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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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三十九】起旃蒙作噩,盡重光單阏,凡七年。
肅宗孝章皇帝下 元和二年〔(乙酉、八五)〕 ①春,正月,乙酉,诏曰:「令雲:『民有産子者,複勿算三歲。
』〔複,方目翻;複其夫勿輸算也。
〕今諸懷怼者,〔賢曰:怼,孕也;音壬。
〕賜胎養谷人三斛,複其夫勿算一歲。
着以為令!」又诏三公曰:〔章:甲十六行本「曰」下有「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朕甚餍之,甚苦之!」十八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餍」作「厭」。
〕「安靜之吏,悃愊無華,〔說文曰:悃愊,至誠也。
悃,音苦本翻。
愊,音孚逼翻。
〕日計不足,月計有餘。
〔莊子有是言,此謂以日計功,若不足者,然久而計之,則民安其生,家給人足,固有餘矣。
〕如襄城令劉方,〔襄城縣,屬颍川郡。
〕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他異,斯亦殆近之矣!〔近,其靳翻。
〕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
吾诏書數下,冠蓋接道,冠蓋接道,奉诏出使者相接于道也。
數,所角翻。
〕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舊令,謂故府之籍所疏載者。
稱,尺證翻。
〕 ②北匈奴大人車利涿兵等〔車,昌遮翻。
〕亡來入塞,凡七十三輩。
時北虜衰耗,黨衆離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後,鮮卑擊其左,西域侵其右,不複自立,〔複,扶又翻。
〕乃遠引而去。
③南單于長死,單于汗之子宣立,為伊屠于闾鞮單于。
〔屠,直于翻。
鞮,丁奚翻。
〕 ④太初曆施行百餘年,曆稍後天。
〔謂七曜之行,在曆家所推步躔次之前,晦朔弦望不合也。
〕上命治曆編欣、李梵等綜校其狀,〔治,直之翻。
欣,音欣。
梵,扶中翻。
〕作四分曆;〔考異曰:按王莽初已之廢太初,用三統曆。
今雲太初曆失天益遠,蓋光武中興,廢莽曆,複用太初也。
續漢志又雲:「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
」按三統曆劉歆所造,雲太初元年始用。
〕二月,甲寅,始施行之。
⑤帝之為太子也,受尚書于東郡太守汝南張酺。
〔續漢志:東郡,去雒陽八百餘裡。
酺,薄乎翻。
〕丙辰,帝東巡,幸東郡,引酺及門生并郡掾史并會庭中。
〔東郡庭也。
掾,俞絹翻。
〕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莫不沾洽。
行過任城,幸鄭均舍,賜尚書祿以終其身,時人号為「白衣尚書」。
〔先是,均事帝為尚書,數納忠言,帝敬重之,謝病歸任城,今祿以尚書。
任,音壬。
〕 ⑥乙醜,帝耕于定陶。
辛未,幸泰山,柴告岱宗;〔書舜典:至于岱宗,柴。
孔安國注曰:泰山為四嶽所宗。
燔柴祭天,告至。
〕進幸奉高。
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汶上明堂,武帝所作,在奉高縣西南四裡。
汶,音問。
〕丙子,赦天下。
〔章:甲十六行本「下」下有「戊寅」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進幸濟南。
〔濟南國,在雒陽東千八百裡。
賢曰:濟南故城,在淄州長山縣西北。
濟,子禮翻。
〕三月,己醜,幸魯;庚寅,祠孔子于阙裡,〔續漢志:魯縣古曲阜有阙裡,孔子所居。
〕及七十二弟子,〔自顔回以以下七十餘人。
〕作六代之樂,〔黃帝曰雲門,堯曰鹹池,舜曰大韶,禹曰大夏,湯曰大護,周曰大武。
〕大會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二人。
帝謂孔僖曰:「今日之會,甯于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遺道。
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裡,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先師,謂孔子。
〕至于光榮,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焉,于虔翻。
〕拜僖郎中。
⑦壬辰,帝幸東平,追念獻王,謂其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在,其人亡。
」因泣下沾襟。
遂幸獻王陵,〔賢曰:陵在今郓州峗山南。
峗,音魚委翻。
〕祠以太牢,親拜祠坐,〔坐,徂卧翻。
〕器泣盡哀。
獻王之歸國也,〔事見四十二卷明帝永平四年。
〕骠騎府吏丁牧、周栩以獻王愛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
〔獻王子懷王忠及今王敞。
栩,況羽翻。
下,遐稼翻。
〕帝聞之,皆引見,〔見,賢遍翻。
〕既愍其淹滞,且欲揚獻王德美,即皆擢為議郎。
