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總督李衛奏折 謊供引起的草木皆兵、虛驚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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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乘等,訊出同夥甚多,皆系馬流和尚,結黨為匪,各處雲遊挂單,遇孤村靜室,庵廟人少者,即用強行劫,或以蒙汗藥投入飲食之中迷人,取其衣資,更有損害性命者。

    臣随揀造弁員,為發給路費,押帶匪僧作眼,分頭認緝,先後又獲同黨靜參等二十餘犯。

    所供江浙兩省竊劫,曆年為害,蹤迹莫定。

    按址行查,皆屬不虛。

    而鄉僻僧尼弱門,止于失物未緻傷命者,從前竟不赴官呈報,今現在逐案究明,定拟具題。

    此外,多黨仍再上緊偵拿,斷不使其漏網贻患。

    又,本年五月三十日,據臣差往江南巡緝私鹽盜匪弁員禀稱,祟明縣花沙海稍等處民人,忽率衆鳴鑼到新開河市鎮強勒各鋪戶,關閉店面,喧鬧地方等情。

    随據蘇松鎮兵官施廷專呈,同前。

    由臣一面嚴批查拿首犯,解散餘黨,一面密加察訪。

    因祟明佃戶向夏冬二季交納業主田租之外,尚有轎錢、折飯、家人雜費等項。

    經知縣祖秉震于上年具詳禁革,立碑文内分晰未明,刁民藉以為題,欲将夏季麥租不還。

    先寫匿名謗紙粘貼。

    指稱取租富戶施大受與新任鎮臣施廷專聯宗,倚勢收等語,聚衆多人逼迫店戶罷市,甚至毆辱巡檢。

     雖有營縣拿有朱鎖等四、五人到案,尚有寫匿名帖之夏君欽等棍脫逃未獲。

    該縣欲為掩飾,詳文含糊,未将實情叙明,臣查崇明地居海外,各沙孤懸錯雜,民情向稱刁悍,今欲借端圖賴額内一季正租,辄敢粘貼匿名,聚衆妄行,惡風斷不可長。

    現在批行江蘇按察司,蘇松太道嚴查确情,會同營員勒獲為首鼓衆要犯。

    咨會江省督撫二臣聽其究審定拟,分别嚴處示儆外,事關海疆要地,棍徒聚衆,合并附摺奏明,伏乞聖鑒。

    謹奏。

    雍正八年六月初六日。

     朱批:是施廷專已有旨着汝調補矣。

    朕意李燦似宜此任,若浙省鎮臣調用有難行處,隻管暫委員署理崇明。

    據實折奏以聞。

     【譯文】 還有,錢塘縣知縣李惺,緝拿到一起雲遊串鄉的匪僧裕安、上乘等人,審問出他們的同夥很多,都是些馬流和尚,勾結為匪,各處雲遊走動,遇到孤寂小村庵廟人少的地方,就用暴力進行搶劫,有的用蒙汗藥投入飲食裡把人迷倒,偷取别人的衣服、錢财,更有殺人害命的。

    臣随即挑選武職吏員,發給路費,押帶匪僧作眼線,分頭指認緝拿,先後又捕獲同黨靜參等二十餘名案犯,所供在江浙兩省盜竊搶劫,多年為害,蹤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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