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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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餘兵分守各隘。

    上谕:前覽大将軍順承郡王奏,欲自荊州渡江,請發将軍鄂鼐所攜舟師并将軍穆占所部精兵每佐領五人及前鋒兵綠旗兵以資進剿。

    又大将軍貝勒尚善等奏,請留将軍鄂鼐每佐領兵五人仍駐嶽州;仍如前請,添發鳥船四十艘、精兵每佐領四人,庶賊船可破。

    今當秋爽,正進兵破賊之時。

    且吳逆現駐湘潭,分遣荊、嶽賊兵侵犯兩粵;宜乘逆賊勢分,增荊州諸處兵,令順承郡王統率渡江鼓行滅賊。

    即勢有未便,仍當臨江揚兵,以牽制逆賊。

    俟鳥船告竣,即将所添官兵發遣貝勒尚善軍前,令擊破賊船,水陸夾攻嶽州。

    大将軍公圖海等速分滿兵每佐領二人,委大臣一人速赴荊州。

    其綠旗官兵可減一千,止撥二千;令原統轄官率往。

    又山西提督周蔔世,亦令率所轄官兵同赴湖廣。

    所調山、陝綠旗兵,其酌予賞赉,官各加一級。

    更撥京師兵每佐領護軍二人、骁騎一人添發湖廣,令公溫齊統之,副都統杭奇、穆舒為兩翼;溫齊、杭奇參贊軍務。

     命一等候馬三奇為潮州總兵官。

    先是,大将軍康親王傑書等請以一等侯馬三奇補授平陽總兵官;上允之。

    至是,傑書等又奏:潮州重地,非得材能不可。

    馬三奇材力骁壯,着有戰功;且潮州官兵,大半馬得功舊部。

    若以三奇為潮州總兵官,則衆心俱服。

    上乃授三奇為潮州總兵官;其前授總兵官王國棟,着以粵東要地總兵缺補用。

     命耿精忠仍駐潮州。

    大将軍康親王傑書等奏言:漳、泉諸處稍定,臣等随授都統賴塔平南将軍印,選前鋒護軍共二千餘暫守潮州。

    其内府佐領兵及喀喇沁土默特兵,令将軍拉哈達率赴會城。

    靖南王下官兵,亦留守潮州。

    令耿精忠但攜其護衛親軍與拉哈達偕來。

    上命耿精忠仍駐潮州,複敕谕傑書及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等曰:今當剿滅吳逆、招攜拊順之時,不宜遽調精忠還會城,以疑衆心。

    王及大臣等不将茲事預請,即撤精忠,殊為失計。

    嗣今凡重有關系若此等事者,務熟籌請旨,毋得輕忽。

     癸未,調和碩額驸華善等領兵赴江西。

    大将軍簡親王喇布等奏;臣等或進取衡、永,或救援韶州,必厚增兵力,始克有濟;乞多撥就近官兵,星馳前至。

    上谕:和碩額驸華善、學士薩海率江甯所有盛京兵三百、自京撥往漢軍兵三百、徽州駐守滿兵五十、蒙古兵六百速赴江西;抵南昌日,合多諾等兵多選有馬者,率赴簡親王軍前,以聽調遣。

     華善所佩平寇将軍印,留付署副都統科爾擴岱管理江甯事務。

    至安慶見有撫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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