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
〔行,戶剛翻。
〕夏,四月,乙卯,還宮。
庚申,假于祖祢。
〔虞書:一歲巡四嶽,歸格于藝祖。
孔安國注曰:巡狩四嶽,然後歸,告至文祖之廟。
賢曰:假,至也,音格。
祢,父廟。
〕 ⑧五月,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恭封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在雒陽東一千七百裡。
〕 ⑨秋,七月,庚子,诏曰:「春秋重三正,慎三微。
〔賢曰:三正,謂天、地、人之正。
以有三者,由有三微之月,王者所當奉而成之。
禮記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
三微者,三正之始;萬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
十一月時,陽氣始施于黃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為天正,色尚赤。
十二月,萬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
十三月,萬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業;故夏為人正,色尚黑。
尚書大傳曰:夏以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雞嗚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
必以三微之月為正者,當爾之時,物皆尚微,王者受命,當扶微理弱,奉承之義也。
〕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止用冬初十月而已。
」 ⑩冬,南單于遣兵與北虜溫禺犢王戰于涿邪山,斬獲而還。
武威太守孟雲上言:「北虜以前既和親,而南部複往抄掠,〔複,扶又翻。
〕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塞,謂宜還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
」诏百官議于朝堂。
〔朝,直遙翻。
〕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許,司徒桓虞及太仆袁安以為當與之。
弘因大言激厲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廷叱之,倫及大鴻胪韋彪皆作色變容。
〔胪,陵如翻。
〕司隸校尉舉弘等,弘等皆上印绶謝。
诏報曰:「久議沈滞,〔沈,持林翻。
〕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衆定,誾誾衎衎,得禮之容,〔賢曰:誾誾,忠正貌。
衎衎,和樂貌。
誾,魚巾翻。
衎,音侃,又苦旦翻。
〕寝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
〔寝,息也。
〕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履!」帝乃下诏曰:「江海所以〔章:甲十六行本「以」下有「能」字;乙十一行本同。
〕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
〕老子曰:江海所以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也。
長,知兩翻。
下,遐稼翻。
〕少加屈下,尚何足病!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少,詩沼翻。
分,扶問翻。
〕辭順約明,貢獻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敕度遼及領中郎将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領中郎将,領護匈奴中郎将也。
賢曰:雇,賞報也。
〕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
」 三年〔(丙戌、八六)〕 ①春,正月,丙申,帝北巡;辛醜,耕于懷;二月,乙醜,敕侍禦史、司空曰:「方春所過,毋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辍解,辍解之。
」〔侍禦史,掌舉劾;司空,掌土功。
車駕行幸,則侍禦史掌舉劾道路之不如法,司空帥工徒治道路,修橋梁,故皆敕之。
賢曰:夾轅為服馬,服馬外為騑馬。
孔穎達曰:車有一轅,而四馬駕之,中央兩馬夾轅者名服馬,兩邊名騑馬,亦曰骖馬。
騑,音非。
〕戊辰,進幸中山,出長城;〔賢曰:史記,蒙恬為秦築長城,西自臨洮,東至海。
餘謂此非秦長城,蓋趙所築長城也。
〕癸酉,還,幸元氏;三月,己卯,進幸趙;〔趙國,在雒陽北一千一百裡。
〕辛卯,還宮。
②太尉鄭弘數陳侍中窦憲權勢太盛,〔數,所角翻。
〕言甚苦切,憲疾之。
會弘奏憲黨尚書張林、雒陽令楊光在官貪殘。
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
