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順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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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四年間,上在位未嘗有失德事。

    當時王振擅權,緻有土木之變。

    上既回銮,入南城,天下人心向慕不衰。

    及景泰淫蕩無度,臣民失望,一聞上皇複位,無不歡忭鼓舞。

    及石亨、張軏輩竊弄威權,人又失望。

    有禦史楊瑄自河間來者,言石亨家人霸占民田,上謂賢與徐有貞曰:「禦史敢言如此,實為難得。

    」亨輩遂謂賢與有貞主使,不然禦史安敢如此,遂于上前訴其迎駕奪門之功,且言賢等欲排陷之,悲哭不已。

    上不得已,依其所言,召言官劾賢與有貞,下之獄。

    是時,士大夫莫不驚懼,方喜上嘉禦史敢言,以為朝廷清政可蔔,不料如此。

    是日,忽雷雹大作,大風拔木,承天門災,京師震恐。

    翌日,即将賢等降除參政等官,人以為感召天變如此其速。

    亨輩之家,大木俱折,冰雹尤甚,皆恐懼不安,遂有此處置。

    不然賢等安得即出。

    上心亦知此輩之非,但以初複位,亨等又自以為功,日在前後左右,隻得徇從。

    越二日,上曰:「近日主張行事皆是徐有貞一人,李賢在朕前未嘗有妄言,今與有貞同責,于心不堪。

    」即召吏部尚書王翺曰:「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

    」(「李賢不可放去還欲用之」,「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遂轉吏部左侍郎。

     上之複位,天下人心無不歡戴。

    若無亨輩攪擾左右,前後皆得正人輔導行事,三代可複。

    不幸而遇亨輩,讒言一人,未能遽解。

    數年之久,言路猶塞,所謂「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可不戒哉! 上留賢為吏部左侍郎,時石亨聞之,愕然而怒,然無可奈何。

    及見賢,忸怩有慚色,已而反加親厚,(「已而反加親厚」,「已」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且以杯酒接殷懃之歡。

    或有宣召同事,喜見于面;若獨召賢,心便生疑,惟恐毀其短。

    久之,見賢推誠無僞,方不介懷。

    但數日不蒙宣召,心便不安,必假以事而進。

    出則張大其言及寵恩所加,使人畏其勢而羨其榮。

    然所言大抵私情十八九,在朝文武之士,疏者雖正以為邪;其趨媚親附者雖邪以為正。

    原其所存,不知天理為何物,惟利是尚,欲其不敗難矣! 天順改元複位之初,學士陳循輩斥去,惟徐有貞等三人。

    衆谕謂賢宜入閣。

    石亨聞之,密謂賢曰:「請子入閣。

    」賢即固辭曰:「不可。

    」時賢為吏部右侍郎。

    亨即言于上曰:「吏部尚書王翺老矣,可令緻仕。

    」即報,翺上疏自陳,已許之矣。

    亨見賢曰:「翺已休緻,君代之矣。

    」賢曰:「朝廷不可無老成人。

    翺雖老,精力未衰,以賢輔之可也,賢何敢當此重任。

    」亨曰:「事已成矣,為之奈何?」賢懇求不已。

    明日,亨言于上,曰:「李某以翺不可釋,左右亦贊其說。

    」遂留之。

    衆論複欲賢入閣。

    翺聞賢留之,不樂曰:「吾計已決,何故是沮!」賢曰:「所以留之者,非為公計,為朝廷慮也。

    」已而,賢為石亨輩嫉而黜為福建參政,上召翺曰:「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

    」(「李某非其罪不可釋去」「不」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翺曰:「既不去福建,令往南京可也。

    」上曰:「南京亦遠,留為吏部左侍郎。

    」翺不得已,從之。

    翺之欲賢遠去者,非惡賢也,恐亨輩害之,幸使離此,庶免其害耳。

     天順改元之初,天下人心莫不忻悅。

    徐有貞以迎立有功,命入閣與議國事。

    賢亦為衆論所推入閣,與有貞同事。

    上銳意委任,寵眷極隆。

    賢自念遭逢之難,助有貞展盡底蘊,知無不言,謂太平可立而待,凡用人行事,一以公道處之,左右遂不能堪。

     初,太監吉祥以有迎立功與國政,不通文墨,恐事歸司禮監,以此極力贊說凡事與二學士商議而行,意欲籠絡附己。

    及論薦文武士有狥私者,賢等持公道以沮之,祥亦不悅。

    會有禦史楊瑄言太監吉祥、總兵石亨家人占奪民田,乞加禁約,上嘉其敢言。

    祥在旁見斥其名,初甚慚懼,已而盛怒,欲罪之,上不許,乃已。

    及石亨出兵回,聽左右言,忿然訴禦史不實,意有貞與賢主使,且激祥曰:「今在内惟爾,在外惟吾,彼欲排陷,(「彼欲排陷」,「欲」原作「與」,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其意非善。

