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巡撫金奏折三條 一、雍正收用密親王妃嫔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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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解部。

    再來字宣傳上谕,令将從前押解各犯之人員查出,确加詢問,令将所聞各犯悖逆之語,據實說出。

    臣伏繹谕旨,惟務在察出各犯實情,今各犯語言,除達色正在密查外,其餘各犯俱已分别訪實。

    從前原經押解人員,似可無庸詢問。

    理合奏明。

    所有前後奏到谕旨查訪得充發煙瘴人犯,容臣陸續起解。

    緣由合并先行奏聞。

    謹奏。

    雍正七年八月初一日。

    朱批:覽。

     【譯文】 廣西巡撫臣金謹奏,為奏報給皇上知道的事。

    臣于本年六月十八日上午辰時,收到怡親王和内閣大學士聯名寄來的“雍正五年五六月以前,發往廣西煙瘴地區充軍的欽犯秘密名單”。

    讓臣訪察這些犯人在到過的地方散布了什麼悖逆煽動的話。

    對于寄來名單中來不及開列的,一并讓臣留心仔細調查。

    臣根據寄來名單,所開列的曾路過衡陽的欽犯共計五個案子,犯人馬守柱、蔡登科、耿桑格、耿六格、吳守義、霍成、達哈琏和他的兒子成德,共計八名。

    除蔡登科、耿桑格二名犯人已經病故,并已禀明備案外,現存在發配所的犯人實有六名。

     這時,正好有永康州知州高潢在省裡,臣見此人頭腦清楚明白,辦事精細,便密令他去對以上犯人的言行進行調查。

    今根據他查明後的密報,隻有原任茶葉庫大使達哈琏很是安靜守法,他的兒子成德年齡才六歲。

    并且根據直接管理該犯人的上思州知州崔傑的報告,也和高潢的報告相同;另外太監吳守義,也沒有聽到他有什麼言論。

    确實查得太監霍成、馬守柱二名,或者說一些悖逆的話,或者說一些怨望的話,都一一禀報上來了。

    又根據河池州知州陳舜明禀報,查明耿六格(康熙時三藩之一的耿精忠之孫)一犯,确實有悖逆的言論。

    所寄來秘密名單中沒有來得及開列的,根據高潢調查,雍正四年十二月間,批準流放來的太監一名劉應試,雍正五年十月間批準流放來的太監一名米兒,或者有悖逆言論,或者有怨望語言。

    臣現在正在把各犯姓名和他們的言論繕寫清單,并一面發出火急檄文,命令各地方官把這些犯人迅速押送到省裡來,以便請皇上下旨處理。

     今于閏七月二十八日,又接得怡親王、大學士等聯名,于七月二十六日和閏七月初二日兩次來公文,傳達皇上谕旨,讓臣把雍正五年流放到廣西的犯人達色、蔡登科、馬守柱、耿桑格、耿六格、吳守義、霍成共七名,選派妥當人員押解到京師。

    臣檢查來文中所開的犯人名單,除已病故的蔡登科、耿桑格二名,現在共實有五名;其中達色一名,據該地方主管官員禀報稱,該犯也有悖逆言論,但還沒有得到他确實都說過些什麼,正在進一步密查。

    吳守義一名,沒有聽說他有什麼言論。

    其餘犯人耿六格、霍成、馬守柱三名,都已經查出了确實情況。

    臣接到發來的公文後,便立即又發火急檄文,命令各地方官把各犯人迅速押送到省,一旦送到,臣即按谕旨,把來文中所開現存犯人五名,并沒有開列的劉應試、米兒二名,陸續選派押送人員起解。

    不讓他們一處行走,不讓各犯互相見面,并注意細察各犯人在路上的動靜、言行,務必完全妥善解送到北京查收。

     再者,寄來公文傳達皇上谕旨,命令把以前押送這些犯人到流放地的人員查出來,準确加以詢問,讓他們把聽到以上各犯人的悖逆言論據實講出來。

    臣認真體會皇上谕旨的意思,是要求務必查出各犯實情。

    現今各犯人除達色正在密查外,其餘各犯人的言論都已經訪查确實,因此對以前押解過犯人的辦事人員,似乎可以不必再加詢問了。

    這意見理應奏明皇上。

    所有前後奉到皇上谕旨,查訪到流放到煙瘴地方的所有犯人,臣當陸續押送出發,處理經過理應先行奏報皇上知道。

    謹奏。

    雍正七年八月初一日。

    雍正朱筆批示:覽。

    三、廣西官犯已經出發押送京城 編者按:這篇奏章中,金奏報了押送各犯赴京日期,并講了些誘犯人口供的實況,受到雍正在批語中嘉獎,同時對金原是允屬下也點了一下,這是恩威并用的手段。

     【原文】 廣西巡撫臣金謹奏 為奏聞事。

    竊本年閏七月二十八日,接到怡親王、大學士等寄字,宣傳上谕,令臣将雍正五年充發廣西人犯達色、蔡登科、馬守柱、耿桑格、六格、吳守義、霍成共七名,遴選的當人員,押解赴京。

    臣當查明所開人犯,除蔡登科、耿桑格二名已經病故,又查出單内未及開出之劉應試、米兒二名,合共七名。

    業将訪出各犯實情于八月初一日繕折具奏,并開列清單,恭呈禦覽。

    臣以監臨鄉試入闱,預将咨牌給發按察司衙門,随後各屬押解劉應試、霍成、馬守柱、米兒、達色、六格等六名先後到省。

    經該司于八月初八、初九、初十、十一、十四、二十二等日,陸續委員押解去後,其達色一名前來,得其确定逆語。

    茲據天河縣知縣吳正一具禀,現已備細察出。

    再六格一名,前據河池州知州陳舜明訪聞,已将逆語繕奏。

    今又據該州禀稱,密喚六格至署,予以酒食,設詞探誘。

    而該犯逆語愈多,乃既以妄言之後,随複自吐其舌雲:“我錯了,老爺是個官,我如何向老爺說出這些話來!” 此誠罪惡貫盈,天奪其魄,故不覺呈露如此。

    伏思我皇上至德光昭薄海,臣民無不共仰高厚,該犯等捏造謗侮,曾何傷于日月。

    而逆賊曾靜之敢于見之筆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