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孝明皇帝紀下卷第十
關燈
小
中
大
大昆彌,宣喻威德,皆遣使獻馬,求入侍天子。
恭字伯宗,況之孫,性慷慨多大略,好将帥之事。
十八年(乙亥、七五) 春二月,诏固等罷兵還京師。
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将二萬騎,率焉耆、龜茲來。
車師王安得死。
焉耆、龜茲殺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遂攻金蒲城。
耿恭令軍士皆持滿勿得發,告匈奴曰:“漢家神箭,所中創中皆沸。
”于是乃發弩,皆應弦而倒,虜中矢者,創中沸〔一〕,大驚曰:“漢神,可畏!”遂皆遁去。
〔一〕 恭以毒藥傅矢,故創中沸。
恭以疏勒傍有水,去王忠所據近,引兵居之。
匈奴〔複〕(後)來攻恭〔一〕,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斬首數十級〔二〕。
匈奴乃相與議曰:“前疏勒王守此城,攻不能下,絕其澗水即降。
”因絕澗水。
吏士無飲,窮困,至柞馬糞汁飲之。
恭于(是)城中穿井十五丈〔三〕,不得水,吏士失色。
恭歎曰:“昔蘇武困于北海,猶能奮節,況恭擁兵近道而不蒙佑哉?聞貳師将軍拔佩刀以刺山,而飛泉湧出,今漢神明,豈有當窮者乎?”乃整衣服,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水,身自率士挽籠。
有頃,飛泉湧出,大得水,吏士驚喜,皆稱萬歲。
于是将水以示虜,虜兵大驚而去。
〔一〕 據範書改。
〔二〕 範書作“募先登士數千人。
按耿恭傳上文已言“屯各置數百人”,則恭部不滿千人。
恭又曾遣司馬将兵三百人救車師,道皆戰殁,則恭所餘兵更少,豈能募先登數千?募敢死者出擊,乃欲挫匈奴銳氣,故兵不在多而在精,範書必誤“十”為“千”矣。
〔三〕 “是”系衍文,删之。
丁亥,令天下亡命者贖罪各有差。
夏四月,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東宮,遺诏不起寝廟,藏主于世祖廟更衣台〔一〕。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八〔二〕。
〔一〕 範書作“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
〔二〕 範書作“年十九”。
按禦覽卷九一引東觀記曰:“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為太子,年四歲。
”則至永平十八年,正當十九歲。
袁紀誤。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
冬十月乙未,大赦天下〔一〕。
賜男子爵,人二級;其為人父後者及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級;鳏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以衛尉趙喜為太傅,司空牟融為太尉,錄尚書事。
〔一〕 範書作“丁未”日事。
按是月丙午朔,不當有乙未,袁紀誤。
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一〕。
〔一〕 楊樹達曰:“論衡恢國篇雲:‘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老不亂。
’”又範書作十一月事,甚是。
疑袁紀脫。
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
其先齊諸田,徙充園陵,宗族多,故以次第為氏。
倫好黃老,以孝行稱。
王莽末,天下兵起,宗族及闾裡聞勇而有義,争往附之。
倫相率厲,堅壘壁,銅馬、赤眉數十輩皆不能下。
時米石萬錢,人相食,倫獨收養孤子、外孫,分糧共食,死生相守,鄉裡以此賢之。
太守鮮于褒見而異之,署倫為吏。
