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五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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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猖狂者,李遵勗、楊億之為世教蟊賊,亦不可勝誅也。
趙抃\、張九成皆清節之士也,而以身導其狂流,于是而終不可遏,豈周主除邪不盡之過乎? 〖二二〗 周主立二稅征限,夏稅以六月,秋稅以八月,兩稅既行,無有便于此矣。
急于此,則民病,易知也;緩于此,則民亦病,未易知也。
夫惟富人之求而無不給也,則急之與緩勿擇也。
貧民者歲之所獲,僅此而已矣,急之則稱貸而倍償,固也;獲之有量,而須用者無方,乘其方有之日,使以其應輸者輸官,則所馀為私家之養者,或足或乏,皆可經度以節一歲之用。
六月而蠶織成矣,十月而禾黍登矣,而上無期以限之,愚民忘他日之催科,婦子豔絲粟之有羨,遊食之工賈,鄉鄰之醵會,相與麋其赢餘,室已如縣而征求始迫,于是移來歲未審之豐歉,倍息以貸而求免于桁楊。
上且曰:吾已緩之,而猶不我應,民之頑也乃不知緩之正所以迫之也哉! 情不可不諒也,時不可不知也,役車其休之後,予以從容謀生之計,而暇豫以圖,方春于耜之勞,民不能自度,上為度之。
而當其緩也不容急,當其急也不容緩,憂民之憂者,不可不察也。
以六月征者,期成于八月;以十月征者,期盡于一冬。
力可供,則必之以速完;貧不可支,則蠲除于限末。
嚴豪民玩上之罰,開貧寡自全之路,一歲畢一歲之征,民習而安焉。
王者複起,不能易也。
〖二三〗 文信公奉使不屈,從容就死,推忠貞者,莫之能踰也。
求其先信國而興者,顔魯公而外,孫晟其無媿焉。
信國以儒臣起義,事中國之共主,敗而不撓,亡而不屈。
而晟捐其故國,自北徂南,投身危邦,事割據之主,則出身次第不若信公之大正。
江南非四海兆人之元後,而為之效死,蓋亦褊矣,而未可以此短晟也。
晟雖非江南之人士,然其南奔也,石、劉二氏以沙陀部落而僭大号,且進契丹以入踐中原,君劣臣離,上下蕩然無紀,雖雲故上,固志節之士所不忍一日居也。
江南承天下無君之乏,保境息民,頗知文教,士不幸生于其世,無可緻身之地,則擇地而蹈,能用我者,為盡臣節,委誠以舍命,初非叛故主、附新君、僅酬國士之知者,此亦奚足以此病晟哉! 乃若晟之奉表于周,請奉正朔,與信公之祈請于蒙古也,其事略同;而折中于義,則晟愈焉。
江南之與周齒也,小役大,弱役強,役焉而可保其宗社,則宗社重矣。
宋之于蒙古,人禽之大辨也,屈志以祈請,雖幸而存,為犬豕之附庸,生不如其死,存不如其亡,而宗社抑輕矣。
然則信公之為趙氏宗社謀也則忠,而為自謀其所以效忠者則失也。
海上扁舟,猶存中華之一線,等死耳,擇死所而死之,固不如張、陸之徑行以自遂矣。
晟之屈己以請命,志士之所弗堪,固勞臣之所必效。
幸得當而延李氏一日之宗祊,屈不足以為辱;但不以其私屈焉,而志已光昭矣。
此晟之死,視信公為尤正焉。
若其堅貞之操,從容之度,前有魯公,後有信公,鴈行而翔于天步,均也,又何多讓與! 〖二四〗 寶俨論相之說,非也。
天子之職,擇相而已矣。
百為之得失,百尹之貞邪,莫不以擇相為之本。
