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韓使相谏君論弊政 朱明府尋母竭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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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假,再與妥議,罷免未遲。

    ”趙 稱廉直,何亦有此因循?韓绛道:“聖如仲尼,賢如子産,初入為政,尚且謗議紛興,何怪安石?陛下如果決行新法,非留用安石不可!安石若留,臣料亦先謗後誦呢。

    ”這一席話,又把神宗罷免青苗的意思,盡行丢去,仍敦促安石入朝。

    一面遣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出訪民情。

    哪知這兩人早受安石賄托,回宮複命,隻說是民情稱便,神宗益深信不疑,竟将琦奏付條例司,命曾布疏駁,刊石頒示天下。

    安石乃入朝叩謝,由神宗溫詞慰勉。

    安石自此執行新政,比前益堅。

     文彥博看不過去,入朝面奏,力陳青苗害民。

    神宗道:“朕已遣二中使親問民間,均雲甚便,卿奈何亦有此言?”彥博道:“韓琦三朝宰相,陛下不信,乃信二宦官麼?”神宗不覺變色,但因彥博系先朝宗臣,不忍面斥,惟有以色相示。

    彥博知言不見聽,亦即辭出。

    韓琦聞原奏被駁,複連疏申辯,且言安石妄引周禮,熒惑上聽,終不見答。

    琦遂請解河北安撫使,止領大名府一路。

    這疏一上,卻立邀批準了。

    嗣是知審官院孫覺因指斥青苗法,被貶知廣德軍,禦史中丞呂公著,亦因言新法不便,被貶知颍州。

    知制诰兼直學士院陳襄,推薦司馬光、韓維、呂公著、範純仁、蘇轼等人,見忤安石,出知陳州。

    參知政事趙 ,自悔前時主持不力,緻複行青苗法,上章劾論安石,并求去位,亦出知杭州。

    參政一缺,即命韓绛繼任。

    那時又來了一個護法幺麼,姓李名定,曾為秀州判官,居然因附會安石,得擢為監察禦史裡行。

    定為安石弟子,自秀州被召,入京遇右正言李常。

    常問道:“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如何?”定答道:“民皆稱便。

    ”弟子不可不從師。

    常愕然道:“果真麼?舉朝方争論是事,君勿為此言。

    ”定與常别,即去谒見安石,且禀白道:“青苗法很是便民,如何京師傳言不便?”安石喜道:“這便叫作無理取鬧呢。

    改日入對,你須要明白上陳。

    ”定唯唯遵命。

    安石即薦定可用,神宗即召定入問,定曆言新法可行。

    及詢至青苗法,定尤說得遠近讴歌,輿情悉洽。

    神宗大悅,即命定知谏院,曾公亮等言查考故例,選人未聞為谏官,應請改命,乃拜監察禦史裡行。

    知制诰宋敏求、蘇頌、李大臨謂:“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緣禦史,薦置憲台,朝廷雖急欲用才,破格特賞,但紊亂成規,所益似小,所損實大。

    ”遂封還制書。

    經神宗诏谕再三,頌等仍執奏不已。

    安石劾他累格诏命,目無君上,遂坐罪落職,時人稱為熙甯三舍人。

     未幾,有監察禦史陳薦劾定,說他為泾縣主簿時,聞母仇氏喪,匿不為服,應聲罪貶斥。

    定上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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