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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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州;大業初,改為普安郡,唐複為始州,先天二年,改為劍州。

    〕掠女子王氏,與俱醉卧野外;王氏拔其佩刀,斬首送梁州,〔唐改漢川郡為梁州。

    〕其衆遂潰。

    诏賜王氏号為崇義夫人。

     45壬辰,王世充帥衆三萬圍谷州,〔新安縣,後周置中州及東垣縣,州尋廢;開皇十六年置谷州,仁壽四年州廢,又廢新安入東垣;大業初,改名新安縣,屬河南郡;義甯二年,破段達,置新安郡;武德元年,改谷州,取谷水為名。

    帥,讀曰率。

    〕刺史任緕拒卻之。

    〔任,音壬。

    緕,古回翻。

    〕 46上使李密分其麾下之半留華州,〔周宣王封其弟友于鄭,自漢以來為鄭縣;後魏置東雍州及華山郡,西魏改曰華州;開皇初,州廢;大業初,郡廢為鄭縣,屬京兆郡;義甯元年,析京兆之鄭、華陰置華陰郡,尋改華州。

    華,戶化翻。

    〕将其半出關。

    〔将,即亮翻。

    〕長史張寶德預在行中,恐密亡去,罪相及;上封事,言其必叛。

    〔長,知兩翻。

    上,時掌翻。

    〕上意乃中變,又恐密驚駭,乃降敕書勞來,〔勞,力到翻。

    來,力代翻。

    〕令密留所部徐行,單騎入朝,更受節度。

    〔騎,奇寄翻。

    朝,直遙翻。

    〕 密至稠桑,得敕,謂賈閏甫曰:「敕遣我去,無故複召我還,〔稠,直留翻。

    複,扶又翻。

    〕又子向雲,『有人确執不許』,此谮行矣。

    吾今若還,無複生理,不若破桃林縣,〔開皇十六年,分阌鄉、陝置桃林縣,取古桃林之塞以名縣也,在陝西四十五裡。

    〕收其兵糧,北走渡河。

    比信達熊州,〔宜陽縣,後魏置宜陽郡,東魏置陽州,後周改曰熊州,開皇初,郡廢,大業初,州廢,屬河南郡。

    義甯二年,破段達,置宜陽郡。

    武德元年,置熊州,取熊耳山以名州。

    杜佑曰:熊州,今福昌縣。

    比,必寐翻。

    〕吾已遠矣。

    苟得至黎陽,大事必成。

    〔言欲就徐世績也。

    〕公意如何﹖」閏甫曰:「主上待明公甚厚;況國家姓名,着在圖谶,〔谶,楚谮翻。

    〕天下終當一統。

    明公既已委質,〔質,職日翻。

    〕複生異圖;〔複,扶又翻;下同。

    〕任緕、史萬寶據熊、谷二州,〔任,音壬。

    緕,古回翻。

    〕此事朝舉,彼兵夕至,雖克桃林,兵豈暇集,一稱叛逆,誰複容人!為明公計,不若且應朝命,〔朝,直遙翻。

    〕以明元無異心,自然浸潤不行;〔論語曰:浸潤之谮不行焉。

    閏甫引此。

    〕更欲出就山東,徐思其便可也。

    」密怒曰:「唐使吾與绛、灌同列,何以堪之!〔言不得如韓、彭割地而王使與周勃、灌嬰同列。

    〕且谶文之應,彼我所共。

    今不殺我,聽使東行,足明王者不死;縱使唐遂定關中,山東終為我有。

    天與不取,乃欲束手投人!公,吾之心腹,何意如是!若不同心,當斬而後行!」閏甫泣曰:「明公雖雲應谶,近察天人,稍已相違。