後褒坐事征,把倫臂曰:“恨相知晚!”會蓋延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倫數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
頃之,鮮于褒左遷為高唐令,倫去吏,荷檐往候褒,褒引倫升堂,屬其妻子。
複歸縣為啬夫。
倫以久宦不達,乃将家屬客河東,變易姓字,自稱王伯春〔二〕,常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每所止客舍,辄為埽除而去,道上号曰道士。
久之,鮮于褒為谒者,從車駕至長安。
時閻興為京兆尹,褒言倫于興,興聘求倫,倫複出為郡吏。
倫每讀诏書〔三〕,常歎曰:“此真聖主也,當何由得一見也?”等輩笑之曰:“說将尚不下,安能動萬乘邪?”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 〔一〕 範書蓋延傳曰:“拜為左馮翊,将軍如故。
”李賢注引續漢書曰:“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
”惠棟曰:“袁宏紀:延為京兆尹,事多犯法。
華峤書亦雲:延代鮮于褒為馮翊,多非法。
續書所載,非實錄也。
宏以為京兆尹亦訛。
” 〔二〕 東觀記、範書作“王伯齊”。
〔三〕 惠棟曰:“劉知幾雲:古者诏命,皆人主所為。
至近古則不然,凡有诏敕,皆責成群下。
王應麟雲:漢诏令,人主自親其文,猶近于書之典诰也。
” 舉孝廉,除郎中,補淮陽王醫工長。
随王朝京師,官屬得會見世祖,因問政事,倫具言治道所宜,世祖大悅。
明日,複召,至日夕,世祖謂倫曰:“聞卿為吏榜婦公,不過從兄飯,甯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臣遭饑馑,米一石萬錢,不敢妄過人飯。
”世祖曰:“為市掾,人有遺卿母一個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探口中餅出,信有之乎?”〔一〕倫曰:“實無此,衆人以臣愚蔽,故為生此語。
” 〔一〕 範書第五倫傳注引華峤書,“個”作“笥”,又“奪母”下亦有“笥”字。
有诏拜倫為扶夷長,至〔宛〕(苑)〔一〕,遷會稽太守。
為政清淨不煩,化行于民,性節儉,雖為二千石,常衣布襦,自斬馬草,妻子自炊。
會稽俗信淫祀,皆以牛羊請禱,是以财盡于鬼神,産盡于祭祀,或家貧不能以時禱祀,至諱言牛,不敢食其肉,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其畏懼如此〔二〕。
倫乃禁絕之,掾吏皆請谏不可,倫曰:“夫建功立事在于為政,為政當信經義,經言‘淫祀無福’〔三〕,‘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四〕。
今鬼神而祭之,有知,不妄飲食于民間;使其無知,又何能禍人。
”遂移書屬縣,曉喻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違者案論之,有屠牛,辄行罰。
民初恐怖,頗搖動不安。
倫敕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遂以安業。
永平中,坐事征,百姓老小阗府門,皆攀車啼呼,朝發至日中,才行五裡。
倫乃止亭舍,密乘船去,吏民上書守阙千餘人。
是時上方案梁松事,多為訟冤者,上患之。
有诏公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書,皆勿受。
倫免歸田裡,躬耕以自給。
〔一〕 鈕永建曰“苑”當作“官”。
陳璞曰當作“縣”。
按範書本傳,倫未至官,于中道追拜會稽太守,則鈕、陳二說均誤。
又按兩漢志,皆無苑縣。
自京師至零陵郡之扶夷,必經宛,則“苑”系“宛”之誤。
〔二〕 範書本傳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将莫敢禁”。
與袁紀稍異。
〔三〕 禮記曲禮下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 〔四〕 見論語為政,乃孔子之語。
