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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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至,與語,衮衮可聽,發于忠義,至慷慨流涕,故餘力薦之。
上笑曰:“澤在磁,凡下令,一切聽于崔府君。
”餘奏曰:“古人亦有用權術,假于神以行其令者,如田單是也。
澤之所為,恐類于此。
京師根本之地,新經擾攘,人心未安,非得人以鎮撫之,不獨外寇為患,亦有内變可虞。
使澤當職,必有可觀。
”上許之,乃除延康殿學士、知開封府,兼留守。
澤至京師,果能彈壓撫循,軍民畏愛,修治城池、樓橹,不勞而辦,屢出師以挫賊鋒,雖嫉之者深,竟不能易其任也。
知北京徐處仁死,餘薦杜充代之,而以劉錫代充守滄州。
又頗易置諸路帥臣、監司,及京東西守臣,然常患帥材之難得也。
一日,上批出,遷汪伯彥知樞密院事,而除張悫同知。
悫,是時方自河北都轉運使除戶部尚書,初至行在。
餘因對,奏上曰:“悫以财利強幹稱,以為戶部尚書,乃其任也。
今才供職,遽除執政,不惟太峻,未副人望,兼戶部财計賴悫措置,乞少緩之,候悫措置财計稍就緒日除擢,未為晚。
陛下用宰相,臣不得而與至執政,臣當聞,敢以為請。
”上乃止,令遷伯彥,而以潛善遷門下侍郎兼中書。
後二十餘日,竟除悫,蓋潛善主之也。
餘因對,複奏曰:“臣前欲少緩張悫除命,非沮之,正欲藉其力措置戶部事。
今陛下已擢用悫,乞且以戶部事委之。
”乃命悫兼總領戶部财用。
上又令以許景衡為中丞,王賓除谏議大夫。
時景衡以給事中召,未至。
餘奏曰:“陛下以景衡為中丞,誠得其入,然故事,中丞無自外除者。
王賓遷,則台中無長官,乞候景衡至行在日降處分。
”上許之。
是時,除侍從卿監郎官館職,以補班列之阙。
及召赴行在者,多未至,而行在官出自圍城中者,多求東南差遣,以自便。
上命餘草诏以戒谕之,其後許翰至,餘薦之于上,謂翰外柔内剛,學行純美,謀議明決,宜在左右,參與大政。
上亦喜其論事,乃以為尚書右丞,然翰之來晚,不能有相助也。
初,汴河上流為盜所決者數處,決口有至百步者,閉塞久不合,幹涸月餘,綱運不通,兩京乏糧,米價騰踴。
朝廷責降都水使者陳求道榮嶷皆為散官,依舊領監事。
又命提舉京城所陳良弼同其措置。
凡二十餘日,而水複舊,綱運沓來,乃令三分留一于行在,每綱到,即間撥入。
京師糧始足,米價始平。
又擇使臣八員為沿汴巡簡,每兩員将兵五百人,自洛口管認地分,至西水門,分布防察,乃免濫決之患。
又于兩京城外,及沿汴至泗,增置巡簡,商賈始通,人情始漸複舊。
命進奏院邸吏分兩番赴行在,增給食錢,朝廷差除,镂闆傳報外路,增置馬遞鋪,添給錢糧,命令始通州郡。
命綱運入京者,還載諸部公案、圖籍赴行在,官府始有稽考,蓋行在草創,凡百皆逐一施行措置,悉類此也。
上笑曰:“澤在磁,凡下令,一切聽于崔府君。
”餘奏曰:“古人亦有用權術,假于神以行其令者,如田單是也。
澤之所為,恐類于此。
京師根本之地,新經擾攘,人心未安,非得人以鎮撫之,不獨外寇為患,亦有内變可虞。
使澤當職,必有可觀。
”上許之,乃除延康殿學士、知開封府,兼留守。
澤至京師,果能彈壓撫循,軍民畏愛,修治城池、樓橹,不勞而辦,屢出師以挫賊鋒,雖嫉之者深,竟不能易其任也。
知北京徐處仁死,餘薦杜充代之,而以劉錫代充守滄州。
又頗易置諸路帥臣、監司,及京東西守臣,然常患帥材之難得也。
一日,上批出,遷汪伯彥知樞密院事,而除張悫同知。
悫,是時方自河北都轉運使除戶部尚書,初至行在。
餘因對,奏上曰:“悫以财利強幹稱,以為戶部尚書,乃其任也。
今才供職,遽除執政,不惟太峻,未副人望,兼戶部财計賴悫措置,乞少緩之,候悫措置财計稍就緒日除擢,未為晚。
陛下用宰相,臣不得而與至執政,臣當聞,敢以為請。
”上乃止,令遷伯彥,而以潛善遷門下侍郎兼中書。
後二十餘日,竟除悫,蓋潛善主之也。
餘因對,複奏曰:“臣前欲少緩張悫除命,非沮之,正欲藉其力措置戶部事。
今陛下已擢用悫,乞且以戶部事委之。
”乃命悫兼總領戶部财用。
上又令以許景衡為中丞,王賓除谏議大夫。
時景衡以給事中召,未至。
餘奏曰:“陛下以景衡為中丞,誠得其入,然故事,中丞無自外除者。
王賓遷,則台中無長官,乞候景衡至行在日降處分。
”上許之。
是時,除侍從卿監郎官館職,以補班列之阙。
及召赴行在者,多未至,而行在官出自圍城中者,多求東南差遣,以自便。
上命餘草诏以戒谕之,其後許翰至,餘薦之于上,謂翰外柔内剛,學行純美,謀議明決,宜在左右,參與大政。
上亦喜其論事,乃以為尚書右丞,然翰之來晚,不能有相助也。
初,汴河上流為盜所決者數處,決口有至百步者,閉塞久不合,幹涸月餘,綱運不通,兩京乏糧,米價騰踴。
朝廷責降都水使者陳求道榮嶷皆為散官,依舊領監事。
又命提舉京城所陳良弼同其措置。
凡二十餘日,而水複舊,綱運沓來,乃令三分留一于行在,每綱到,即間撥入。
京師糧始足,米價始平。
又擇使臣八員為沿汴巡簡,每兩員将兵五百人,自洛口管認地分,至西水門,分布防察,乃免濫決之患。
又于兩京城外,及沿汴至泗,增置巡簡,商賈始通,人情始漸複舊。
命進奏院邸吏分兩番赴行在,增給食錢,朝廷差除,镂闆傳報外路,增置馬遞鋪,添給錢糧,命令始通州郡。
命綱運入京者,還載諸部公案、圖籍赴行在,官府始有稽考,蓋行在草創,凡百皆逐一施行措置,悉類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