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诘讓弘。
〔诘,去吉翻。
〕夏,四月,丙寅,收弘印绶。
弘自詣廷尉,诏敕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
病笃,上書陳謝曰:「窦憲奸惡,貫天達地,海内疑惑,賢愚疾惡,〔惡,烏路翻。
〕謂『憲何術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禍,?然可見。
』〔謂王氏以戚屬而成篡國之禍。
?,立炳。
〕陛下處天子之尊,〔處,昌呂翻。
〕保萬世之祚,而信讒佞之臣,不計存亡之機;臣雖命在晷刻,死不忘忠,願陛下誅四兇之罪,以厭人鬼憤結之望!」〔厭,一豔翻;滿也。
考異曰:袁紀雲:「弘為尚書仆射,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當答其使否﹖』弘對曰:『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弘議問侍中窦憲,對曰:『禮存往來。
弘章句諸生,不達國體。
』上遂答烏孫。
小單于忿恚,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
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
』弘對曰:『窦憲,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陛下前何為用其議!』按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今不取。
〕帝省章,遣賢視弘病,比至,已薨。
〔省,悉景翻。
比,必寐翻。
〕 ③以大司農宋由為太尉。
④司空第五倫以老病乞身;〔委身以事君,則身非我有,故于其老而乞退也,謂之乞身,猶言乞骸骨也。
〕五月,丙子,賜策罷,以二千石俸終其身。
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
〔若依若違,兩可不決之論也。
〕性質悫,少文采,〔少,詩沼翻。
〕在位以貞白稱。
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裡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亦〔章:甲十六行本「亦」上有「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終不用也。
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以太仆袁安為司安。
⑤秋,八月,乙醜,帝幸安邑,觀鹽池。
〔安邑縣,屬河東郡;鹽池在縣西南。
楊佺期洛陽記曰:河東鹽池長七十裡,廣
肅宗孝章皇帝下 元和二年〔(乙酉、八五)〕 ①春,正月,乙酉,诏曰:「令雲:『民有産子者,複勿算三歲。
』〔複,方目翻;複其夫勿輸算也。
〕今諸懷怼者,〔賢曰:怼,孕也;音壬。
〕賜胎養谷人三斛,複其夫勿算一歲。
着以為令!」又诏三公曰:〔章:甲十六行本「曰」下有「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朕甚餍之,甚苦之!」十八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餍」作「厭」。
〕「安靜之吏,悃愊無華,〔說文曰:悃愊,至誠也。
悃,音苦本翻。
愊,音孚逼翻。
〕日計不足,月計有餘。
〔莊子有是言,此謂以日計功,若不足者,然久而計之,則民安其生,家給人足,固有餘矣。
〕如襄城令劉方,〔襄城縣,屬颍川郡。
〕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他異,斯亦殆近之矣!〔近,其靳翻。
〕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
吾诏書數下,冠蓋接道,冠蓋接道,奉诏出使者相接于道也。
數,所角翻。
〕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舊令,謂故府之籍所疏載者。
稱,尺證翻。
〕 ②北匈奴大人車利涿兵等〔車,昌遮翻。
〕亡來入塞,凡七十三輩。
時北虜衰耗,黨衆離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後,鮮卑擊其左,西域侵其右,不複自立,〔複,扶又翻。
〕乃遠引而去。
③南單于長死,單于汗之子宣立,為伊屠于闾鞮單于。
〔屠,直于翻。
鞮,丁奚翻。
〕 ④太初曆施行百餘年,曆稍後天。
〔謂七曜之行,在曆家所推步躔次之前,晦朔弦望不合也。
〕上命治曆編欣、李梵等綜校其狀,〔治,直之翻。
欣,音欣。
梵,扶中翻。
〕作四分曆;〔考異曰:按王莽初已之廢太初,用三統曆。
今雲太初曆失天益遠,蓋光武中興,廢莽曆,複用太初也。
續漢志又雲:「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
」按三統曆劉歆所造,雲太初元年始用。
〕二月,甲寅,始施行之。
⑤帝之為太子也,受尚書于東郡太守汝南張酺。
〔續漢志:東郡,去雒陽八百餘裡。
酺,薄乎翻。
〕丙辰,帝東巡,幸東郡,引酺及門生并郡掾史并會庭中。
〔東郡庭也。
掾,俞絹翻。
〕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莫不沾洽。
