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陝西總督嶽鐘琪奏折 二、假結同盟,這樣才誘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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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西琳設法引誘審訊他,沒能審出實際口供,其中原因在二十八日的奏折中已詳細陳述。

    因我看張倬非常堅強能忍耐刑法,又難于再設計誘審他,故請旨押送京師審訊。

    但考慮到對這種重要案情如不盡快得到真實口供,以安慰皇上的心願,那麼臣子所管轄的職權範圍内,還有什麼事情比這事更重要呢?基于此種想法,奏折發送之後,我沒有立即把張倬投入獄中,而是派理長安事鹹甯縣丞李元謊稱是臣的仆人,和張倬一起睡在衙門附近的一個空房裡,又派人送去皮衣,端去酒菜,婉言詢問,他仍然是支支吾吾。

    到二十九日下午酉時後,我又傳令按察司碩色在密室裡旁聽,然後讓張倬進入衙門,和他立誓結盟。

    (朱批:觀此一虛一實的審案,不禁淚流滿面,你的一片忠心由上天作證,這樣立誓結盟,決不會沒有消災滅罪、恩賜福份,延年益壽的道理。

    朕的贊賞激動之情實難用筆來比喻,朕和你之間的君臣情義,是佛祖注定的善緣會上同會的人,竭盡全力來協助我維護國家政權,難道是一般的關系所能比拟的,朕的确非常贊賞!)假說一些肺腑之言,他才把他師傅的真實姓名、住址,一一吐出來,我特此親寫奏折,恭請聖上禦覽,懇請皇上挑選忠實能員,暗中行動,秘密搜捕他們,應該全數擒獲,用國法處治。

    至于張倬尚未供出來的情況,臣現在想法繼續哄騙他,盡力讓他全部供出,以便依次鏟除,緻使叛逆團夥瀕臨滅絕,以稍盡臣的職責。

    為此,親修奏折,秘密呈上,懇請皇上明鑒,付之實施,謹奏。

    雍正六年(年)九月三十日。

    雍正朱筆批示:名單留在宮内,朕當親自委派合适人選前往捕拿處理,對于張熙(張倬真名)仍要設法好好地寬慰其心,而軟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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