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回 傳僞诏連促班師 設毒謀構成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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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俊又命重杖五十,左右照前動手,這次更是厲害,可憐憲身無完膚,已死複醒,仍然不肯伏罪。

    俊械憲入大理獄,自己捏造一紙口供,送交秦桧。

    張俊何苦?桧即入朝請旨,乞召飛父子,證明憲事。

    高宗道:“刑以止亂,倘妄加追證,反至搖動人心。

    ”桧默然趨出,竟假傳诏旨,逮飛父子下獄,立命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訊問。

    飛見了二人,便道:“皇天後土,可表此心。

    ”言畢,即解衣露背,請何、周兩人審視。

    兩人望将過去,乃是“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周三畏不覺起敬,就是與桧同黨的何鑄,也居然良心發現,說了一個“好”字,當下命飛還獄,即往白秦桧,言飛無辜。

    桧隻搖首徐語道:“這是上意。

    ”吾誰欺,欺天呼?鑄即接口道:“鑄亦何敢左袒嶽飛,不過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将,恐士卒離心,非國家福。

    ”桧亦不能答,支吾了一會,鑄乃退出。

    周三畏挂冠自去。

     桧遂命谏議大夫萬俟卨,辦理此案。

    卨素與飛有隙,審問數次,也經過幾番拷訊,害得嶽飛死去活來,始終不肯承認。

    萬俟卨也自作供狀,誣飛曾令于鵬、孫革緻書張憲、王貴,令虛報敵至,聳動朝廷。

    雲亦與憲通書,令憲設法,還飛兵柄。

    且雲:“書已被焚,無從勘證,應再求證人,以便谳獄。

    ”桧又懸賞募集人證,懸宕了兩個月,并無人出證飛罪。

    桧也沒法,隻好責成萬俟卨。

    卨多方商榷,有人與卨定計,謂不如将淮西逗留事,作為證據。

    卨遂白桧,向飛家搜查得所賜禦劄,與往來道途日月,皆曆曆登錄,并無逗留事迹。

    桧竟将禦劄等件盡行藏匿,為滅迹計,一面使于鵬、孫革證飛受诏逗留,且令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颠倒竄改,附會成獄。

    那時惱了一班朝右忠臣,如大理卿薛仁輔,寺丞李若樸、何彥猷等,均為飛呼屈。

    判宗正寺士,且願以百口保飛,并言:“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不欲中原恢複,二聖重還,如何使得?”偏這人面獸心的賊桧,除飛死二字外,沒一語不是逆耳。

    韓世忠心懷不平,向桧诘問飛罪。

    桧答道:“飛子雲與張憲書,雖未得實據,恐怕是莫須有的事情。

    ”世忠忿然道:“莫須有三字,奈何服天下?丞相須審慎為是。

    ”桧不與再言。

     世忠還第,尚帶怒容,梁夫人問着何事?世忠為述飛冤,梁夫人道:“奸臣當道,尚有何幸?妾為相公計,不如見機而作,明哲保身罷!”好智婦。

    世忠道:“我亦早有此意,隻因受國厚恩,不忍遽去,目今朝局益紊,徒死無益,也隻得歸休了。

    ”随即上書辭職。

    初不見允,及再表乞休,乃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自是世忠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事,有時跨驢攜酒,帶着一二奚童,縱遊西湖,在家與梁夫人小飲談心,自得樂趣,這真所謂優遊卒歲,安享餘生了。

    算是有福。

     惟嶽飛自紹興十一年十月被系,遷延到了年底,尚未決案。

    十二月二十九日,桧偕妻王氏在東窗下,圍爐飲酒,忽由門卒傳進一書,桧瞧着書面,乃是萬俟卨投來,啟封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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