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征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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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自擇,庶可淨盡根株耳。
旦日會審,将枭示衆,定人心而固疆圉。
有罪,某自當之。
軍中義得專殺,無預諸君事也。
某非立意嗜殺,無仁人好生之心。
正惟好生,不得不以殺止殺。
亂賊不殺,害及善良,刑法将安所用?而亂賊尚不可殺,則又何賊不可為?将刑法亦不勝其用!鄙見如此,未知當否?同舟共濟,勿吝相商。
某白。
迅雷嚴霜,筆筆斬截,卻有和風慶雲之氣行乎其中,以所言皆大公至正,定亂保邦之要道,非一味肅殺者比也。
然小儒望之,已舌挢不能收矣。
答道府論陳福壽入山書 承惠教,以杜君英實為戎首,此時尚匿山中,傾側靡常,不宜輕遣陳福壽往與相見。
福壽罪大惡極,為國家不赦之人,已經奏報就撫,萬一複偕君英逃去,則身名随之。
具見足下愛我之深,甚為感謝! 但某亦嘗思之,福壽不往,君英不來,一片疑團,待此以決。
我輩至誠待人,奈何使人疑之!料福壽已無去志,即使君英搖唇鼓舌,無改于窮蹙颠連之狀,安能使福壽舍安而就危,舍生而就死?此必不得之數也。
況君英欲出,自是實情。
彼當倡亂之初,聲勢猖獗,更甚于朱一貴。
比及陷郡,欲與一貴争王,迨後吞并相攻,敗走虎尾溪,其衆尚四五萬。
王師入郡三日,彼尚有八千人屯踞貓兒幹。
今亡命至此,晝伏夜奔,八千子弟俱歸何處。
即縱陳福壽與俱入山,無衣無食,能再集八千人否?即使招至數萬,亦不過如曩時君英,終有今日,則亦何益之有?君英此時如夢初醒,斷斷不複出此也。
彼在山中,奮飛無路,聞江國論、陳福壽等美衣豐食,優遊自在,早已心動欲出,但恐為人所欺,竿首市曹,不過欲見福壽一問至誠否,實非敢有他念。
是以福壽雖病,某亦令載牛車,強遣之去。
又未嘗不為過慮,密谕施恩、陳祥當機相度,或有他變,則揮刀先斬福壽,徐割其首級以報,亦可以伸朝廷之法。
然竊料君英必無異志。
明日午後,當來請移大駕到此間會同質訊可也。
窮寇乞命,自無他慮。
雖道理時勢具在眼前,卻無人敢如此決斷;以陳福壽關系匪輕,萬一有失,身名随之,敢或為姑試哉!福壽一往,君英便來,果然不出所料;固由其識之明、見之定,亦公忠為國之心不可及也。
覆制軍台疆經理書 十月既望,接到憲檄,内開台疆經理事宜八條。
翼日又奉谕劄,再加四條。
具見未雨綢缪,為台地蒼生謀善後之策,職等自當遵命,次第舉行。
亦有愚昧無知,胸中未能悉達,不得不略屬僚奉上之文,而講師生質疑問難之誼;伏惟憲台少加垂察。
台灣海外天險,治亂安危,關系國家東南甚钜。
其地高山百重,平原萬頃,舟楫往來,四通八達。
外則日本、琉球、呂宋、噶羅吧、暹羅、安南、西洋、荷蘭諸番,一葦可杭;内則福建、廣東、浙江、江南、山東、遼陽,不啻同室而居,比鄰而處,門戶相通,曾無藩籬之限,非若尋常島嶼郡邑介在可有可無間。
值茲寇亂風災之後,民生凋瘵,大異本來富庶面目。
然風俗尚多澆惡,奸宄未盡革心,網密則傷,網疏則犯。
治安之政宜嚴而不宜寬,将安将治之民宜靜而不宜動。
伏讀憲谕:羅漢門、黃殿莊,朱一貴起事之所,應将房屋盡行燒毀,人民盡行驅逐,不許往來耕種。
阿猴林山徑四達,大木叢茂,寬長三、四十裡,抽藤、鋸闆、燒炭、砍柴、耕種之人甚多,亦應盡數撤回,篷廠盡行燒毀。