為天下之元後父母,僅此二三密勿之大臣,為宗社生民效其敬慎,不知自擇,而委之前在此位者,以舉所知而任之,不知天之與以天下、而天下戴之以為大君,何為者邪?既雲令宰相舉所知矣,是信其有知人之明、靖國之忠也;又責以保任,而舉非其人,責其舉者,是何其辱朝廷而羞當世之士邪?保任之法,用之于庶官,且徒滋比阿覆蔽之奸;況舉天下以授之調變,而但恃緣坐舉主之峻法乎?又況人不易知,不保其往,乃以追責耆舊歸田之故老,借使王安石蒙壞法之譴,文潞公且被褫奪,秦桧正誤國之刑,胡文定與坐戮屍乎? 俨又雲:“姑試以本官權知政事,察其職業之堪否而後實授,”則尤謬甚。
以此法試始進之士,使宰一邑、司一職者,子産猶曰“美錦不以學制”。
與天子坐而論道、為天下臣民所倚賴之一二人,乃使循職業以課能否而用舍之,知有恥者,亦不願立于其廷;況其以道事君,進退在己,而不以天子之喜怒為進退者哉?此法行,則惟兢兢患失之鄙夫,忍隐以守章程、充于廉陛而已。
夫人臣出身事主而至于相,非一日之遽得之也;人君登進草萊之士而至于相,非一日驟予之也。
或自牧守,或自卿貳,或自詞臣,業已為群情所歆厭,而數蒙人主之顧問。
兵農禮樂,皆足以見其才;出處取與,皆足以征其守;議論設施,皆足以測其量;薦拔論劾,皆足以試其交。
而待諸已入綸扉、将宣麻敕之日,始以職業考其優劣而進退之乎?甚矣!俨之罔于君人之道也。
苛細以亵天職,猜疑以解士心,長君之偷,勸臣之黨,而能尊主庇民,未之有也。
漠然不相信之人,一人譽之,即引而置之百僚之上,與謀宗社生民之大,使其歆實授而飾迹以求榮,天下其得有心膂之臣乎? 蓋自唐昭宗處傾危之世,廉恥道喪,桢幹已虧,而昭宗躁競,獎浮薄之風,故張濬、朱樸之流,卒然拔起以屍政府,而所謂宰相者賤矣。
俨習于陋俗之氾濫,固将曰:此朝廷執筆以守典章之掾史耳,姑試之而以程限黜陟之,奚不可哉?洵如其言,天下惡得而定邪! 〖二五〗 周主南伐江南,勞師三載,躬親三駕,履行陣,冒矢石,數十戰以極兵力,必得江北而後止。
江北既獻,無難席卷以渡江,而修好休兵,饋鹽還俘,置之若忘。
嗚呼!此其所以明于定紛亂之天下而得用兵之略也。
蓋周主之志,不在江南而在契丹也。
當時中原之所急者,莫有大于契丹也。
石敬瑭割地以使為主于塞内,南向而俯臨中夏,有建瓴之勢焉。
叛臣降将,道以竊中國之政令,而民且奉之為主。
德光死,兀欲、述律交相戕賊,至是而其勢亦衰矣,是可乘之機也。
然其控弦馳馬犷悍之力,猶未易折箠以驅之出塞。
且自朱溫以來,所号為中國主者,僅橫互一線于雍、豫、兖、青之中,地狹力微,不足以逞志。
而立國之形,犬牙互入,未能截然有其四封,以保其内而應乎外。
則不收淮南、江北之地,中國不成其中國。
守不固,兵不彊,食不裕,強起而問無雲之故壤,石重貴之覆軌,念之而寒心矣。
然而契丹不北走,十六州不南歸,天下終不可得而甯。
而欲勤外略,必靖内讧。
乃孟氏之在蜀,劉氏之在粵,淫虐已甚,下之也易,而要不足以厚吾力、張吾威也。
唯江南之立國也固矣,楊、徐、李閱三姓,而保境息民之謀不改。
李璟雖庸,人心尚固,求以勝之也較難。
唯其難也,是以勝其兵而足以取威,得其衆而足以效用,有其土而足以阜财,受其降而足以息亂。
且使兵習于戰,以屢勝而張其勢;将試于敵,以功罪而擇其才。
割地畫江,無南顧之憂,粵人且遙為效順。
于是踰年而自将以伐契丹,其志乃大白于天下。
而中國之威,因以大振。
其有疾而竟不克者天也,其略則實足以天下而紹漢、唐者也。
王樸先蜀、粵而後幽、燕之策非也,屢試而驕以疲矣。
威方張而未竭,周主亟之,天假之年,中原其底定乎! 〖二六〗 古樂之亡,自暴秦始。