    」初,祥見亨濫冒升賞,意甚不平,每讦其短。

    及聞亨言,其勢遂合。

    曰:「内閣專權,欲除我輩。

    」上初信其說而從之,遂置有貞與賢于獄。

    是日晚,雷電大作,雨雹如注,大風拔木。

    祥之門老樹皆折,亨之宅水深尺餘。

    明日,即赦而出之。

     初,言官欲論亨不能振作兵威,虜複入寇,又曆數不法事情。

    附勢者潛洩于亨,亦謂有貞主使。

    其都禦史、禦史逮之一空,朝野愕然,莫不失望,言路從此不通矣。

     景泰間,山東連歲災傷。

    天順初,人猶饑窘,已發内帑銀三萬兩赈濟,有司以為不敷,乞增之。

    上召有貞與賢曰:「可從否?」賢對曰:「可。

    」有貞怫然曰:「不可。

    不知其弊者以為可。

    臣常見發銀赈濟,小民何嘗沾惠?俱為裡老書手得之。

    」賢曰:「雖有此弊,猶勝于無銀。

    」上曰:「增銀是也。

    」吉祥亦曰:「朝廷錢财如山,不必吝惜。

    」有貞不得已從之,遂增銀四萬兩。

    有貞退而不樂,賢曰:「先生誤矣!朝廷欲出内帑濟饑民,而我輩反沮之,萬一迫而為盜,責将誰歸?」蓋其初不論可否,惟欲事事出于己,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古之人惟其事之當而從之」,「古之」原作「故耳」,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不必出于己也。

    後上亦覺有貞之非,嘗曰:「如增銀濟民一事,有貞不然先生之言,其謬如此。

    」 天順初,副都禦史年富被石亨侄彪奏害,自大同逮系至京。

    上曰:「此人何如?」賢對曰:「行事公道,在彼能革宿弊。

    」上曰:「此必石彪被富沮其行事,不得遂其私耳。

    」賢曰:「陛下明見。

    真得其情,須早辨之,幸甚!」明日,上召錦衣衛指揮門達曰:「年富事情,務在推問明白。

    」已而進狀,果多不實。

    賢曰:「須遣人體勘,庶不枉人。

    」上曰:「然。

    」乃遣給事中、郎中二人。

    上曰:『再遣武職一人同往。

    不然,縱得其實,彼必以為回護。

    」賢曰:「陛下所慮極是。

    」勘回,果無實狀,富遂緻仕而歸。

    (此段下原脫一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于下:「天順初,石亨招權納賂,文武大臣多出其門,奔競成風,士大夫不知廉恥為何物,賢深憂之,思欲息此風。

    适廷試舉子,以『求賢』、『安民』二事問之,欲得真才,止奔競,以正士習。

    時都禦史缺員,有行賄于權貴之門者,薦其名,上知其不可,問賢可以勝此任者,且曰:『若耿九疇何如?』賢曰:『陛下得人矣,此人廉名素着,士林重之。

    』未幾,九疇自陝來,遂拜都禦史。

    上召見,戒谕諄切,深惬輿論」。

    ) 天順初,上以郕王薨,欲令汪妃殉葬。

    賢因奏曰:「汪妃雖立為後,即遭廢棄幽閉,幸與兩女度日。

    若令随去,情所不堪。

    況幼女無依,尤可矜憫。

    」上恻然曰:「卿言是。

    朕以為弟婦且少,不宜存内。

    初不計其母子之命。

    」一日,上曰:「汪妃既存,不宜在内。

    欲移居舊府,何如?」賢曰:「如此誠便。

    但衣服用度不可缺減。

    」上曰:「朕更欲加厚,豈可減乎!其原侍宮人悉随之,複遣老成中官數人以備使令。

    」由是母子保全,甚得其所。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玺在其處,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