槟榔林為杜君英起手之處,郎嬌為極邊藏奸之所,房屋、人民,皆當燒毀、驅逐,不許再種田園,砍柴來往。
以上四條,防患拔根,至周至決。
職等再四思維,一人謀逆,九族皆誅,亂賊所居之地,雖墟其裡可也。
惟是起賊非止數處,數處人民不下數百家,則亦微有可慮者。
人情安土重遷,既有田疇、廬舍、室家、婦子,環聚耕鑿,一旦驅逐搬移,不能遍給以資生之藉,則無屋可住,無田可耕,失業流離,必為盜賊;一可慮也。
其地既廣且饒,宜田宜宅,可以容民畜衆,而置之空虛,無人鎮壓,則是棄為賊巢,使奸宄便于出沒;二可慮也。
前此台地,何人非賊,國公、将軍而外,僞鎮不止千餘,今誅之不可勝誅,俱仍安居樂業;而獨于附近賊裡之人,田宅盡傾,驅村衆而流離之,鄰賊之罪重于作賊;三可慮也。
台寇雖起山間,在郡十居其九,若欲因賊棄地,則府治先不可言。
況郎嬌并無起賊,雖處極邊,廣饒十倍于羅漢,現在耕鑿數百人,番黎相安,已成樂土。
今無故欲蕩其居,盡絕人迹往來,則官兵斷不肯履險涉遠,而巡入百餘裡無人之地;脫有匪類聚衆出沒,更無他人可以報信;四可慮也。
鋸闆、押藤,貧民衣食所系,兼以采取木料,修理戰船,為軍務所必需;而砍柴燒炭,尤人生日用所不可少。
暫時清山則可,若欲永永禁絕,則流離失業之衆,又将不下千百家,勢必違誤船工,而全台且有不火食之患;五可慮也。
疆土既開,有日辟,無日蹙。
台地宋元以前,并無人知,至明中葉,太監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風至此,始知有此一地。
未幾而海■〈寇,女代攴〉林道幹據之,顔思齊、鄭芝龍與倭據之,荷蘭據之,鄭成功又據之。
國家初設郡縣,管轄不過百裡,距今未四十年,而開墾流移之衆,延袤二千餘裡,糖榖之利甲天下。
過此再四、五十年,連内山山後野番不到之境,皆将為良田美宅,萬萬不可遏抑。
今乃欲令現成村社廢為坵墟,厲禁不能;六可慮也。
曩
旦日會審,将枭示衆,定人心而固疆圉。
有罪,某自當之。
軍中義得專殺,無預諸君事也。
某非立意嗜殺,無仁人好生之心。
正惟好生,不得不以殺止殺。
亂賊不殺,害及善良,刑法将安所用?而亂賊尚不可殺,則又何賊不可為?将刑法亦不勝其用!鄙見如此,未知當否?同舟共濟,勿吝相商。
某白。
迅雷嚴霜,筆筆斬截,卻有和風慶雲之氣行乎其中,以所言皆大公至正,定亂保邦之要道,非一味肅殺者比也。
然小儒望之,已舌挢不能收矣。
答道府論陳福壽入山書 承惠教,以杜君英實為戎首,此時尚匿山中,傾側靡常,不宜輕遣陳福壽往與相見。
福壽罪大惡極,為國家不赦之人,已經奏報就撫,萬一複偕君英逃去,則身名随之。
具見足下愛我之深,甚為感謝! 但某亦嘗思之,福壽不往,君英不來,一片疑團,待此以決。
我輩至誠待人,奈何使人疑之!料福壽已無去志,即使君英搖唇鼓舌,無改于窮蹙颠連之狀,安能使福壽舍安而就危,舍生而就死?此必不得之數也。
況君英欲出,自是實情。
彼當倡亂之初,聲勢猖獗,更甚于朱一貴。
比及陷郡,欲與一貴争王,迨後吞并相攻,敗走虎尾溪,其衆尚四五萬。
王師入郡三日,彼尚有八千人屯踞貓兒幹。
今亡命至此,晝伏夜奔,八千子弟俱歸何處。
即縱陳福壽與俱入山,無衣無食,能再集八千人否?即使招至數萬,亦不過如曩時君英,終有今日,則亦何益之有?君英此時如夢初醒,斷斷不複出此也。
彼在山中,奮飛無路,聞江國論、陳福壽等美衣豐食,優遊自在,早已心動欲出,但恐為人所欺,竿首市曹,不過欲見福壽一問至誠否,實非敢有他念。
是以福壽雖病,某亦令載牛車,強遣之去。