行過任城,幸鄭均舍,賜尚書祿以終其身,時人号為「白衣尚書」。
〔先是,均事帝為尚書,數納忠言,帝敬重之,謝病歸任城,今祿以尚書。
任,音壬。
〕 ⑥乙醜,帝耕于定陶。
辛未,幸泰山,柴告岱宗;〔書舜典:至于岱宗,柴。
孔安國注曰:泰山為四嶽所宗。
燔柴祭天,告至。
〕進幸奉高。
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汶上明堂,武帝所作,在奉高縣西南四裡。
汶,音問。
〕丙子,赦天下。
〔章:甲十六行本「下」下有「戊寅」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進幸濟南。
〔濟南國,在雒陽東千八百裡。
賢曰:濟南故城,在淄州長山縣西北。
濟,子禮翻。
〕三月,己醜,幸魯;庚寅,祠孔子于阙裡,〔續漢志:魯縣古曲阜有阙裡,孔子所居。
〕及七十二弟子,〔自顔回以以下七十餘人。
〕作六代之樂,〔黃帝曰雲門,堯曰鹹池,舜曰大韶,禹曰大夏,湯曰大護,周曰大武。
〕大會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二人。
帝謂孔僖曰:「今日之會,甯于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遺道。
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裡,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先師,謂孔子。
〕至于光榮,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焉,于虔翻。
〕拜僖郎中。
⑦壬辰,帝幸東平,追念獻王,謂其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在,其人亡。
」因泣下沾襟。
遂幸獻王陵,〔賢曰:陵在今郓州峗山南。
峗,音魚委翻。
〕祠以太牢,親拜祠坐,〔坐,徂卧翻。
〕器泣盡哀。
獻王之歸國也,〔事見四十二卷明帝永平四年。
〕骠騎府吏丁牧、周栩以獻王愛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
〔獻王子懷王忠及今王敞。
栩,況羽翻。
下,遐稼翻。
〕帝聞之,皆引見,〔見,賢遍翻。
〕既愍其淹滞,且欲揚獻王德美,即皆擢為議郎。
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
〔行,戶剛翻。
〕夏,四月,乙卯,還宮。
庚申,假于祖祢。
〔虞書:一歲巡四嶽,歸格于藝祖。
孔安國注曰:巡狩四嶽,然後歸,告至文祖之廟。
賢曰:假,至也,音格。
祢,父廟。
〕 ⑧五月,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恭封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在雒陽東一千七百裡。
〕 ⑨秋,七月,庚子,诏曰:「春秋重三正,慎三微。
〔賢曰:三正,謂天、地、人之正。
以有三者,由有三微之月,王者所當奉而成之。
禮記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
三微者,三正之始;萬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
十一月時,陽氣始施于黃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為天正,色尚赤。
十二月,萬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陰氣,故殷為地正,色尚白。
十三月,萬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業;故夏為人正,色尚黑。
尚書大傳曰:夏以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雞嗚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
必以三微之月為正者,當爾之時,物皆尚微,王者受命,當扶微理弱,奉承之義也。
〕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止用冬初十月而已。
」 ⑩冬,南單于遣兵與北虜溫禺犢王戰于涿邪山,斬獲而還。
武威太守孟雲上言:「北虜以前既和親,而南部複往抄掠,〔複,扶又翻。
〕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塞,謂宜還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
」诏百官議于朝堂。
〔朝,直遙翻。
〕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許,司徒桓虞及太仆袁安以為當與之。
弘因大言激厲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廷叱之,倫及大鴻胪韋彪皆作色變容。
〔胪,陵如翻。
〕司隸校尉舉弘等,弘等皆上印绶謝。
诏報曰:「久議沈滞,〔沈,持林翻。
〕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衆定,誾誾衎衎,得禮之容,〔賢曰:誾誾,忠正貌。