起家守宕渠令,遷蜀郡太守。
蜀地肥饒,民多富實,掾吏官屬皆鮮車肥馬。
倫欲革化之,乃舉貧而有志者,多至公卿、郡守名為知人〔一〕。
上新即位,倫以遠郡入為三司,舉清能也〔二〕。
〔一〕 類聚卷九十三引袁紀曰:“第五倫為司空,有人與倫千裡馬者,倫雖不取,每三公有所選舉,倫心不忘也,然亦終不用。
”亦見禦覽卷二〇八。
今本不載,恐脫,今補注于此。
〔二〕 沈欽韓曰:“華陽國志:漢中趙瑤,自扶風太守徙蜀郡,司空張溫謂之曰:‘昔第五伯魚自蜀郡為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矣。
’蓋漢世以為美談。
” 初,耿恭被圍,明帝怒甚,将遣兵救之,師未出而帝崩。
匈奴聞中國有喪,遂複圍之。
糧盡,乃煮弩筋食之,恭與士卒同,厲以恩義,皆無二心。
匈奴遣使謂恭曰:“空于城中餓死,為何不早降?降者封為白屋侯〔一〕,妻以子女。
”恭手劍殺其使,相拒數月,吏士消盡。
〔一〕 範書耿恭傳作“白屋王”。
惠棟曰:“張華博物志: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穢貊,三曰密吉,四曰單于,五曰白屋。
潘勖魏公九錫文曰‘單于白屋,請吏率職’。
李善雲:‘白屋,今靺鞨也。
’” 戊己校尉關寵上書求救,事下公卿,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救,司徒鮑昱以為:“使人于死亡之地,有急,如棄之,外示弱戎夷,内傷死難之臣。
此際若不救之,後或邊上有警,陛下如何使人也?又,戊己校尉才十數人〔一〕,匈奴圍之,數十日不下,是其弱效。
兵家先名後實,可令敦煌、酒泉太守各将精騎,多其幡幟,倍道兼行,以赴其急,匈奴疲困之兵必走。
”〔遣〕征西将軍耿秉屯酒泉〔二〕,發敦煌、酒泉兵擊車師。
〔一〕 範書耿恭傳作“二部兵人裁各數十”,疑袁紀有誤。
〔二〕 據範書補。
甲辰晦〔一〕,日有食之,天子避正殿,不聽事。
诏曰:“朕以眇年,奉承宗祖,不能聿修洪業,以緻災眚,思惟厥咎,在予一人。
又群司百僚,其勉修所職,各言其上封事,靡有所諱。
” 〔一〕 亦十一月事。
是歲兖、豫、徐州民被水旱災害,令勿收田租,以見谷廪賜貧民焉。
恭字伯宗,況之孫,性慷慨多大略,好将帥之事。
十八年(乙亥、七五) 春二月,诏固等罷兵還京師。
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将二萬騎,率焉耆、龜茲來。
車師王安得死。
焉耆、龜茲殺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遂攻金蒲城。
耿恭令軍士皆持滿勿得發,告匈奴曰:“漢家神箭,所中創中皆沸。
”于是乃發弩,皆應弦而倒,虜中矢者,創中沸〔一〕,大驚曰:“漢神,可畏!”遂皆遁去。
〔一〕 恭以毒藥傅矢,故創中沸。
恭以疏勒傍有水,去王忠所據近,引兵居之。
匈奴〔複〕(後)來攻恭〔一〕,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斬首數十級〔二〕。
匈奴乃相與議曰:“前疏勒王守此城,攻不能下,絕其澗水即降。
”因絕澗水。
吏士無飲,窮困,至柞馬糞汁飲之。
恭于(是)城中穿井十五丈〔三〕,不得水,吏士失色。
恭歎曰:“昔蘇武困于北海,猶能奮節,況恭擁兵近道而不蒙佑哉?聞貳師将軍拔佩刀以刺山,而飛泉湧出,今漢神明,豈有當窮者乎?”乃整衣服,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水,身自率士挽籠。
有頃,飛泉湧出,大得水,吏士驚喜,皆稱萬歲。
于是将水以示虜,虜兵大驚而去。
〔一〕 據範書改。
〔二〕 範書作“募先登士數千人。
按耿恭傳上文已言“屯各置數百人”,則恭部不滿千人。
恭又曾遣司馬将兵三百人救車師,道皆戰殁,則恭所餘兵更少,豈能募先登數千?募敢死者出擊,乃欲挫匈奴銳氣,故兵不在多而在精,範書必誤“十”為“千”矣。
〔三〕 “是”系衍文,删之。
丁亥,令天下亡命者贖罪各有差。
