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十日記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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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予亦惶迫無主,兩人遂出,并缢于梁;忽項下兩繩一時俱絕,并跌于地。

    未及起,而兵又盈門,直趨堂上,未暇過兩廊。

    予與婦急趨門外,逃奔一草房,中悉村間婦女,留婦而卻予,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積連屋,予登其颠,俯首伏匿,複以亂草覆其上,自以為無患矣。

    須臾卒至,一躍而上,以長矛搠其下,予從草間出乞命,複獻以金;卒搜草中,又得數人,皆有所獻而免。

    卒既去,數人複入草間,予窺其中,置大方桌數張,外圍皆草,其中廓然而虛,可容二三十人。

    予強竄入,自謂得計,不意敗垣從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為他卒窺見,乃自穴外以長矛直刺;當其前者無不被大創,而予後股亦傷。

    於是近穴者從隙中膝行出,盡為卒縛,後者倒行排草而出。

      予複至婦所,婦與衆婦皆伏卧積薪,以血膏體,綴發以煤,飾面形如鬼魅,鑒别以聲。

    予乞衆婦,得入草底,衆婦擁卧其上,予閉息不敢動,幾悶絕,婦以一竹筒授予,口銜其末,出其端于上,氣方達,得不死。

    戶外有卒一,時手殺二人,其事甚怪,筆不能載。

    草上諸婦無不股栗,忽哀聲大舉,卒已入室,複大步出,不旋顧。

    天亦漸暝,諸婦起,予始出草中,汗如雨。

    至夕,複同婦至洪宅,洪老洪妪皆在,伯兄亦來,雲是日被劫去負擔,賞以千錢,仍付令旗放還;途中亂屍山疊,血流成渠,口難盡述。

    複聞有王姓将爺居本坊昭陽李宅,以錢數萬日給難民,其黨殺人,往往勸阻,多所全活。

    是夜悲咽之馀,昏昏睡去。

    次日,則念九矣。

     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紛紛傳洗城之說,城中殘黎冒死缒城者大半,舊有官溝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晝伏,以此反罹其鋒。

    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結伴夜入官溝盤诘,搜其金銀,人莫敢誰何。

    予等念既不能越險以逃,而伯兄又為予不忍獨去;延至平旦,其念遂止;原蔽處知不可留,而予婦以孕故屢屢獲全,遂獨以予匿池畔深草中,婦與彭兒裹卧其上,有數卒至,為劫出者再,皆少獻賂而去。

    繼一狠卒來,鼠頭鷹眼,其狀甚惡,欲劫予婦;婦偃蹇以前語告之,不聽,逼使立起,婦旋轉地上,死不肯起,卒舉刀背亂打,血濺衣裳,表裡漬透。

    先是婦戒予曰:“倘遇不幸,吾必死,不可以夫婦故乞哀,并累子;我死則必死子目,俾子亦心死。

    ”至是予遠躲草中,若為不與者,亦謂婦将死,而卒仍不舍,屢擢婦發周數匝于臂,怒叱橫曳而去。

    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地,環曲以出大街,行數武必擊數下。

    突遇衆騎至,中一人與卒滿語一二,遂舍予婦去。

    始得匍匐而返,大哭一番,身無完膚矣!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墳前後多草房,燃則立刻成燼;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網者,為火一逼,無不奔竄四出,出則遇害,百無免一。

    其閉戶自焚者由數口至數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積骨多少矣!大約此際無處可避,亦不能避,避則或一犯之,無金死,有金亦死;惟出露道旁,或與屍骸雜處,生死反未可知。

    予因與婦子并往卧冢後,泥首塗足,殆無人形。

    時火勢愈熾,墓木皆焚,光如電灼,聲如山摧,悲風怒号,令人生噤,赤日慘淡,為之無光,目前如見無數夜叉鬼母驅殺千百地獄人而馳逐之。

    驚悸之馀,時作昏眩,蓋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間矣。

     驟聞足聲騰猛,慘呼震心,回顧牆畔,則予伯兄複被獲,遙見兄與卒相持,兄力大,撇而得脫,卒走逐出田巷,半晌不至;予心方搖搖,乃忽走一人來前,赤體散發。

    視之,則伯兄也;而追伯兄之卒,即前之劫吾婦而中途舍去者也。

    伯兄因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予僅存一錠,出以獻卒,而卒怒未已,舉刀擊兄,兄輾轉地上,沙血相漬,注激百步。

    彭兒拉卒衣涕泣求免,[時年五歲]卒以兒衣拭刀血再擊而兄将死矣。

    旋拉予發索金,刀背亂擊不止,予訴金盡,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

    ”卒牽予發至洪宅。

    予婦衣飾置兩甕中,倒置階下,盡發以供其取,凡金珠之類莫不取,而衣服擇好者取焉。

    既畢,視兒項下有銀鎖,将刀割去,去時顧予曰:“吾不殺爾,自有人殺爾也。

    ”知洗城之說已确,料必死矣。

    置兒于宅,同婦急出省兄,前後項皆砍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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