衎衎,和樂貌。
誾,魚巾翻。
衎,音侃,又苦旦翻。
〕寝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
〔寝,息也。
〕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履!」帝乃下诏曰:「江海所以〔章:甲十六行本「以」下有「能」字;乙十一行本同。
〕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
〕老子曰:江海所以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也。
長,知兩翻。
下,遐稼翻。
〕少加屈下,尚何足病!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少,詩沼翻。
分,扶問翻。
〕辭順約明,貢獻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敕度遼及領中郎将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領中郎将,領護匈奴中郎将也。
賢曰:雇,賞報也。
〕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
」 三年〔(丙戌、八六)〕 ①春,正月,丙申,帝北巡;辛醜,耕于懷;二月,乙醜,敕侍禦史、司空曰:「方春所過,毋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辍解,辍解之。
」〔侍禦史,掌舉劾;司空,掌土功。
車駕行幸,則侍禦史掌舉劾道路之不如法,司空帥工徒治道路,修橋梁,故皆敕之。
賢曰:夾轅為服馬,服馬外為騑馬。
孔穎達曰:車有一轅,而四馬駕之,中央兩馬夾轅者名服馬,兩邊名騑馬,亦曰骖馬。
騑,音非。
〕戊辰,進幸中山,出長城;〔賢曰:史記,蒙恬為秦築長城,西自臨洮,東至海。
餘謂此非秦長城,蓋趙所築長城也。
〕癸酉,還,幸元氏;三月,己卯,進幸趙;〔趙國,在雒陽北一千一百裡。
〕辛卯,還宮。
②太尉鄭弘數陳侍中窦憲權勢太盛,〔數,所角翻。
〕言甚苦切,憲疾之。
會弘奏憲黨尚書張林、雒陽令楊光在官貪殘。
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
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诘讓弘。
〔诘,去吉翻。
〕夏,四月,丙寅,收弘印绶。
弘自詣廷尉,诏敕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
病笃,上書陳謝曰:「窦憲奸惡,貫天達地,海内疑惑,賢愚疾惡,〔惡,烏路翻。
〕謂『憲何術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禍,?然可見。
』〔謂王氏以戚屬而成篡國之禍。
?,立炳。
〕陛下處天子之尊,〔處,昌呂翻。
〕保萬世之祚,而信讒佞之臣,不計存亡之機;臣雖命在晷刻,死不忘忠,願陛下誅四兇之罪,以厭人鬼憤結之望!」〔厭,一豔翻;滿也。
考異曰:袁紀雲:「弘為尚書仆射,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當答其使否﹖』弘對曰:『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弘議問侍中窦憲,對曰:『禮存往來。
弘章句諸生,不達國體。
』上遂答烏孫。
小單于忿恚,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
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
』弘對曰:『窦憲,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陛下前何為用其議!』按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今不取。
〕帝省章,遣賢視弘病,比至,已薨。
〔省,悉景翻。
比,必寐翻。
〕 ③以大司農宋由為太尉。
④司空第五倫以老病乞身;〔委身以事君,則身非我有,故于其老而乞退也,謂之乞身,猶言乞骸骨也。
〕五月,丙子,賜策罷,以二千石俸終其身。
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
〔若依若違,兩可不決之論也。
〕性質悫,少文采,〔少,詩沼翻。
〕在位以貞白稱。
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裡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亦〔章:甲十六行本「亦」上有「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終不用也。
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以太仆袁安為司安。
⑤秋,八月,乙醜,帝幸安邑,觀鹽池。
〔安邑縣,屬河東郡;鹽池在縣西南。
楊佺期洛陽記曰:河東鹽池長七十裡,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