    上曰:「何如?」賢曰:「景泰以來,連年水旱災傷,府庫空虛,軍民疲困已極。

    陛下初複位,正宜與之休息。

    況酋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舉兵伐之,恐不可。

    若寶玺乃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

    」上曰:「卿所見極是,莫若隻遣通事赉賞賜以與之。

    」賢曰:「聖慮如此,庶幾允當。

    」明日,召亨曰:「且未可舉兵,先遣通事探其逆順,俟其回報處置。

    」亨意方止。

    于是遣都督馬政往見孛來,厚與賞賜,深知感恩。

    但其餘部落為梗,(「但其餘部落為梗」,「但」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得孛來保送使臣而回。

     賢自再入閣,立意退避,必待宣召方趨侍,不然隻在閣内整理文書封進。

    雖十日不召,亦不往。

    上久而覺之,且厭石亨輩朝退頻入見,或因小事私情,或無事亦報入見。

    一日,上召賢曰:「先生有文書整理,每日當來。

    其餘總兵等官無事亦頻來,甚不宜。

    令左順門阍者今後非有宣召,不許擅進。

    」上意謂賢當來,賢亦不自入,必有宣召而後入。

    然上意漸加向從,凡左右薦人,必召賢問其如何,賢以為可者,即用之;不應者,即不行。

    但賢惟以正對,上亦漸覺。

     二年郊天後,上一日顧曰:「朕居南宮七年,危疑之際,實賴太後憂勤保護。

    罔極之恩,欲報無由,可仿前代尊上徽号,何如?」賢頓首曰:「陛下舉此,莫大之幸也。

    」于是,命拟徽号。

    賢定四字,曰「聖烈慈壽。

    」诏示天下,人心大悅。

    慶賀禮成,太後深慰喜之。

    複加贈其親以榮,所自太夫人董氏,壽方九十;兄弟五人,長蔭會昌侯,次皆高品。

    子孫數十人,皆爵祿之。

    左右又有為其次兄求升者。

    一日,上謂賢曰:(「一日上謂賢曰」,「日」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外戚孫氏一門亦足矣,複希恩澤以為慰太後之心,不知太後正不以此為慰。

    比者授其子弟官時,請于太後,數次方允,且不樂者累日。

    曰:『有何功于國家,濫受祿秩如此。

    然物盛必衰,一旦有幹國憲,吾則不能救。

    』今若聞此,必見怒矣。

    」賢曰:「此足以見太後盛德。

    」因問:「祖宗以來,外戚不與政,向為侯者與政,不審太後知乎?」上曰:「太後正不樂此。

    初為内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

    」(「初為内廷近侍惑以關防之說至今猶悔」,原無,據明朱氏國朗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賢曰:「此尤足以見太後之高。

    但侯為人惇謹,後不可為例耳。

    」上曰:「然。

    」 禮部請太子出閣讀書,上召賢謂曰:「東宮讀書當在文華殿,朕欲避此往居武英殿。

    但早晚朝太後不便,姑以左廊居太子。

    卿可定拟講讀等官,卿宜時常照管。

    」且曰:「先讀何書?」賢對曰:「四書、經史,次第講讀。

    宜先大學、尚書。

    」上曰:「書經有難讀者,朕讀至禹貢及盤庚、周诰諸篇,甚費心力。

    」賢曰:「讀書經法,先其易者,如二典、三谟、太甲、伊訓、說命諸篇,明白易曉,可先誦讀。

    」上曰:「然寫字亦須用心。

    朕初習字,侍書者不曾開指下筆法,任意寫去。

    及寫畢,令其看視,又不校正。

    以此寫字不佳。

    」賢對曰:「寫字亦不必求佳,但點畫不苟,且率易為善。

    」上曰:「然。

    」及定拟講讀等官将二十人,上一一品其人物高下,皆當其才,明哲如此。

     四月中,上召賢謂曰:「如今各邊革去文臣巡撫,十分狼狽,軍官縱肆貪暴,士卒疲憊。

    」且曰:「朕初複位,奉迎之人紛然變更,以此不便,隻得依從,今乃知其謬。

    卿為朕舉進才能者用之。

    」賢因請曰:「遼東、宣府、大同、延綏、甯夏、甘肅六處要人最急。

    」上複曰:「卿與王翺、馬昂商議推選,務在得人。

    」且曰:「多舉數人,擇而用之。

    」于是議推十二人,明日進呈,遂定浙江布政白圭在遼東,山東布政王宇在宣府,佥都禦史李秉在大同,監察禦史徐瑄在延綏,山西布政陳翌在甯夏,(「山西布政陳翌在甯夏」,「翌」原作「翼」,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陝西布政芮钊在甘肅,俱以京官巡撫其地。