夏四月,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鳏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東宮,遺诏不起寝廟,藏主于世祖廟更衣台〔一〕。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八〔二〕。
〔一〕 範書作“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
〔二〕 範書作“年十九”。
按禦覽卷九一引東觀記曰:“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為太子,年四歲。
”則至永平十八年,正當十九歲。
袁紀誤。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
冬十月乙未,大赦天下〔一〕。
賜男子爵,人二級;其為人父後者及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級;鳏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以衛尉趙喜為太傅,司空牟融為太尉,錄尚書事。
〔一〕 範書作“丁未”日事。
按是月丙午朔,不當有乙未,袁紀誤。
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一〕。
〔一〕 楊樹達曰:“論衡恢國篇雲:‘第五司空股肱國維,轉谷振贍,民不乏餓,天下慕德,雖老不亂。
’”又範書作十一月事,甚是。
疑袁紀脫。
倫字伯魚,京兆長陵人。
其先齊諸田,徙充園陵,宗族多,故以次第為氏。
倫好黃老,以孝行稱。
王莽末,天下兵起,宗族及闾裡聞勇而有義,争往附之。
倫相率厲,堅壘壁,銅馬、赤眉數十輩皆不能下。
時米石萬錢,人相食,倫獨收養孤子、外孫,分糧共食,死生相守,鄉裡以此賢之。
太守鮮于褒見而異之,署倫為吏。
後褒坐事征,把倫臂曰:“恨相知晚!”會蓋延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倫數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
頃之,鮮于褒左遷為高唐令,倫去吏,荷檐往候褒,褒引倫升堂,屬其妻子。
複歸縣為啬夫。
倫以久宦不達,乃将家屬客河東,變易姓字,自稱王伯春〔二〕,常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每所止客舍,辄為埽除而去,道上号曰道士。
久之,鮮于褒為谒者,從車駕至長安。
時閻興為京兆尹,褒言倫于興,興聘求倫,倫複出為郡吏。
倫每讀诏書〔三〕,常歎曰:“此真聖主也,當何由得一見也?”等輩笑之曰:“說将尚不下,安能動萬乘邪?”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 〔一〕 範書蓋延傳曰:“拜為左馮翊,将軍如故。
”李賢注引續漢書曰:“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
”惠棟曰:“袁宏紀:延為京兆尹,事多犯法。
華峤書亦雲:延代鮮于褒為馮翊,多非法。
續書所載,非實錄也。
宏以為京兆尹亦訛。
” 〔二〕 東觀記、範書作“王伯齊”。
〔三〕 惠棟曰:“劉知幾雲:古者诏命,皆人主所為。
至近古則不然,凡有诏敕,皆責成群下。
王應麟雲:漢诏令,人主自親其文,猶近于書之典诰也。
” 舉孝廉,除郎中,補淮陽王醫工長。
随王朝京師,官屬得會見世祖,因問政事,倫具言治道所宜,世祖大悅。
明日,複召,至日夕,世祖謂倫曰:“聞卿為吏榜婦公,不過從兄飯,甯有之邪?”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臣遭饑馑,米一石萬錢,不敢妄過人飯。
”世祖曰:“為市掾,人有遺卿母一個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探口中餅出,信有之乎?”〔一〕倫曰:“實無此,衆人以臣愚蔽,故為生此語。
” 〔一〕 範書第五倫傳注引華峤書,“個”作“笥”,又“奪母”下亦有“笥”字。
