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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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軍共一千二百餘人、綠旗兵共二萬七千餘人,其兵足以前進。

     所有在常德者外藩蒙古兵四百餘人、在澧州者外藩蒙古兵二千三百餘人,應行撤還。

    松滋、宜都骁騎兵五百人、漢軍一百人、綠旗兵四百餘人,足以鎮守疆圉;二處所有外藩蒙古兵五百人,亦應撤還。

    其在嶽州滿兵每佐領各三人有餘、漢軍共三百餘人,俱撤還荊州并入荊州兵内,共成每佐領五人之數,俾之鎮守。

    其餘滿兵每佐領各二人有餘鎮守荊州、外藩蒙古兵二千餘人鎮守嶽州,外藩蒙古兵六百人,亦俱應撤還。

    大将軍簡親王喇布奏稱:烏拉甯古塔之兵,宜遵旨撤還。

    但新甯諸處見有賊寇,請暫留烏拉甯古塔兵一千二百餘人。

    臣等二支之兵合而為一,每佐領兵各十一人有餘;于其中選每佐領八人及綠旗官兵一萬二千餘人,率之前往與安親王相期進剿新甯賊寇。

    俟破賊之後,烏拉甯古塔兵即行撤道。

    其永州宜撥滿兵無馬者每佐領三人、綠旗兵二千人鎮守,令總兵官蔡元等率綠旗官兵二千五百人鎮守全州。

    其兩支外藩蒙古兵一千七百餘人,應行撤還。

    大将軍安親王嶽樂奏稱:臣所統護軍骁騎兵每佐領共十五人,蒙古兵一百餘人,簡親王等既進取新甯,臣當率每佐領兵各十一人、綠旗官兵一萬人與簡親王相期進剿武岡東口之賊。

    其衡州宜留每佐領滿兵各一人、綠旗兵一千二百人、總兵官張中标兵二千人防守,寶慶宜留每佐領滿兵各一人、綠旗兵一千人防守,嶽州宜撥每佐領滿兵各二人前往,與鎮守嶽州綠旗官兵協同防守。

    其外藩蒙古兵,應行撤還。

    簡親王等倘不進取新甯,其前欲攜往進剿綠旗官兵一萬二千人及得勝等炮,祈發臣軍前,以便攻剿武岡、東口新甯賊寇。

    上谕:安親王兵可兩路進取武岡東口、簡親王等兵與安親王兵約期進取新甯;破新甯賊後,烏拉甯古塔兵聽令發還。

    貝勒察尼等兵攻取辰州等處,蕩滅寇賊。

    衡、永、荊、嶽諸地,俱如所奏留兵鎮守。

    其諸處撤還滿洲蒙古兵,俱令大臣官員沿途嚴加钤束。

     诏送馬至武昌。

    上谕兵部:爾部見飼馬匹及營驿之馬可選擇二千如例送至武昌,令善加刍秣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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