    今海内分崩,人思自擅,強者為雄;明公奔亡甫爾,誰相聽受!且自翟讓受戮之後,〔翟,苌伯翻。

    〕人皆謂明公棄恩忘本,今日誰肯複以所有之兵束手委公乎!彼必慮公見奪,逆相拒抗,一朝失勢,豈有容足之地哉!自非荷恩殊厚者,讵肯深言不諱乎!〔荷,下可翻。

    〕願明公熟思之,但恐大福不再。

    〔楚靈王之言。

    〕苟明公有所措身,閏甫亦何辭就戮!」密大怒,揮刃欲擊之;王伯當等固請,乃釋之。

    閏甫奔熊州。

    伯當亦止密,以為未可;密不從。

    伯當乃曰:「義士之志,不以存亡易心。

    公必不聽,伯當與公同死耳,然恐終無益也。

    」 密因執使者,斬之。

    庚子旦,密绐桃林縣官曰:「奉诏蹔還京師,〔使,疏吏翻。

    绐,徒亥翻。

    蹔,與暫同。

    〕家人請寄縣舍。

    」乃簡骁勇數十人,着婦人衣,戴幂﨎,〔骁,堅堯翻。

    着,側略翻。

    幂,莫狄翻。

    﨎,音離。

    〕藏刀裙下,詐為妻妾,自帥之入縣合,〔帥,讀曰率;下同。

    〕須臾,變服突出,因據縣城。

    驅掠徒衆,直趣南山,〔趣,七喻翻,又逡須翻。

    〕乘險而東,遣人馳告故将伊州刺史襄城張善相,令以兵應接。

    〔五代志:襄城郡,東魏置北荊州;後周改曰和州;開皇初,改曰伊州;大業初,改曰汝州,尋改為郡。

    李密複開皇舊州名。

    杜佑曰:伊州,今陸渾縣。

    将,即亮翻。

    相,息亮翻。

    〕 右翊衛将軍史萬寶鎮熊州,謂行軍總管盛彥師曰:「李密,骁賊也,〔骁,堅堯翻。

    〕又輔以王伯當,今決策而叛,殆不可當也。

    」彥師笑曰:「請以數千之衆邀之,必枭其首。

    」〔枭,古堯翻。

    〕萬寶曰:「公以何策能爾﹖」彥師曰:「兵法尚詐,不可為公言之。

    」〔為,于僞翻。

    〕即帥衆踰熊耳山〔熊耳山,在熊州南。

    〕南,據要道,〔南字當屬上句。

    〕令弓弩夾路乘高,刀楯伏于溪谷,〔楯,食尹翻。

    〕令之曰:「俟賊半渡,一時俱發。

    」或問曰:「聞李密欲向洛州,而公入山,何也﹖」〔洛州,謂洛陽。

    〕彥師曰:「密聲言向洛,實欲出人不意,走襄城,就張善相耳。

    〔走,音奏。

    相,息亮翻。

    〕若賊入谷口,我自後追之,山路險隘,無所施力,一夫殿後,必不能制。

    〔殿,丁練翻。

    〕今吾先得入谷,擒之必矣。

    」 李密既渡陝,以為餘不足慮,〔陝州之兵既不能邀密,密自以為踰山而南,他無邀阻,不足慮也。

    陝,失冉翻。

    〕遂擁衆徐行,果踰山南出。

    彥師擊之,密衆首尾斷絕,不得相救,遂斬密及伯當,俱傳首長安。

    〔考異曰:河洛記:「密因執驿使者斬之,曉入桃林,詐縣官翻據縣,城中驚悸,莫敢當者;驅掠畜産趨南山。

    時右翊衛将軍、上柱國、太平公史萬寶在熊州,既聞密叛,遣将劉善武領兵追蹑。

    善武兄善績往在洛口,為密所屠,善武因此發憤,志在取密,十日十夜,倍道兼行,百方羅捕,無暫休息。

    追至陸渾縣南七十裡,與密相及,連戰轉鬬,一步一前,驅密于邢公山,與王伯當死之。

    」今從實錄及舊書。

    〕彥師以功賜爵葛國公,【章:十二行本「公」下有「拜武衛将軍」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仍領熊州。

