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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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請帝慎起居,因及鄭貴妃不宜封太後。

    越三日,帝召大臣并及漣。

    數目視漣,毋聽外間流言,遂逐文升,且停太後命。

    漣自以小臣受顧命,誓以死報。

    帝崩,漣急催閣部大臣同入臨,畢。

    閣臣劉一景問群奄,皇長子何在,東宮伴讀王安曰:“為李選侍所匿耳。

    ”一景大呼:“誰取匿新天子者!”安入白,選侍乃令皇長子出。

    一景等即呼萬歲,掖升辇,至文華殿,先正太子位。

    時選侍在乾清宮,一景謂太子不可與同居,乃奉太子暫居慈慶宮。

    明日,周嘉谟、左光鬥等疏請令選侍移宮,光鬥疏中有武氏語,選侍怒,欲召太子,加光鬥重譴。

    漣正色謂諸奄:“太子今已為天子,選侍何得召?”明日又合疏上,選侍不得已,即日移哕鸾宮,帝乃還乾清。

    (《一景》、《漣》、《光鬥傳》)此移宮一案也。

    梃擊自龐保、劉成死後,浮議已息。

    明年之き為徐紹吉劾去。

    天啟中,之き複官,乃追理前事,上複雠疏,謂梃擊一事何等大變,乃劉廷元以瘋癫蔽獄,胡士相亦朦胧具詞,實緣外戚鄭國泰私結廷元,謀為大逆耳。

    此又梃擊一案争端之始也。

    光宗崩,閣臣方從哲票拟賞李可灼銀币,禦史王舜等劾可灼,乃改令可灼引疾歸。

    已而孫慎行入朝,追劾從哲,謂可灼非太醫,紅丸是何藥,從哲乃敢使進禦,從哲應坐弑逆之罪。

    王紀、楊東明、鐘羽正、蕭近高、鄒元标等疏繼之,黃克缵等則為從哲辨。

    此又紅丸一案争端之始也。

    李選侍移宮時,内豎李進忠、劉朝、田诏等盜金寶,過乾清門而仆,帝下法司案治。

    諸奄懼,則揚言帝薄待先朝妃嫔,緻選侍移宮日,跣足投井,以搖惑外廷。

    禦史賈繼春遂上安選侍書,黃克缵入其言,亦附和之。

    帝怒,削繼春籍。

    已而帝漸忘前事,王安又為魏忠賢排死,劉朝、田诏等乃賄忠賢而上疏辨冤,于是繼春等起用,倚奄勢與楊漣等為難。

    此又移宮一案争端之始也。

    此三案者,本各有其是。

    梃擊雖不能不緻疑于鄭氏,然安知非龐保、劉成等之行險幸功?故當時孫承宗已謂,事關太子,不可不問;事連貴妃,不可深問。

    龐保、劉成而下可問,龐保、劉成而上不可問。

    此亦善為調停之說也。

    紅丸之案,據韓廣具述進藥始末,謂可灼進藥時,諸大臣皆在,皆未阻止,而慎行獨責從哲以弑逆,本屬深文,故疏出舉朝共覺其過,當時以其援引《春秋》許世子不嘗藥之例,其論自不可沒。

    至移宮一事,光宗在位日淺,李選侍素無權勢,不比鄭貴妃之在萬曆中數十年薰灼也,即暫居乾清,亦豈遂能垂簾稱制?特熹宗年尚幼,不可不慮其久而挾制,此楊漣等趣移宮之深意也。