其後大亂相尋,王莽、赤眉、五胡、安、史、黃巢之亂,遺器焚毀,不可複見者多矣。
至于柴氏之世、僅有存者,又皆漢以後之各以意仿佛效為者;于是周主榮銳意修複,以屬之王樸。
樸之說非必合于古也,而指歸之要,庶幾得之矣。
至宋而胡安定、範蜀公、司馬溫公之聚訟又興,蔡西山掇拾而著之篇,持之确,析之精。
雖然,未見其見諸行事者可以用之也。
孔子曰:“大樂必簡。
”律呂之制,所以括兩閑繁有之聲而歸之于簡也。
樸之言曰:“十二律旋相為宮,以生七調,為一均;凡十二均、八十四調而大備。
”樸之所謂八十四調者,其歸十二調而已。
計其鴻細、長短、高下、清濁之數,從長九寸徑三分之律,就中而損之,旋相生以相益,而已極乎繁密。
九九之數,盡于八十一,過此則目不能察,手不能循,耳不能審,心不能知,虛立至密至赜之差等,亦将焉用之也?蔡氏黃鐘之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推而施之大鐘大鎛,且有不能以度量權衡分析之者,而小者勿論矣。
盡其數于九九八十一而止,升降損益,其精極矣。
取其能合之調為十二均足矣。
故王樸律準從九寸而下,次第施柱,以備十二律,未為疏也。
然自唐以降,能用此者猶鮮。
過此以推之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密,夫誰能用之哉?大樂必簡,繁則必亂,況乎其徒繁而無實邪 夫兩閑之聲,而欲極其至赜之變,則抑豈但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已乎?今以人聲驗之,舉一時四海之人,其唇、舌、齶、喉、齒、鼻,舉相似也;引氣發聲,其用均也;乃其人之衆,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者,不知凡幾也。
雖甚肖者,隔垣而可别,乍相逼以相聆,似矣,而父母妻子則辨之也無有同者。
是知天下之聲,無涯無算,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該之,謂之至密,而固不能盡其萬一,則其為法也,抑隘甚矣。
天地之生,聲也、色也、臭也、味也、質也、性也、才也,若有定也,實至無定也;若有涯也,實至無涯也。
唯夫人之所為,以範圍天地之化而用之者,則雖至聖至神、研幾精義之極至,而皆如其量。
聖者之作,明者之述,就其量之大端,約而略之,使相葉以成用,則大中、至和、厚生、利用、正德之道全矣。
其有殘缺不修,紛雜相閑,以成乎亂者,皆即此至簡之法不能盡合耳。
故古之作樂者,以人聲之無涯也,則以八音節之,而使合于有限之音。
抑以八音之無準也,則以十二律節之,而合于有限之律。
樸之衍為七調,合為十二均,數可循,度可測,響可别,目得而見之,耳得而審之,心得而知之,物可使從心以制,音可使大概而分,其不細也,乃以不淫人之心志也;過此以往,奚所用哉,嗚呼!王樸極其思慮,裁以大綱,樂可自是而興矣。
至靖康之變,法器複亡,淫聲胡樂,爚亂天下之耳,且不知古樂之為何等也。
有制作之聖、建中和之極者出焉,将奚所取正哉?如樸之說,固可采也。
九寸之黃鐘,以累黍得其度數,有一定之則矣。
而上下損益,盡之十二變而止。
而用黃鐘以成衆樂也,不限于九寸,因而高之,因而下之,皆可葉乎黃鐘之律。
則九其九而黃鐘之繁變皆在焉,則十一律、七調、十二均之繁變皆在焉。