有诏拜倫為扶夷長,至〔宛〕(苑)〔一〕,遷會稽太守。
為政清淨不煩,化行于民,性節儉,雖為二千石,常衣布襦,自斬馬草,妻子自炊。
會稽俗信淫祀,皆以牛羊請禱,是以财盡于鬼神,産盡于祭祀,或家貧不能以時禱祀,至諱言牛,不敢食其肉,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其畏懼如此〔二〕。
倫乃禁絕之,掾吏皆請谏不可,倫曰:“夫建功立事在于為政,為政當信經義,經言‘淫祀無福’〔三〕,‘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四〕。
今鬼神而祭之,有知,不妄飲食于民間;使其無知,又何能禍人。
”遂移書屬縣,曉喻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違者案論之,有屠牛,辄行罰。
民初恐怖,頗搖動不安。
倫敕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遂以安業。
永平中,坐事征,百姓老小阗府門,皆攀車啼呼,朝發至日中,才行五裡。
倫乃止亭舍,密乘船去,吏民上書守阙千餘人。
是時上方案梁松事,多為訟冤者,上患之。
有诏公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書,皆勿受。
倫免歸田裡,躬耕以自給。
〔一〕 鈕永建曰“苑”當作“官”。
陳璞曰當作“縣”。
按範書本傳,倫未至官,于中道追拜會稽太守,則鈕、陳二說均誤。
又按兩漢志,皆無苑縣。
自京師至零陵郡之扶夷,必經宛,則“苑”系“宛”之誤。
〔二〕 範書本傳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将莫敢禁”。
與袁紀稍異。
〔三〕 禮記曲禮下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 〔四〕 見論語為政,乃孔子之語。
起家守宕渠令,遷蜀郡太守。
蜀地肥饒,民多富實,掾吏官屬皆鮮車肥馬。
倫欲革化之,乃舉貧而有志者,多至公卿、郡守名為知人〔一〕。
上新即位,倫以遠郡入為三司,舉清能也〔二〕。
〔一〕 類聚卷九十三引袁紀曰:“第五倫為司空,有人與倫千裡馬者,倫雖不取,每三公有所選舉,倫心不忘也,然亦終不用。
”亦見禦覽卷二〇八。
今本不載,恐脫,今補注于此。
〔二〕 沈欽韓曰:“華陽國志:漢中趙瑤,自扶風太守徙蜀郡,司空張溫謂之曰:‘昔第五伯魚自蜀郡為司空,今掃吾第以待足下矣。
’蓋漢世以為美談。
” 初,耿恭被圍,明帝怒甚,将遣兵救之,師未出而帝崩。
匈奴聞中國有喪,遂複圍之。
糧盡,乃煮弩筋食之,恭與士卒同,厲以恩義,皆無二心。
匈奴遣使謂恭曰:“空于城中餓死,為何不早降?降者封為白屋侯〔一〕,妻以子女。
”恭手劍殺其使,相拒數月,吏士消盡。
〔一〕 範書耿恭傳作“白屋王”。
惠棟曰:“張華博物志:北方五狄:一曰匈奴,二曰穢貊,三曰密吉,四曰單于,五曰白屋。
潘勖魏公九錫文曰‘單于白屋,請吏率職’。
李善雲:‘白屋,今靺鞨也。
’” 戊己校尉關寵上書求救,事下公卿,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救,司徒鮑昱以為:“使人于死亡之地,有急,如棄之,外示弱戎夷,内傷死難之臣。
此際若不救之,後或邊上有警,陛下如何使人也?又,戊己校尉才十數人〔一〕,匈奴圍之,數十日不下,是其弱效。
兵家先名後實,可令敦煌、酒泉太守各将精騎,多其幡幟,倍道兼行,以赴其急,匈奴疲困之兵必走。
”〔遣〕征西将軍耿秉屯酒泉〔二〕,發敦煌、酒泉兵擊車師。
〔一〕 範書耿恭傳作“二部兵人裁各數十”,疑袁紀有誤。
〔二〕 據範書補。
甲辰晦〔一〕,日有食之,天子避正殿,不聽事。
诏曰:“朕以眇年,奉承宗祖,不能聿修洪業,以緻災眚,思惟厥咎,在予一人。
又群司百僚,其勉修所職,各言其上封事,靡有所諱。
” 〔一〕 亦十一月事。
是歲兖、豫、徐州民被水旱災害,令勿收田租,以見谷廪賜貧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