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三逆方略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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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三年七月丁卯,命提督張勇嚴饬邊防。

    上谕張勇曰:邊陲重地,恐奸宄竊發。

    卿乃封疆大臣,朕所簡任,可率所屬總兵等官固守地方;有妄行為亂者,嚴行緝治,以副朕倚任股肱之意。

     癸酉,命江南綠旗兵習水戰于黃浦江。

    先是,将軍王之鼎疏稱:耿逆潛通海寇,煽亂地方;沿江沿海,亟宜熟籌剿禦。

    請于崇明沙船一百艘留三十以備巡邏,餘盡泊黃浦江;遣滿洲漢軍兵配綠旗兵操演,以備策應。

    奏入,上敕将軍阿密達等公議酌行。

    既阿密達等疏稱:江南松江黃浦一帶,現無警息。

    若撥滿洲漢軍往駐,則沿途百姓有供億之累;派取民房居住,則土著之民有失業之虞。

    請止撥綠旗官兵不時練習。

    若黃浦江諸處有警,相機應援。

    上允之。

     命大将軍貝勒洞鄂等各率所部速進四川。

    經略莫洛奏言:大兵在保甯與賊相持,恐運饋日久,秦民必緻疲苦。

    臣今親赴漢中,酌量分路進發;貝勒洞鄂等若率衆盡行,慮緻遲滞。

    請敕貝勒洞鄂以所将骁騎并入康親王軍内,自率所部輕騎赴西安,旋進四川。

    上谕:洞鄂部下無多,所将骁騎既入康親王軍内,輕騎入川,兵力單薄;可令貝子、公等亦各率所部輕騎并力前進。

     楊富謀叛,伏誅。

    時南瑞總兵官楊富隐匿在官盔甲、私置竹炮器械,暗招閩兵千餘練習滾牌;與賊潛通,謀為内應。

    江西巡撫董衛國與将軍希爾根等密商,于是月十一日以計擒之,實時伏誅。

     乙亥,命将軍希爾根等固守贛州、袁州。

    先是,巡撫董衛國奏:閩賊出犯杉關,新城失守。

    至是,又奏:賊攻破石城,聲犯甯都。

    上谕:贛州乃入粵孔道,将軍希爾根、巡撫董衛國等務會同商酌固守之策,并趣副都統幹都海、署副都統公沃赫等速赴江西。

    複谕兵部:袁州與湖廣接界,亦屬要區;可令将軍希爾根、哈爾噶齊、根特巴圖魯等,協心商酌守禦之策,務期保固。

    尋以袁州副将趙應奎為袁臨總兵官,駐防袁州。

     丙子,命副都統喇哈領速赴衢州。

    總督李之芳疏奏:賊兵合力來犯衢州,臣标兵單可虞;請敕副都統拉哈統兵亟進,以壯聲援。

    上谕:拉哈兵不必留駐杭州,速赴衢州與将軍賴塔并力剿禦;将軍拉哈達、侍郎達都、副都統瑪哈達、雅塔裡等仍駐杭州防守。

    副都統吉勒塔布之兵,視何處警急,即往應援。

     戊寅,命平南王尚可喜等備交趾。

    總督金光祖奏:交趾知孫延齡叛逆,乘機蠢動,陳兵邊界,其情叵測;請加防禦。

    上敕平南王及總督、提督等嚴饬邊将,不時偵察,仍增官兵防守險隘。

     壬午,命副都統伯穆赫林率喀喇沁土默特兵速赴浙江。

    先是,上命副都統蘇朗、署副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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