何在』?以王之明對。

    豫王曰:『既避難自宜更易姓氏,若雲姓朱,不早死耶』?時在席坐朱國弼、顧鳴郊、齊贊元曰:『太子原不易名;易之者馬士英也』。

    豫王笑曰:『奸臣也』!晚間奉太子出城至營,豫王降席迎之,坐其右。

    王铎至營投降,豫王以其弟王鑨在營中,優禮之。

    李喬進城,攜大清告示偏挂通衢,民心稍定。

    告示二道。

    大清國攝政叔父王令旨:『曉谕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廣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知道:爾南方諸臣當明朝崇祯皇帝遭難、陵阙焚毀,國破家亡,不遣一兵、不發一矢,不見流賊一面,如鼠藏穴;其罪一也。

    及我兵進剿,流賊西奔,爾南方尚未知京師确信,又無遺诏,擅立福王;其罪二也。

    流賊為爾大仇,不思征讨,而諸将各自擁衆,擾害良民,自生反側,以啟兵端;其罪三也。

    惟此三罪,天下所共憤、王法所不赦。

    予是以恭承天命,爰整六師問罪征讨。

    凡各處文武官員率先以城池地方投順者,論功大小各升一級;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為俘。

    倘福王悔悟前非,自投軍前,當釋其前罪,與明朝諸王一體優待。

    其福主親信諸臣早知改過歸誠,亦論動次大小升用。

    檄到之處,民人毋得驚惶奔竄,農商照常安業,城市秋毫無犯,鄉村安堵如故。

    但所用糧料草束,俱須預備運送軍前。

    兵部作速發牌出令,各處官員軍民人等及早互相傳說,毋得遲延,緻稽軍務。

    特茲曉谕,鹹使聞知』。

    欽命定國大将軍豫王令旨:『谕南京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悉知:餘奉聖旨,統領大兵,勘定禍亂;順者招撫,逆者剿除。

    大兵到處,兵不血刃;官員赍捧敕印來降,不次優擢者有之、照舊供職者有之。

    民間秋毫無犯,産業安堵如故。

    昨大兵至維揚,官員軍民撄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禍福諄諄曉谕。

    遲延數日,官員終于抗命;然後攻城屠戮,妻子為俘。

    是豈餘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

    嗣後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鑒。

    夫人皆天地所生,逆命之徒,欲死則宜自盡,何得贻累生靈!本朝承天之眷,遇戰必勝、攻城必克,諒爾等聞之熟矣。

    雖然耀德不觀兵,仁義招撫,天時人事洞然可鑒。

    今福王僭稱尊号,沉湎酒色、信任佥壬,民生日瘁。

    文臣弄權,隻知作惡納賄;武臣要君,惟思假威跋扈;上下離心,生民塗炭極矣。

    予念至此,感歎不已。

    故奉天伐罪,救民水火。

    合行曉谕」(此二示亦從「江南聞見錄」增入)。

     十七日(戊戌),文武百官朝豫王于行宮。

     豫王受文武百官朝賀于營,遞職名者如猬。

    趙之龍令百姓設香案,每家各貼黃紙,書「大清國皇帝萬歲」。

    豫王命查百官不朝參者,妻子為俘;差假者,堂官報名注冊。

    每日點名,百官俱四鼓往、午後歸。

     光祿寺卿葛征奇、給事中黃端伯、戶部員外郎劉光弼、吳佳胤、中書舍人龔廷祥死之。

     征奇等俱自盡。

    端伯大書其門曰:「大明忠臣黃端伯之寓」。

    豫王召之,長揖不拜,與之言則罵;遂命殺之。

    臨刑,監斬官尚未至,适報恩寺僧一輪趨過,端伯呼一輪代書絕句雲:『對面絕思量,獨露金剛王;若問安身處,刀兵是道場』。

    書畢,遇害。

    廷祥自投武定橋下死。

     發明 食君之祿,不避其難;人臣之義也。

    書「死之」者,嘉其得授命之正也。

    張捷、揚維垣皆死難者。

    胡獨削而不書,則嘗考之「春秋」矣;齊崔杼弒其君,光賈舉、州綽等十人皆死之,「春秋」削而不書。

    胡康侯氏曰:『所謂死節者,以義事君,責難陳善,有所從逆而不苟者是也。

    今此十人者皆逢君之惡、從于昏亂,雖殺身不償責,安得以死節許之哉』?今捷與維垣之死,别自有因。

    即使果死,維垣已失身逆賢,不足置齒。

    若張捷者身為冢宰,統百官、均四海是其職也;當時政由馬氏、權歸内奄,不聞有所匡救。

    甚者表章附鄭諸臣,目中已無先帝;擅加成國王号,膽大□□□□:是其逢君之惡也。

    屈膝辱國之徒,鹹行登用;賣官鬻爵之弊,置若罔聞:是其從于昏亂也。

    律以「春秋」之法,正所謂雖殺身不償責,安得以死節許之哉!削而不書,深得「春秋」之意也。

     附錄 工部尚書何應瑞自缢不死,豫主命縛之;某官代為之請,仍準調理。

     十八日(己亥),禮部尚書錢謙益引清官二員、從五百騎入洪武門,索匙不得;乃引進東長安門,盤九庫現銀九萬兩,即着謙益駐皇城守之。

    文武官暨坊保進牲醴、米面、熟食、茶果于營,絡繹塞路。

    趙之龍喚戲十五班進營,開宴逐出點演;正酣暢間,報各鎮兵至,之龍跪禀豫王。

    豫王殊不為意,又點演四、五出。

    方撤席,發兵迎敵,即刻就行。

    有頃,擒劉良佐,叩首請以擒弘光贖罪,王許之,随發三百人同行。

     二十四日(巳己),劉良佐以帝至南京,靖南侯黃得功死之。

     良佐奉豫王令來追帝,且召得功。

    得功怒,不甲而出,隔河罵之;揮鞭自誓曰:『我黃将軍豈肯屈膝他人者哉』!有縱箭中其額者,黃抗立不屈。

    良佐即殺放箭者,持其首以勞之;黃終不應,請明日決一死戰。

    次日,結束将戰,麾下群進曰:『大事已去,徙取戮耳』!黃審視将卒皆無鬥志,乃擲刀于地,撫膺大恸;随卸甲冑,服冠帶北向再拜,自刎。

    良佐即入其營,挾帝還南京。

     發明 于良佐則削其官、書「以帝至」,以着其戕君之賊;于得功則書其爵、書「死之」,以着其得授命之正:而馬士英之黨奸誤國、劉孔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