巧足以制其器,明足以察其微,聰足以清其紀,心足以窮其理,約舉之而義自弘,古樂亦豈終不可複哉?若苛細煩密之說,有名有數,而不能有實,祗以熒人之心志,而使不敢言樂,京房以下之所以為樂之贅疣也。
折中以成必簡之元聲,尚以俟之來哲。
趙抃\、張九成皆清節之士也,而以身導其狂流,于是而終不可遏,豈周主除邪不盡之過乎? 〖二二〗 周主立二稅征限,夏稅以六月,秋稅以八月,兩稅既行,無有便于此矣。
急于此,則民病,易知也;緩于此,則民亦病,未易知也。
夫惟富人之求而無不給也,則急之與緩勿擇也。
貧民者歲之所獲,僅此而已矣,急之則稱貸而倍償,固也;獲之有量,而須用者無方,乘其方有之日,使以其應輸者輸官,則所馀為私家之養者,或足或乏,皆可經度以節一歲之用。
六月而蠶織成矣,十月而禾黍登矣,而上無期以限之,愚民忘他日之催科,婦子豔絲粟之有羨,遊食之工賈,鄉鄰之醵會,相與麋其赢餘,室已如縣而征求始迫,于是移來歲未審之豐歉,倍息以貸而求免于桁楊。
上且曰:吾已緩之,而猶不我應,民之頑也乃不知緩之正所以迫之也哉! 情不可不諒也,時不可不知也,役車其休之後,予以從容謀生之計,而暇豫以圖,方春于耜之勞,民不能自度,上為度之。
而當其緩也不容急,當其急也不容緩,憂民之憂者,不可不察也。
以六月征者,期成于八月;以十月征者,期盡于一冬。
力可供,則必之以速完;貧不可支,則蠲除于限末。
嚴豪民玩上之罰,開貧寡自全之路,一歲畢一歲之征,民習而安焉。
王者複起,不能易也。
〖二三〗 文信公奉使不屈,從容就死,推忠貞者,莫之能踰也。
求其先信國而興者,顔魯公而外,孫晟其無媿焉。
信國以儒臣起義,事中國之共主,敗而不撓,亡而不屈。
而晟捐其故國,自北徂南,投身危邦,事割據之主,則出身次第不若信公之大正。
江南非四海兆人之元後,而為之效死,蓋亦褊矣,而未可以此短晟也。
晟雖非江南之人士,然其南奔也,石、劉二氏以沙陀部落而僭大号,且進契丹以入踐中原,君劣臣離,上下蕩然無紀,雖雲故上,固志節之士所不忍一日居也。
江南承天下無君之乏,保境息民,頗知文教,士不幸生于其世,無可緻身之地,則擇地而蹈,能用我者,為盡臣節,委誠以舍命,初非叛故主、附新君、僅酬國士之知者,此亦奚足以此病晟哉! 乃若晟之奉表于周,請奉正朔,與信公之祈請于蒙古也,其事略同;而折中于義,則晟愈焉。
江南之與周齒也,小役大,弱役強,役焉而可保其宗社,則宗社重矣。
宋之于蒙古,人禽之大辨也,屈志以祈請,雖幸而存,為犬豕之附庸,生不如其死,存不如其亡,而宗社抑輕矣。
然則信公之為趙氏宗社謀也則忠,而為自謀其所以效忠者則失也。
海上扁舟,猶存中華之一線,等死耳,擇死所而死之,固不如張、陸之徑行以自遂矣。
晟之屈己以請命,志士之所弗堪,固勞臣之所必效。
幸得當而延李氏一日之宗祊,屈不足以為辱;但不以其私屈焉,而志已光昭矣。
此晟之死,視信公為尤正焉。
若其堅貞之操,從容之度,前有魯公,後有信公,鴈行而翔于天步,均也,又何多讓與! 〖二四〗 寶俨論相之說,非也。
天子之職,擇相而已矣。
百為之得失,百尹之貞邪,莫不以擇相為之本。
為天下之元後父母,僅此二三密勿之大臣,為宗社生民效其敬慎,不知自擇,而委之前在此位者,以舉所知而任之,不知天之與以天下、而天下戴之以為大君,何為者邪?既雲令宰相舉所知矣,是信其有知人之明、靖國之忠也;又責以保任,而舉非其人,責其舉者,是何其辱朝廷而羞當世之士邪?保任之法,用之于庶官,且徒滋比阿覆蔽之奸;況舉天下以授之調變,而但恃緣坐舉主之峻法乎?又況人不易知,不保其往,乃以追責耆舊歸田之故老,借使王安石蒙壞法之譴,文潞公且被褫奪,秦桧正誤國之刑,胡文定與坐戮屍乎? 俨又雲:“姑試以本官權知政事,察其職業之堪否而後實授,”則尤謬甚。