    上曰:「武人所以惡文臣者,隻是不得遂其私耳。

    在任者即日遣使召之。

    」兵部尚書馬昂以貴州賊情甚急,速得一人往理其事,于是複以白圭往。

    時圭适以考績至京,即升右副都禦史,贊理貴州軍務。

    複以太仆卿程信為佥都禦史,巡撫遼東。

     會昌侯弟顯宗家人私起店房,專利以病客商。

    事聞,上召賢曰:「皇親豈可如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賢對曰:「若陛下以至公斷之,誰不畏服!」乃命毀其房,家人抵法,顯宗姑免其罪而戒之。

    侯初病,既出見上,為其弟乞恩,終不允。

    上召賢謂曰:「侯者不知自責,反乞恩澤,朕終不允。

    又以母老為辭,求之良久,竟從公法。

    」賢頓首曰:「真可謂王者不私矣!」 吏部左侍郎孫弘聞喪,上召賢曰:「孫弘豈勝吏部?」賢曰:「誠如聖谕。

    蓋弘以知縣考滿赴京,為忠國公石亨鄉裡,囑留京官。

    又因奉迎有功,升工部侍郎,複極力謀求得此,士林鄙之。

    」上又恐其謀奪情,即令守制。

    複召賢曰:「吏部侍郎乃天下人物權衡,非他部比,必得其人。

    先生以為誰可?」賢曰:「以在朝觀之,無如禮部二人,可擇一用之。

    」上複問其優劣,賢曰:「鄒幹為人端謹,但規模稍狹;姚夔表裡相稱,有大臣之量。

    」上曰:「然。

    」遂用之。

    命下,士類皆悅。

     禮部郎中李和托一釋子囑權近求為侍郎,士論紛然不平。

    上問賢:「此人何如?」賢對曰:「不知。

    」上悟其意,複問吏部尚書王翺,亦不甚許。

    他日,以學士李紹對。

    上複問賢,賢對曰:「此公論也。

    」上遂決。

    奉天門朝畢,召吏部發玉音,除紹為禮部右侍郎,輿論大惬。

     兵部尚書陳汝言坐髒下獄,忠國公石亨因齋宿來予朝房内議當此任者,難其人。

    賢曰:「以在朝言之,惟都禦史兩人中擇一人焉。

    」又問:「誰可?」賢謂:「馬昂行事平易。

    」亨尚猶豫,複會尚書王翺議,翺薦工部尚書趙榮。

    賢以為不可。

    翺意頃其所厚,又以昂是鄉裡,避嫌。

    賢頗不然,雲:「此議對之天地鬼神,務出至公。

    」翺與亨謝而從之。

    一日,上召賢問:「此任誰可?」賢以昂對。

    上以為然。

    賢請敕廷臣共舉堪任者,若高于昂,當用之;不然,方用昂。

    洎佥議亦以昂,(「洎佥議亦以昂」「洎」字原本空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遂除兵部尚書。

     上躬理政務,凡天下奏章一一親決,有難決者必召賢商議可否。

    且厭左右幹預,察知無非私意。

    嘗于靜中召賢,(「嘗于靜中召賢」,「賢」原作「對」,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歎曰:「為之奈何?」賢對曰:「惟在獨斷,可以革之。

