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韓使相谏君論弊政 朱明府尋母竭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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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謂:“實不知由仇氏所生,所以疑不敢服。

    ”看官閱到此處,恐不能不下一疑問,定出應仕籍,并非三、五歲的小孩兒,況他父名問,也曾做過國子博士,定并非生自空桑,難道連自己的生母,都未曉得麼?說來也有一段隐情。

    仇氏初嫁民間,生子為浮屠,釋名了元,相傳是與蘇轼結交的佛印禅師。

    後仇氏複為李問妾,生下一子,就是李定。

    尋又出嫁郜氏,生子蔡奴,工傳神。

    此婦所生之子,卻都有出息。

    定因生母改嫁,不願再認,因此仇氏病死,他未嘗持服。

    偏被陳薦尋出瘢點,将他彈劾,他隻好含糊解說,自陳無辜。

    安石誼笃師生,極力庇護,反斥薦捕風捉影,劾免薦官,改任定為崇政殿說書。

    監察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肯複上言:“定既不孝,怎可居勸講地位?”并交論安石袒徒罪狀。

    安石又入奏神宗,說他朋串為奸,應加懲處。

    神宗此時,已是百依百順,但教安石如何說法,當即準行,林旦等又複落職,言路未免嘩然。

    定也覺不安,自請解職,乃改授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

    總仗師力。

     宋室舊制,文選屬審官院,武選屬樞密院,安石又創出一篇議論,分審官為東西院,東主文,西主武。

    看官道他何意?原來文彥博正主樞密,與安石不合,安石欲奪他政權,所以想出此法。

    神宗依議施行,彥博入奏道:“審官院兼選文武,樞密院還有何用?臣無從與武臣相接,不能妄加委任,陛下不如令臣歸休罷!”神宗雖慰留彥博,但審官院分選如故。

    知谏院胡宗愈,力駁分選,且言李定非才,有诏斥宗愈内伏奸意,中傷善良,竟貶為通判真州。

    會京兆守錢明逸,報聞知廣德軍朱壽昌,棄官尋母,竟得迎歸。

    有“孝行可嘉,亟待旌揚”等語。

    有李定之背母,複有朱壽昌之尋母,一孝一不孝,互勘益明。

    李定當日恐不免有瑜、亮并生之歎。

    壽昌,揚州人,父名巽,曾為京兆守,巽妾劉氏,生壽昌,年僅三歲,劉氏被出,改适黨氏。

    《宋史·壽昌本傳》,謂劉氏方娠即出,壽昌生數歲還家。

    但據王偁《東都事略》,蘇轼《志林》皆雲壽昌三歲出母,今從之。

    至壽昌年長,父巽病亡,他日夕思母,四處訪求,終不可得。

    壽昌累知各州縣,除辦公外,辄委吏役探聽生母消息,又遍贻同僚書函,托訪母劉氏住址。

    不意愈久愈杳,越訪越窮,他竟摒絕酒肉,戒除嗜欲,甚至用浮屠言,灼背燒頂,刺血書佛經,誓諸神明,得母方休。

    熙甯初年,授知廣德軍,他莅任數月,竟太息道:“年已五十,尚未得見生母,如何為人?古人說得好:‘求忠臣于孝子之門,’孝且未盡,怎好言忠?罷罷!我甯舍一官,再往尋母,好歹總要得一确音。

    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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