以此法試始進之士,使宰一邑、司一職者,子産猶曰“美錦不以學制”。
與天子坐而論道、為天下臣民所倚賴之一二人,乃使循職業以課能否而用舍之,知有恥者,亦不願立于其廷;況其以道事君,進退在己,而不以天子之喜怒為進退者哉?此法行,則惟兢兢患失之鄙夫,忍隐以守章程、充于廉陛而已。
夫人臣出身事主而至于相,非一日之遽得之也;人君登進草萊之士而至于相,非一日驟予之也。
或自牧守,或自卿貳,或自詞臣,業已為群情所歆厭,而數蒙人主之顧問。
兵農禮樂,皆足以見其才;出處取與,皆足以征其守;議論設施,皆足以測其量;薦拔論劾,皆足以試其交。
而待諸已入綸扉、将宣麻敕之日,始以職業考其優劣而進退之乎?甚矣!俨之罔于君人之道也。
苛細以亵天職,猜疑以解士心,長君之偷,勸臣之黨,而能尊主庇民,未之有也。
漠然不相信之人,一人譽之,即引而置之百僚之上,與謀宗社生民之大,使其歆實授而飾迹以求榮,天下其得有心膂之臣乎? 蓋自唐昭宗處傾危之世,廉恥道喪,桢幹已虧,而昭宗躁競,獎浮薄之風,故張濬、朱樸之流,卒然拔起以屍政府,而所謂宰相者賤矣。
俨習于陋俗之氾濫,固将曰:此朝廷執筆以守典章之掾史耳,姑試之而以程限黜陟之,奚不可哉?洵如其言,天下惡得而定邪! 〖二五〗 周主南伐江南,勞師三載,躬親三駕,履行陣,冒矢石,數十戰以極兵力,必得江北而後止。
江北既獻,無難席卷以渡江,而修好休兵,饋鹽還俘,置之若忘。
嗚呼!此其所以明于定紛亂之天下而得用兵之略也。
蓋周主之志,不在江南而在契丹也。
當時中原之所急者,莫有大于契丹也。
石敬瑭割地以使為主于塞内,南向而俯臨中夏,有建瓴之勢焉。
叛臣降将,道以竊中國之政令,而民且奉之為主。
德光死,兀欲、述律交相戕賊,至是而其勢亦衰矣,是可乘之機也。
然其控弦馳馬犷悍之力,猶未易折箠以驅之出塞。
且自朱溫以來,所号為中國主者,僅橫互一線于雍、豫、兖、青之中,地狹力微,不足以逞志。
而立國之形,犬牙互入,未能截然有其四封,以保其内而應乎外。
則不收淮南、江北之地,中國不成其中國。
守不固,兵不彊,食不裕,強起而問無雲之故壤,石重貴之覆軌,念之而寒心矣。
然而契丹不北走,十六州不南歸,天下終不可得而甯。
而欲勤外略,必靖内讧。
乃孟氏之在蜀,劉氏之在粵,淫虐已甚,下之也易,而要不足以厚吾力、張吾威也。
唯江南之立國也固矣,楊、徐、李閱三姓,而保境息民之謀不改。
李璟雖庸,人心尚固,求以勝之也較難。
唯其難也,是以勝其兵而足以取威,得其衆而足以效用,有其土而足以阜财,受其降而足以息亂。
且使兵習于戰,以屢勝而張其勢;将試于敵,以功罪而擇其才。
割地畫江,無南顧之憂,粵人且遙為效順。
于是踰年而自将以伐契丹,其志乃大白于天下。
而中國之威,因以大振。
其有疾而竟不克者天也,其略則實足以天下而紹漢、唐者也。
王樸先蜀、粵而後幽、燕之策非也,屢試而驕以疲矣。
威方張而未竭,周主亟之,天假之年,中原其底定乎! 〖二六〗 古樂之亡,自暴秦始。
其後大亂相尋,王莽、赤眉、五胡、安、史、黃巢之亂,遺器焚毀,不可複見者多矣。
至于柴氏之世、僅有存者,又皆漢以後之各以意仿佛效為者;于是周主榮銳意修複,以屬之王樸。
樸之說非必合于古也,而指歸之要,庶幾得之矣。
至宋而胡安定、範蜀公、司馬溫公之聚訟又興,蔡西山掇拾而著之篇,持之确,析之精。
