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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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七月壬寅,敕總兵官周邦甯還鎮河内。

    侍郎宜昌阿等奏:大将軍貝勒察尼軍前見有湖廣經制随征綠旗兵共二萬七千人,宜令河南總兵官周邦甯還豫鎮守。

    上谕:河南境内遼闊,提督既已裁缺;内鄉、淅川二縣各口俱在深山,今又值旱災:總兵官周邦甯可統标兵一千五百,即還豫鎮守。

     癸卯,敕學士孔國岱等率尚之信所部兵赴将軍莽依圖軍前。

    時之信奏言:臣先因患痔,由橫州還封川;今病日加,有事醫療:故臣于六月十八日還會城。

    上谕:今正進讨逆賊剿撫并施之會,尚之信所部往定廣西官兵,令學士孔國岱等盡率赴将軍莽依圖軍前;到日聽莽依圖統攝調遣,孔國岱等即同莽依圖進剿。

    其奮武大将軍印敕,仍留與之信。

     丙午,削輔國公溫齊等官爵。

    先是,溫齊等賊遁不追、且妄報殺賊之數,上令嚴取供詞以聞。

    至是,大将軍貝勒察尼等取供具奏。

    上谕:我國家由來軍法嚴明,曾無虛僞多報首功之事。

    溫齊乃有罪之人,不思效力自贖,嶽州徒步奔逸之寇,不即窮追,且殺賊不過三百餘人,與原疏迥異。

    彼時一等台吉格哷爾圖尚欲追剿賊寇,承勝複城;乃溫齊反稱道隘馬疲,不可前進:巽愞退卻,大誤軍機,可削去溫齊官爵,罷其參贊。

    署副都統達賴削去阿思哈尼哈番、佐領及所加之級,喀住削去副都統,麻尼削去護軍參領、佐領及所加之級。

     壬子,命大将軍貝勒察尼等酌調投誠兵于内地。

    将軍侯林興珠奏:投誠僞總兵王度沖、僞将軍陳珀标兵各一千人見留軍前,其父母妻子俱在雲南,恐乘間逸去,宣洩軍情;請調内地補伍。

    上谕:投誠官兵見随大兵進剿,若盡撤往内地,則此後歸誠者将瞻顧不前。

    大将軍貝勒察尼等身在常德,洞悉情形;其有家口在滇實屬可疑者,酌量設法撤至内地,補入營伍。

     癸醜,命撤彜陵、襄陽諸處外藩蒙古兵還京。

    大将軍順承郡王勒爾錦等奏:湖南各大将軍麾下所有蒙古兵已盡遣還,其在彜陵、襄陽等處蒙古兵一千七百餘人亦應撤回京師。

    上命彜陵、襄陽等諸處蒙古兵準令撤還,于荊州諸處滿洲綠旗官兵内酌量抽撥鎮守地方。

    又谕兵部:柯铎等投誠官員,遇便一一遣發荊州;即傳谕大将軍、王、将軍等知之。

     敕提督徐治都速進歸州諸處剿賊。

    治都奏:設五闆船一百艘,令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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