    」上曰:「非不自斷,如某事某事,某人某人,皆不從其說。

    」賢對曰:「若常如此,可矣。

    」上曰:「但依則悅,不從便拂然見于辭色。

    」賢曰:「于理果不可行者,宜從容谕之。

    」上曰:「今後彼欲用人不當者,先生亦當執而沮之。

    」賢曰:「臣若頻沮其勢,必怨。

    惟陛下明見,自以為不可,庶幾漸能革之。

    」上曰:「然。

    」 上複位之後,因思建庶人輩無辜淹禁将五、六十年,意欲寬之。

    一日,謂賢曰:「親親之意,實所不忍。

    」賢即對曰:「陛下此一念,天地鬼神實臨之,太祖在天之靈實臨之,堯、舜存心不過如此。

    」上遂決。

    即日白太後,許之。

    左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

    」左右聞之,皆愧服不能止。

    乃遣中官于鳳陽造房屋。

    畢日,上召賢曰:「今可送去。

    」敕軍衛有司供給柴米,一應噐用悉令其完具,以安其生。

    聽其婚娶,以續其後。

    自在出入,給與阍者二十人、婢妾十數人。

    遣太監牛玉入禁谕其意,建庶人聞之,且悲且喜,不意聖恩如此。

    時庶人年五十六、七矣。

    吳庶人已殁,尚有庶母姐■〈女孕〉、老婦五六人,有年八十以上者。

    庶人入禁時方二歲,出見牛馬亦不識。

    上召賢,謂:「可發旨意。

    」賢謂:「此非細事,宜谕文武百官。

    」上曰:「然。

    」次日宣畢,人人感歎,以為真帝王美事。

    既而,又有淺見者以利害之言沮之,上不聽。

     按:成祖登極初,謂建文自焚,嘗葬以天子之禮,無貶黜之文。

    天順初,英廟又憫建文子庶人之無辜,釋其囚而聽其婚娶,出入自在。

    今日推祖宗之心,加以谥号,使得比諸景皇帝,固無不可也。

     景泰間,太監興安崇信釋教,每三年度僧數萬,于是僧徒多濫。

    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複來京師,聚集數萬。

    上召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

    」賢對曰:「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

    」(「陛下明見最是宜禁止之」,「之」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遂出榜曉谕:「今後每十年一度。

    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衛充軍。

    度者俱照定額考送。

    」于是僧徒知懼,皆散去。

    (此處原脫大段文字,今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補于下:「先是,忠國公石亨來閣内議事,因說山林隐士,聞江西撫州有吳與弼者,乃司業溥之子,累薦不起,實淹貫經書,動遵古禮。

    亨慨然曰:『吾薦之,煩子代草章奏,即日上之。

    』數日不報,蓋為左右所沮也。

    一日,上召賢問曰:『吳與弼果如何?』賢曰:『與弼,儒者之高蹈。

    自古聖帝明王莫不好賢下士,征聘隐逸,若陛下行此一事,亦本朝盛舉。

    』上遂決,乃命行人赍敕書束帛造其廬。

    與弼接見之際,即謂朝廷厚意如此,當赴阙謝恩,但本意不受官職,就辭币帛。

    數月未至,上問數次。

    一日,行人來報,至通州矣。

    賢即入言之。

    上曰:『當授以何職?』賢曰:『今東宮講學,正宜老成儒者輔導之,宜受宮僚。

    』上曰:『何職?』賢曰:『庶子、谕德皆可。

    』上曰:『莫若谕德之名。

    』賢曰:『谕德有左右。

    』上曰:『與之左。

    』賢曰:『若見畢,可召至文華殿顧問以重之。

    』上曰:『然。

    仍以文币賜之。

    』賢曰:『再于館次張具尤當。

    』上許之。

    次日,見上,發玉音召吏部命為左春坊左谕德。

    朝士皆悚然驚異,以為布衣召至,一旦授此。

    上召賢曰:『明日可引至文華殿。

    』次日,既見,引至上前,問曰:『久聞高義,特聘爾來,如何不受官職?』初不對,賢促其對。

    良久,方對雲:『微臣草茅賤士,年二十嬰疾,日加虛怯,以此不能出仕。

    山林之下不敢接見一人,雖聞犬吠亦驚,調治病軀不暇。

    非有高世之心,不意聲聞過情,為當道論薦,蒙皇上厚意,以天書、币帛來聘。

    天使到門,不勝感愧,因而動作,老疾複發,延至數月方能起程。

    至通州,忽失聲一日,又痰作二日,洎入見皇上之時,幸不痰作。

    況年六十有八,老疾衰朽之人,實不堪供職。

    』上曰:『宮僚亦從容優閑,不必辭。

    』與弼對曰:『朝廷之職,台谏之次,宮僚為重。

    』上曰:『宮僚亦衆,不專勞先生。

    』不允所辭。

    終不敢應。

    于是賞文币四表裡、羊酒、柴米,遣太監牛玉送至館。

    上顧謂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

    』與弼終不就,三辭,後稱病。

    叩其所以不就之故,以敕書太重,以伊、傅之禮聘之,卻以此職授之,故不受。

    賢謂:『如此,亦固執矣。

    且朝廷緻敬盡禮,待先生非輕。

    初不無承權輿之意,今必欲如傅說爰之。

    作相亦難,既稱衰病,又務當大任,倘勢不能行,人皆失望。

    不若且就宮僚,若果有建明,則大任以漸而至。

    不然,三辭不允,亦宜就職,以答朝廷至意。

    』問日,上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職?若受職亦不相拘,聽其自在,候秋涼,欲歸亦不相留,以俸祿養其終身,不亦可乎?』複命賢谕以此意,亦不受。

