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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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待時;月光杖責釋放:依拟。

    末幾,三月晦日,大悲伏誅。

    按是時阮大铖輩日夜為羅織之謀,大悲事起,正中其機。

    招内所供議保潞王及或為目前之報答、或為日後之居功,又雲倘妖僧所聞不虛,關乎國運及不共戴天等語,其包藏禍心豈可窺測哉!況爾時大铖、沾、維垣、弘勳等朋比密謀,捏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七十二菩薩之名,遍粘街衢,以聳動朝端;招内所指被擒之日即有匿名文帖與相照應,蓋指此也。

    幸會審日絕無攀招,其謀始沮。

    十八羅漢,則指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吳甡、鄭三俊、張慎言、徐石麒、黃道周、解學龍、呂大器、練國事、路振飛、袁繼鹹、易應昌、徐汧、金光辰、郭維經、侯峒曾等,五十三參則指許譽卿、詹兆恒、姚思孝、華允誠、葉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維典、陳子龍、熊汝霖、遊有倫、成勇、黃澍等,七十二菩薩則指王志道、劉同升、趙士春、姜采、金聲、沈正宗、張采、熊開元、張有譽、馬嘉植、沈宸荃、喬可聘、郭貞一、劉宗周、吳佳允、黃端伯、祁彪佳、張國維、何綱、錢旃、王孫蕃等:凡海内人望,搜羅無遺。

    又文震亨時官中書,張孫振已具疏特糾,直欲以震亨為汪文言矣。

    翻寫竟,請正馬士英;士英谪官時與震亨曾以詩文往來,遂力止之,震亨即休緻歸裡。

    士英意亦不欲為已甚,乃止;就大悲定谳焉。

     附錄 史可法疏:『陳潛夫報:「清豫王自孟縣渡河,約五、六千騎;步卒尚在懷慶,欲往潼關:皆李際遇接引」。

    據此,則李際遇之附清有确然可見者矣。

    況攻邳之師未返,清豈一刻忘江南哉!請命高傑提兵二萬,與張缙彥直抵關洛、據虎牢;劉良佐駐防邳、宿。

    禦史張荩往調黔兵五千,乞催令早到』。

    又奏:「清已入洛陽,河南撫按俱避于颍、壽二州』。

    時當镫夕,上躬自張镫;太監韓贊周曰:『天下事正難措手,卧薪嘗膽猶恐不勝,乃躬此瑣屑事乎』?上曰:『天下事有老馬在,汝不必多言』。

     恤贈李逢申為太仆寺少卿。

     按逢申拷掠追銀,賊用一繩系逢申與長洲申繼芳。

    逢申日:『向者夢君祖文定公謂予:「汝見我,大事定矣」!故改名逢申。

    誰知驗于今日也』!未幾,同死。

     發明 京師失守,其抗節授命者自當優以全恤、其負國辱身者自當加以重刑、其已屈膝投誠而不免拷掠死者當以從賊論,俱無容贅矣。

    乃有忠逆未判而逃避于拷掠者,宜何以處之?曰:忠逆未判,則褒忠之典、僞命之誅兩無可施,宜另為一局。

    今逢申巳拷掠追銀矣,且位不過部郎,而特崇以仆少何耶?書恤而不書原官,明不當恤也。

    然果有懷忠而混人者奈何?必也肆口罵賊、心事昭然如顔常山、段司農之俦,始可援殉節之典旌之爾。

     起補楊兆升為給事,袁弘勳、馮志京、張茂梧為禦史。

     升鐘鬥為太常寺少卿、葉廷秀為光祿寺少卿,各添注。

     邢部尚書解學龍奏請從賊六案以登極停刑。

     發明 重獄必三奏者,慎失入也;恩典必停刑者,需大慶也。

    今從賊之人,何疑可矜、何恩可推?而援登極例以請乎!利令智昏,一至于此,學龍之末路悖矣!凡此,皆直言其事而惡自見者也。

     附錄 史可法疏:『北使既還,和議已無成矣。

    向以全力禦賊而不足,今複分以禦清兵矣。

    唐、宋門戶之禍與國終始,以意氣相激,化成恩仇。

    有識之士方以為危身之場,而無識之人轉以為快意之計。

    孰有甚于狀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仇而修睚毗之報,真不知類矣!此臣所望于廟堂也。

    先帝之待諸鎮何等厚恩、皇上之封諸鎮何等隆遇,諸鎮之不能救難,何等罪過!釋此不問而日尋幹戈,其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戰,戰非諸将之事而誰事也?阃外視廟堂、廟堂視皇上,尤望深思痛憤,無然洩沓!古人有言:「緻治本乎人情」;今之人情,亦大可見矣』! 予原任禦史加銜太仆寺少卿陸獻明蔭一子入監。

     馬士英請追錄其巡按貴州之功也。

     援剿總兵許定國誘興平伯高傑殺之,以其衆叛降于清;張缙彥走免。

     四鎮之開藩也,許定國上疏言:『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皆起行伍,列土是矣。

    高傑乃賊也,何故亦蒙列土之榮』?随有人露之于傑。

    而定國正隸标下,國佯投誠于傑,謂『此疏系人捏名巧施捏陷,令主将殺國耳。

    國死,不知情也』。

    因齧臂為誓,傑意始解。

    高傑北征至歸德,贻定國千金、币百匹。

    定國請宴,傑辭之,強之再四;傑從五百鐵騎自衛。

    定國置酒甚豐,鐵騎皆沉醉,不能持兵刃。

    定國預于屋外環置以刍,四鼓先入殺傑,攜其首以去;縱火盡焚諸鐵騎,而率衆降于清。

    總督張缙彥、監軍李升走免。

    一說高傑初與李自成同夥作賊,号翻山鹞,自成妻邢氏嬖之,屬傑護内營;因私邢氏竊之而逃,遂以所部降于洪承疇。

    自成恨傑,必欲殺之,傑亦陰為備禦;積功至偏裨。

    孫傳庭督師,表傑為中軍副總兵。

    未幾,孫中伏而潰,傑以宿隙避走山西,歸于巡撫蔡懋德。

    自成渡河追傑,傑擁兵北掠山東,遂至徐、邳;馬士英招之,置徐州。

    屬南部擁戴福王,士英挾傑等以兵臨江,脅制朝臣;傑遂據揚州。

    俄封為興平伯,連攻揚州;史可法詣其營谕之,因上書命傑屯瓜洲。

    方傑作賊時,曾劫許定國,殺其一家;惟定國走免。

    後定國同為列将,秘而不言,陽與傑交好,願以睢州讓之;傑不疑。

    至是,設宴宴傑,伏甲于室;夜半伏甲起,殺傑剖心,以祭其先人。

     發明 宋郦瓊為呂祉所構,勢不容不殺祉,殺祉勢不容不降元;然終難逃叛逆之罪。

    今定國與傑同拜爵于朝,縱有私怨,非有騎虎之勢也;顧假托宴會戕害主帥,叛逆之惡,較之于瓊殆有甚焉!故書官、書「誘」、書「叛」以着其罪。

    缙彥昔遇逆闖則降、今遇叛将則逃,可賤甚矣!削其官以貶之。

     命吏部右侍郎蔡奕琛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工科給事中李清為祖欽定「逆案」閑住李思誠辨冤。

     思誠由翰林例轉福建副使,與呂純如比而媚稅監高寀者;逆賢用事,仍複原官,曆升禮部尚書。

    頌美疏内,有「純忠體國,大業匡時」等語。

    河南右布政邱志元辇三千金饋崔呈秀,謀升京卿,為邏卒所緝;思誠寓與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