又未嘗不為過慮,密谕施恩、陳祥當機相度,或有他變,則揮刀先斬福壽,徐割其首級以報,亦可以伸朝廷之法。
然竊料君英必無異志。
明日午後,當來請移大駕到此間會同質訊可也。
窮寇乞命,自無他慮。
雖道理時勢具在眼前,卻無人敢如此決斷;以陳福壽關系匪輕,萬一有失,身名随之,敢或為姑試哉!福壽一往,君英便來,果然不出所料;固由其識之明、見之定,亦公忠為國之心不可及也。
覆制軍台疆經理書 十月既望,接到憲檄,内開台疆經理事宜八條。
翼日又奉谕劄,再加四條。
具見未雨綢缪,為台地蒼生謀善後之策,職等自當遵命,次第舉行。
亦有愚昧無知,胸中未能悉達,不得不略屬僚奉上之文,而講師生質疑問難之誼;伏惟憲台少加垂察。
台灣海外天險,治亂安危,關系國家東南甚钜。
其地高山百重,平原萬頃,舟楫往來,四通八達。
外則日本、琉球、呂宋、噶羅吧、暹羅、安南、西洋、荷蘭諸番,一葦可杭;内則福建、廣東、浙江、江南、山東、遼陽,不啻同室而居,比鄰而處,門戶相通,曾無藩籬之限,非若尋常島嶼郡邑介在可有可無間。
值茲寇亂風災之後,民生凋瘵,大異本來富庶面目。
然風俗尚多澆惡,奸宄未盡革心,網密則傷,網疏則犯。
治安之政宜嚴而不宜寬,将安将治之民宜靜而不宜動。
伏讀憲谕:羅漢門、黃殿莊,朱一貴起事之所,應将房屋盡行燒毀,人民盡行驅逐,不許往來耕種。
阿猴林山徑四達,大木叢茂,寬長三、四十裡,抽藤、鋸闆、燒炭、砍柴、耕種之人甚多,亦應盡數撤回,篷廠盡行燒毀。
槟榔林為杜君英起手之處,郎嬌為極邊藏奸之所,房屋、人民,皆當燒毀、驅逐,不許再種田園,砍柴來往。
以上四條,防患拔根,至周至決。
職等再四思維,一人謀逆,九族皆誅,亂賊所居之地,雖墟其裡可也。
惟是起賊非止數處,數處人民不下數百家,則亦微有可慮者。
人情安土重遷,既有田疇、廬舍、室家、婦子,環聚耕鑿,一旦驅逐搬移,不能遍給以資生之藉,則無屋可住,無田可耕,失業流離,必為盜賊;一可慮也。
其地既廣且饒,宜田宜宅,可以容民畜衆,而置之空虛,無人鎮壓,則是棄為賊巢,使奸宄便于出沒;二可慮也。
前此台地,何人非賊,國公、将軍而外,僞鎮不止千餘,今誅之不可勝誅,俱仍安居樂業;而獨于附近賊裡之人,田宅盡傾,驅村衆而流離之,鄰賊之罪重于作賊;三可慮也。
台寇雖起山間,在郡十居其九,若欲因賊棄地,則府治先不可言。
況郎嬌并無起賊,雖處極邊,廣饒十倍于羅漢,現在耕鑿數百人,番黎相安,已成樂土。
今無故欲蕩其居,盡絕人迹往來,則官兵斷不肯履險涉遠,而巡入百餘裡無人之地;脫有匪類聚衆出沒,更無他人可以報信;四可慮也。
鋸闆、押藤,貧民衣食所系,兼以采取木料,修理戰船,為軍務所必需;而砍柴燒炭,尤人生日用所不可少。
暫時清山則可,若欲永永禁絕,則流離失業之衆,又将不下千百家,勢必違誤船工,而全台且有不火食之患;五可慮也。
疆土既開,有日辟,無日蹙。
台地宋元以前,并無人知,至明中葉,太監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風至此,始知有此一地。
未幾而海■〈寇,女代攴〉林道幹據之,顔思齊、鄭芝龍與倭據之,荷蘭據之,鄭成功又據之。
國家初設郡縣,管轄不過百裡,距今未四十年,而開墾流移之衆,延袤二千餘裡,糖榖之利甲天下。
過此再四、五十年,連内山山後野番不到之境,皆将為良田美宅,萬萬不可遏抑。
今乃欲令現成村社廢為坵墟,厲禁不能;六可慮也。
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