    〔「領」,當依舊書作「鎮」。

    〕 李世績在黎陽,上遣使以密首示之,告以反狀。

    世績北面拜伏号恸,表請收葬;〔使,疏吏翻。

    号,戶刀翻。

    〕诏歸其屍。

    世績為之行服,備君臣之禮。

    〔世績以此受知于太宗。

    為,于僞翻。

    〕大具儀衛,舉軍缟素,葬密于黎陽山南。

    〔缟,工老翻。

    〕密素得士心,哭者多歐血。

     47隋右武衛大将軍李景守北平,高開道圍之,歲餘不能克。

    遼西太守鄧景将兵救之,景帥其衆遷于柳城;〔守,式又翻。

    暠,古老翻。

    将,即亮翻。

    帥,讀曰率;下同。

    〕後将還幽州,于道為盜所殺。

    開道遂取北平,進陷漁陽郡,有馬數千匹,衆且萬,自稱燕王,改元始興,〔考異曰:實錄、唐書皆無開道年号。

    柳璨注正閏位曆年号天成,李昉曆代年号亦如之。

    宋庠紀年通譜:「開道年号始興,雲出曆代紀要錄。

    」此号未知孰是。

    今從紀要。

    〕都漁陽。

     懷戎沙門高昙晟〔劉昫曰:懷戎,後漢之潘縣,屬上谷郡;北齊改為懷戎縣;隋屬幽州涿郡。

    昙,徒含翻。

    晟,承正翻。

    〕因縣令設齋,士民大集,昙晟與僧五千人擁齋衆而反,殺縣令及鎮将,〔将,即亮翻。

    〕自稱大乘皇帝,立尼靜宣為邪輸皇後,〔釋氏以人之性識根業各差,故有大乘、小乘之說。

    〕改元法輪。

    遣使招開道,立為齊王。

    開道帥衆五千人歸之,〔使,疏吏翻。

    帥,讀曰率。

    〕居數月,襲殺昙晟,悉并其衆。

     48有犯法不至死者,上特命殺之。

    監察禦史李素立谏曰:〔六典:監察禦史,蓋取秦監郡禦史以名官。

    晉孝武太元中,創置檢校禦史。

    後周秋官府,有司憲旅下士,隋初改為監察禦史,從八品上。

    監,工銜翻。

    〕「三尺法,王者所與天下共也;〔漢書:客謂杜周曰:「君為廷尉,不循三尺法。

    」孟康注雲: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

    〕法一動搖,人無所措手足。

    陛下甫創洪業,柰何棄法!臣忝法司,不敢奉诏。

    」上從之。

    自是特承恩遇,命所司授以七品清要官;所司拟雍州司戶,〔雍,于用翻。

    〕上曰:「此官要而不清。

    」又拟秘書郎,上曰:「此官清而不要。

    」遂擢授侍禦史。

    〔六典:侍禦史,從六品上。

    杜佑曰:唐侍禦史之職有四,謂推、彈、公廨、雜事。

    推者,掌推鞫;彈者,掌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台事總悉判之。

    〕素立,義深之曾孫也。

    〔李義深,趙郡着姓,事高齊,史雲人位兼美。

    〕 上以舞胡安比【嚴:「比」改「叱」。

    】奴為散騎侍郎。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禮部尚書李綱谏曰:「古者樂工不與士齒,雖賢如子野、師襄,皆【章:十二行本「皆」下有「終身繼」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世不易其業。

    〔子野,晉樂師曠字。

    襄,魯樂師。

    〕唯齊未封曹妙達為王,安馬駒為開府,有國家者以為殷艦。

    〔齊後主亡國,亦此之由。

    詩雲:殷監不遠,在夏後之世。

    〕今天下新定,建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滞草萊,而先擢舞胡為五品,使鳴玉曳組,趨翔廊廟,〔組,則古翻。

    〕非所以規模後世也。

    」上不從,曰:「吾業已授之,不可追也。

    」 陳嶽論曰:受命之主,發号出令,為子孫法;一不中理,則為厲陛。

    〔中,竹仲翻。

    〕今高祖曰「業已授之,不可追」,苟授之而是,則已;授之而非,胡不可追欤!君人之道,不得不以「業已授之」為誡哉! 49李軌吏部尚書梁碩,有智略,軌常倚之以為謀主。

    碩見諸胡浸盛,陰勸軌宜加防察,由是與戶部尚書安修仁有隙。

    〔其後安修仁兄弟縛軌以歸于唐,卒如梁碩所慮。

    〕軌子仲琰嘗詣碩,碩不為禮,乃與修仁共谮碩于軌,誣以謀反,軌酖碩,殺之。

    有胡巫謂軌曰:「上帝當遣玉女自天而降。

    」軌信之,發民築台以候玉女,勞費甚廣。

    河右饑,人相食,軌傾家财以赈之;不足,欲發倉粟,〔赈,津忍翻。

    〕召群臣議之,曹珍等皆曰:「國以民為本,豈可愛倉粟而坐視其死乎!」謝統師等皆故隋官,心終不服,〔謝統師等為軌所執,見一百八十四卷義甯元年七月。

    〕密與群胡為黨,排軌故人,乃诟珍曰:〔诟,苦候翻。

    〕「百姓餓者自是嬴弱,勇壯之士終不至此。

    國家倉粟以備不虞,豈可散之以飼羸弱!〔羸,倫為翻。

    飼,祥吏翻。

    〕仆射苟悅人情,不為國計,非忠臣也。

    」軌以為然,由是士民離怨。

    〔為李軌敗亡張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