雖然,未見其見諸行事者可以用之也。
孔子曰:“大樂必簡。
”律呂之制,所以括兩閑繁有之聲而歸之于簡也。
樸之言曰:“十二律旋相為宮,以生七調,為一均;凡十二均、八十四調而大備。
”樸之所謂八十四調者,其歸十二調而已。
計其鴻細、長短、高下、清濁之數,從長九寸徑三分之律,就中而損之,旋相生以相益,而已極乎繁密。
九九之數,盡于八十一,過此則目不能察,手不能循,耳不能審,心不能知,虛立至密至赜之差等,亦将焉用之也?蔡氏黃鐘之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推而施之大鐘大鎛,且有不能以度量權衡分析之者,而小者勿論矣。
盡其數于九九八十一而止,升降損益,其精極矣。
取其能合之調為十二均足矣。
故王樸律準從九寸而下,次第施柱,以備十二律,未為疏也。
然自唐以降,能用此者猶鮮。
過此以推之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密,夫誰能用之哉?大樂必簡,繁則必亂,況乎其徒繁而無實邪 夫兩閑之聲,而欲極其至赜之變,則抑豈但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已乎?今以人聲驗之,舉一時四海之人,其唇、舌、齶、喉、齒、鼻,舉相似也;引氣發聲,其用均也;乃其人之衆,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者,不知凡幾也。
雖甚肖者,隔垣而可别,乍相逼以相聆,似矣,而父母妻子則辨之也無有同者。
是知天下之聲,無涯無算,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該之,謂之至密,而固不能盡其萬一,則其為法也,抑隘甚矣。
天地之生,聲也、色也、臭也、味也、質也、性也、才也,若有定也,實至無定也;若有涯也,實至無涯也。
唯夫人之所為,以範圍天地之化而用之者,則雖至聖至神、研幾精義之極至,而皆如其量。
聖者之作,明者之述,就其量之大端,約而略之,使相葉以成用,則大中、至和、厚生、利用、正德之道全矣。
其有殘缺不修,紛雜相閑,以成乎亂者,皆即此至簡之法不能盡合耳。
故古之作樂者,以人聲之無涯也,則以八音節之,而使合于有限之音。
抑以八音之無準也,則以十二律節之,而合于有限之律。
樸之衍為七調,合為十二均,數可循,度可測,響可别,目得而見之,耳得而審之,心得而知之,物可使從心以制,音可使大概而分,其不細也,乃以不淫人之心志也;過此以往,奚所用哉,嗚呼!王樸極其思慮,裁以大綱,樂可自是而興矣。
至靖康之變,法器複亡,淫聲胡樂,爚亂天下之耳,且不知古樂之為何等也。
有制作之聖、建中和之極者出焉,将奚所取正哉?如樸之說,固可采也。
九寸之黃鐘,以累黍得其度數,有一定之則矣。
而上下損益,盡之十二變而止。
而用黃鐘以成衆樂也,不限于九寸,因而高之,因而下之,皆可葉乎黃鐘之律。
則九其九而黃鐘之繁變皆在焉,則十一律、七調、十二均之繁變皆在焉。
巧足以制其器,明足以察其微,聰足以清其紀,心足以窮其理,約舉之而義自弘,古樂亦豈終不可複哉?若苛細煩密之說,有名有數,而不能有實,祗以熒人之心志,而使不敢言樂,京房以下之所以為樂之贅疣也。
折中以成必簡之元聲,尚以俟之來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