    既移宮後,自當待以恩禮,乃忽有薄待先朝嫔禦之流言,則賈繼春之請安選侍,亦未為過。

    故倪元璐之論此三案,謂主梃擊者力護東宮,争梃擊者計安神祖。

    主紅丸者仗義之詞,争紅丸者原情之論。

    主移宮者弭變于幾先,争移宮者持平于事後。

    各有其是,不可偏非。

    此說最得情理之平。

    乃此三案遂啟日後無窮之攻擊者,緣萬曆中,無錫顧憲成、高攀龍等講學東林書院,為一時儒者之宗,海内士大夫慕之。

    其後鄒元标、馮從吾等又在京師建首善書院,亦以講學為事。

    趙南星由考功郎罷歸,名益高,與元标、憲成海内拟之三君,其名行聲氣足以奔走天下,天下清流之士群相應和,遂總目為東林。

    凡忤東林者,即共指為奸邪,而主梃擊、紅丸、移宮者,皆東林也。

    萬曆末,東林已為齊、楚、浙三黨斥盡。

    (《葉向高傳》)光、熹之際,葉向高再相,與劉一景等同心輔政,複起用東林,及趙南星長吏部,又盡斥攻東林者。

    于是被斥者謀報複,盡附魏奄,借其力以求勝。

    向高等相繼去國,漣、光鬥等又被誣害,凡南星所斥者無不拔擢,所推者無不遭禍。

    疊勝疊負,三案遂為戰場。

    倪元璐所謂,三案在逆奄未用之先,雖甚水火,不害埙篪。

    逆奄得志後,逆奄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進則借三案,經此二借,而三案全非矣。

     ○三案俱有故事 光宗在東宮時,有梃擊之變,固出非常,然此亦有故事。

    萬曆元年正月,有王大臣者,為内侍服,入乾清宮,被獲,下東廠訊。

    中官馮保欲緣此害高拱,令家人辛儒教以為高拱所使行刺者,錦衣都督朱希孝等會鞫,大臣疾呼曰:“許我富貴,乃掠治我耶!我何處識高閣老?”希孝懼,不敢訊。

    廷臣楊博、葛守禮等力言于張居正,居正諷馮保,保乃以生漆酒喑大臣,移送法司處斬。

    (《高拱傳》)是宮禁之變,先已有之。

    但李希孔疏謂,王大臣徒手闖宮門,則非張差之持棍肆擊者可比,究不知有主使否也。

    紅丸亦有故事,孝宗崩,時中官張瑜等以誤用藥下獄,楊守随會訊杖之。

    (《守随傳》)禦史任惠又請明正張瑜及劉文泰用藥失宜之罪。

    (《惠傳》)世宗晚年,服方士藥,及崩,法官坐方士王金等子弑父律。

    (《高拱傳》)是用藥緻殒,亦有故事。

    然高拱謂世宗臨禦四十五年,抱病經歲,壽考令終,乃謂為王金等所害,誣以不得正終,天下後世視帝為何如主,此又一說也。

    蓋世宗之服方士藥,誤在平日,故無迹可尋。

    孝宗、光宗之服藥遽崩,誤在臨時,其迹易見。

    使崔文升、李可灼之案,閣臣或仿楊守随杖責之例,則諸臣當亦無異言矣,而反赉以銀币,所以招物議也。

    至移宮之例,即光宗初登極時,鄭貴妃亦尚在乾清宮,為李選侍請封皇後,選侍亦為貴妃請封皇太後。

    尚書周嘉谟等共诘責鄭養性,令貴妃移宮,貴妃即日移慈甯去。

    是移宮亦已有故事也。

    第光宗系長君,故鄭貴妃不能不移,熹宗則沖主,選侍或以保護為詞,同處日久,易啟挾制之漸,故漣等早慮之耳。

    然選侍去而客氏入,卒至與魏奄亂政。

    蓋國運将傾,固非人所能預料也。

     ○張居正久病百官齋禱之多 明天啟中,魏閹生祠遍天下,人皆知之。

    而萬曆中,張居正卧病,京朝官建醮禱祀,延及外省,靡然從風,則已開其端。

    蓋明中葉以後,士大夫趨權附勢,久已相習成風,黠者獻媚,次亦迫于避禍而不敢獨立崖岸,此亦可以觀風會也。

    案《明史》,居正病,四閱月不愈,百官并齋醮為祈禱,南都、秦、晉、楚、豫諸大吏無不建醮,而《明朝小史》所載更詳。

    萬曆十年,居正病久,帝大出金帛為醫藥資,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為設醮,已而翰林科道繼之,部屬中行又繼之,諸雜職又繼之,仲夏赤日中舍職業而奔走焉。

    其同鄉、門生、故吏有再舉三舉者。

    司香大僚執爐日中,當拜表章則長跪弗起,至有賄道士數更端以息膝力者。

    所拜章必書副本,賂其家人,達之相公,或見而颔之,取筆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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