    賢初見與弼,待以賓師之禮,于是公卿大夫莫不加敬,以為待布衣之重如此,近世罕見,所以人鹹驚訝,中官尤不然之。

    賢每為之解雲:『待此所以勵風俗,使奔競幹求乞哀之徒、孜孜于利祿宦達者觀此自覺羞愧,孟子所謂貪夫廉懦夫有立者,此舉庶幾能之!』賢偶因右腳指下為手所傷,複入湯氣,遂至發腫,五月二十九日早不能趨朝。

    上即問之,左右以疾對。

    即遣太監裴當赍羊酒來視疾。

    六月一日,複遣當同太監安甯赍銀五十兩來視。

    又命太醫劉禮調治。

    四日,複遣太監牛玉領禮來視。

    六日,再遣玉來。

    每來必以政事數十條參定。

    七日,趨朝入謝,上甚悅,且雲:『先生尚宜将息,不可多行動也。

    』處士吳與弼不肯受職,三辭後,以疾不能動履,留京兩月不敢具本再辭,來賢舍訴衷曲,乞回。

    賢謂:『若肯就職,或有可行之道。

    且東宮早晚天涼講學,凡有輔導進學之法,賢必能贊說依行。

    或因其留,可以開聖學。

    賢當乘間進言,雲與弼于經書義理窮究最精,皇上勵精圖治,日勤政務,凡天下章奏一一親覽自斷,比先于經書雖嘗講讀,彼時春秋尚早,至今歲久,豈無或忘?況此聖心開明,又非前日可比,若于萬幾之暇,令與弼從新講說發明,則陛下于義理愈加精熟,由是剖決政事益得其當,有助于聖治不淺矣。

    又況賢早晚亦得請教,以治身心,以贊治道。

    』與弼堅辭,謂衰疾不能供職,決意乞回,又恐上意見譴,乞賢成全。

    賢次日早見上言:『與弼本意亦願供職,第以老疾不愈,進退狼狽,望陛下寬容。

    若不見譴,許其具本再辭。

    』上曰:『果然,亦難留也。

    」賢曰:『朝廷盛事,若始終成美,尚得賜與為善。

    』上首肯之,且曰:『既以行人聘來,還以行人送歸,再與敕書,令有司供月糧米以贍終身。

    」賢即拜賀雲:『此舉實帝王盛德之事,曠世稀有。

    』于是與弼感激無以報稱,條陳十事上之,複上表謝恩而去。

    」) 上留心政務,漸覺招權納賄在左右者之非,厭其所為,不能驅遣。

    嘗于靜中屏其人,告賢曰:「為之奈何?」賢曰:「人君之權不可下移,果能自攬,彼之勢自消,惟此為良法。

    其私情既不能行,趨附之人漸亦少矣。

    」上以為然。

    且曰:「無此相礙,何事不順。

    吾早晨拜天、拜祖宗畢,視朝既罷,進膳後閱奏章,易決者即批出,有可議送去先生處參決。

    」賢曰:「臣等所見亦有不到處,更望陛下再加參詳斟酌,穩當施行,如此則庶績其疑矣。

    」上深以為然。

    且雲:「左右乃曰:『此等奏章,何必一一親覽。

    』又曰:『亦不必送與閣下看。

    』又曰:『差便差到底。

    』(「差便差到底」,「便」原作「使」,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奸邪不忠如此。

    」賢曰:「惟陛下明見。

    」又曰:「朕負荷天下之重,五鼓二點即起,(「五鼓二點即起」,「二點」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齋潔具服拜天畢,省奏章剖決訖,複具服谒奉先殿,(「複具服谒奉先殿」,「複」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行禮畢,視朝。

    循此定規、定時,不敢有誤。

    退朝至文華殿,或有政事有關大臣者,則召而訪問商榷。

    複省奏章訖,回宮進膳後,從容遊息至午初,複省奏章。

    暇則聽内政,至晚而休。

    若母後處,每日一朝,有命則兩日一朝,隆冬盛暑五日一朝。

    今左右乃曰:『何乃自勞如此。

    』」賢曰:「自古賢君修德勤政,莫不皆然。

    今陛下敬天、敬祖宗,孝母後,親覽政務,則修德勤政之事備矣。

    臣願陛下持此不衰,堅如金石,可以馴至夫堯、舜之道,而為堯、舜之君矣!」又曰:「如此行之,亦有何勞?不然,則便于安逸而怠荒至矣,雖悔何追?」賢曰:「陛下言及于此,社稷蒼生之福也。

    」 驸馬趙輝貪财好色,景泰時在南京,天順改元,乞來朝,上許之。

    既見厚,有所獻,賜左右求封爵。

     日,上召賢曰:「趙輝求封,如何?」賢對曰:「名爵豈臣下可求?」左右亟欲成之,上複召賢議,賢謂:「求則不可與,若朝廷念其舊戚,自加恩命則可。

    」遂從之。

    已而,輝以賄賂事發,特免其罪,封爵竟亦不行。

     先是,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兵部尚書陳汝言阿順權宦」,「宦」原作「官」,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錦衣衛官校差出提人,惟财是圖,動以千萬計,天下之人被其擾害不可勝言,此情不能上達。

    賢一日從容言于上曰:「今天下百姓頗安,惟有一害。

    」上曰:「何害?」廣曰:「錦衣衛官校是也。

    一出于外,如狼如虎,貪财無厭,甯有紀極!」上即悟曰:「此輩出外,誰不畏懼?其害人不言可知。

    今後非大故重事不遣。

    」賢頓首曰:「幸甚!」 鎮守遼東太監範英乞來朝見,即以部下親昵都指揮高飛乞統遼陽兵,然已有參将曹廣,兵部以為不可。

    上欲允之,召賢曰:「可以飛代廣。

    」(「可以飛代廣」,「飛」原作「賢」,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賢不能止。

    明日,複見上曰:「聞飛非統禦才,地方所系。

    」上曰:「已發,奈何?」賢曰:「雖發未行,猶可止。

    事未停妥,雖行亦止。

    」上曰:「然。

    」即召兵部已之。

     時祭風雷山川之神,而壇壝在城外,上不欲夜出,問賢:「可以勳臣代之否?」賢曰:「果有故,亦須代,但祖訓以為不可。

    」上曰:「今後當自行。

    但夜出至彼,無所止宿,欲效天地壇為一齋宮,如何?」賢曰:「可。

    但宜減殺其制。

    」上曰:「既有止宿,(「既有止宿」,「宿」原作「齋」,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改。

    )日未下時至彼,祭畢,拂曙而回,庶免晚間出入。

    」賢頓首曰:「聖慮極是。

    」 上一日言:「宦官蔣冕,雖曾效勞,其實讒亂小人。

    朕初複位時,即于太後前曰:『皇後無子,亦當換。

    』朕即斥之,方止。

    及立東宮,又複曰:『其母如何?』朕曰:『當為皇貴妃。

    』乃止。

    一日,命冕選宮人充用,既選,乃曰:『太後處不必知。

    』朕曰:『不可。

    』複于太後處曰:『上欲隐之。

    』及朕白太後,方知其離間,以此遠絕之。

    」賢曰:「讒說殄行,自古帝王所深惡者,陛下絕之,甚是。

    」 二年冬,鷹坊司内臣奏乞出外采獵,上不許,複固請,上曰:「爾輩欲出獵,但不許擾害州縣。

    朕遣人訪之。

    」既許其出,意彼一時之言,未必追訪。

    出至州縣,不能獲一禽,有司懼其威,斂之于民,聚鹿、獐、兔、雉而獻之,内臣以為獵所獲者,遣人領進。

    上果令人密訪,某州若幹,某縣若幹,皆得其數,候其至,各杖而黜之。

     冬十一月間,上一日屏去左右,召賢從容言政治得失。

    賢因極言不情之弊:往往差錦衣衛官校出外提罪人,然此輩嗜利,(「然此輩嗜利」,「嗜利」二字原無,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古穰文集本補。

    )其勢如狼虎,所過無虛,必飽其欲而後已,動以金銀千百計,有司不勝其擾,略達此情。

    上初不許,且曰:「今後但不可多差耳。

    」不意差者多左右貴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